配电业务投资风险及风险评估
摘要:新的电力体制的改革政策,提出了有序的放开增量配电业务,鼓励社会上的资本投资增量配电业务项目,增量配电业务的放开,社会资本不断的流入配售电业务关节。这对传统的配电网无论是在投资规模、投资重点,还是在投资效益和投资风险方面都造成了诸多的影响。因此,本文主要针对增量配电业务项目投资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如何对风险评估进行了全面的分析。合理的评估增量配电业务的投资风险,以达到降低增量配电业务的投资风险的目的。
关键词:增量配电业务;投资风险;风险评估
1引言
在2016年,我国发改委了《关于规范开展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的通知》,确定增加增量配电业务项目。要求符合条件的配电业务项目,可以通过招标的途径,公平、公正、公开的方式进行招标,来选择增量配电业务的资金投入人员。引导电网公司和社会资金,以股权合作的模式进行有效竞争。增量配电业务,转变了传统的电力公司整体谋划、整体建设、整体运行的格局。为此,不管是对增量配电业务工程的实施还是对项目的管控,皆会影响到电力网络的长期发展。本论文着重针对增量配电业务投资存在的风险进行分析,并对风险加以估计,期望能够减小增量配电业务投资风险产生的概率。
2增量配电业务的投资风险
2.1区域划分的风险
增量配电业务政策要坚持界限清晰,权限清楚的准则,划定增量配电业务项目的电能供应范畴,防止重复建设的状况产生,避免交叉供电,从而保证电能供给的安稳。增量配电业务,是界限清楚和独立性较强的配电网,而电力公司电能供给范畴内的配电工程是不包括在内的。然而,在增量配电业务项目的实际运作中,为了满足招商及供电的需求,项目在区域的选择上,不会在完全空白的区域进行,所以所选择的业务项目区域内,多多少少会存在一些电网的资产,而这些有限的存量电网资产,却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增量配电业务项目的进展。增量配电业务在区域划分上没有切实可行的方法进行解决,因此导致了各个增量配电业务项目在区域的划分上,标准得不到统一,这样以来,会给投资者带来一定的投资风险。
2.2配电价格的风险
首先,投资者要时刻面临配电价格机制的不够健全,而给投资者带来的收益上的风险,即使,国家有出台相应的政策,明确了招标定价法,准许收入法,最高限价法,标尺竞争法等可以使用,然而,在实际的情况中,价格主要是依据各地区的现实状况来确定的。为此,当前配电价格在正式核定以前,都是依照电力供给企业亦或客户所接入的电压级别相对应的电网共用输电网的输配电价,减去此电网接入的电压级别所对的省级共用网络输配电实施。另外,增量配电业务项目的地区,电能使用者所接入的配电网的电压级别和增量配电网所接的电力网络的电压级别一样,因此按上述的电价暂行办法,则没有配电费用,因此,在配电价格机制及运营方式在没有成熟的情况下,进行项目招标,极容易引起投资者之间出现恶性竞争的情况。
2.3特许经营结束退出风险
目前国家的政策所扶持的产权、股权交易市场,通过股权转让和资产证券等方式,不断的丰富着投资退出的渠道。但对增量配电业务的投资者来说,都是投资回收,保障投资收益的重要途径。由于增量配电网的特殊性,因此政府在进行项目建设是时,为了保障项目的稳定性,一般会通过一定时间的锁定期,来限制资本直接或间接地转让。同时,在特殊经营时期结束时,所涉及到的固定资产的折旧方面,在项目最初的筹建时,投资者应与政府部门事先做好明确的规定。
2.4用户与保底供电服务的风险
在增量配电网运营范畴内的客户,大概有2种类型,其一是非电力市场客户,其二是电力市场内部客户。对于前者而言,假如增量配电网以趸售的方式由外部电力网络购入电能,则电量电价的核算和投资的回报紧密关联。假如前者转化为后者,电能价格的变动同样是投资人员要考量的因素。另外,增量配电网还应当担负服务的职责和保底电能供给服务等,在这之中,伴随增量配电网项目的实行应着力处理的是交叉补助问题。
2.5电源在管理、交易和调度方面存有问题
目前对于增量配电网与内部电源之间的关系,没有相关的文件进行明晰。然而增量配电网中的电源对参加电力市场买卖的规则方面,和增量配电网享有电源调度权限与否方面均未在有关文件中体现。增量配电网和调度运营的模式也未明晰。增量配电网的根本性质是公共配电网,为此,其所接入的电源,也应当与国家电力买卖有关的制度文件要求相一致。增量配电网之外客户的电能,由于牵涉到和外部电网的交易,为此对于客户所处电力网络的电压级别的输配电费,和配电服务开支,进行充分的考虑。同时政府方面也未有相应的文件来明确各类电源在接入增量配电网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相关规则。增量配电网有了电源的接入,必然会涉及到对电源的调度权限。由于调度权限并不是输电网的专有,因此,应对不同配电网之间的调度功能进行明确的划分。增量配电网的调度功能是应该自己运行,还是委托上级电网,要充分的尊重责任主体的选择。
2.6增量配电网安全责任划分上的风险
经济的发展与社会的稳定,及人们日常的生产生活,都离不开对电力的需求,因此,电力企业是国家的基本性且支柱性行业。电力的安全是电力公司需格外重视且重点管控的。由于增量配电网范围的电力客户的电能供给安全,牵涉到增量电力供给企业和电力企业两家不同的企业,然而针对这两家不同的企业,并未进行安全责任的具体明晰。在交易逐渐市场化、增量配电网大量发展的情况下,电能供给安全受到很大威胁,而投资人员也面临着安全责任划分上的风险。
3风险评估
配售电公司主要面临投资,市场和供电可靠性等方面的风险。配售电公司,完全处于市场环境下,因此,将直接面临着投资市场中存在的风险,投资风险评估方法可以对投资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与自然灾害等不确定因素加以管控。投资增量配电网的模糊风险,主要包括政治经济风险与自然灾害的风险。政治经济风险主要是因为在政治经济的背景下,售电量的变化引起的。而自然灾害的风险,主要是因为不可控制的自然灾害,而造成的配电网出现故障引起的经济损失。因此在投资增量配电网时,应在一定程度上加强对自然灾害的承受能力。配售电公司,主要的经济利润来源于售电的利润。而售电运营中的风险主要是在不确定几个的情况下购买电能,确以确定的价格将电能对外出售。而在放开电力市场后,配售电公司可以通过多种购电渠道,来降低因市场购电价格的变化而引发的风险。配售电企业担负的配电范畴内的电能供给服务,不仅是对配电网的调度、运行、维护等方面,还应保障基础用电的可靠及稳定。对于新成立的配售电公司,由于其运营的时间较短,经验不足,因此,还应充分的考虑人员的成本和规模效益,新的配售电公司,其专业性不如电网公司,所以在电力系统运行的安全性及稳定性也没有电网公司的供电更为可靠。因此,为了保障用电区域供电的稳定性及可靠性,配售电公司通常情况下回购买备用容量。
4结束语
增量配电业务的放开,使得电网企业在增量配电网业务的投资受到了一定的影响,对电网企业的投资规则和时间安排上增加了难度。因此对于不同区域的增量配电网,应采用不同的投资策略,对投资经济效益进行评估。对于投资增量配电网的电力企业而言,空白区域的增量配电网,存在较多的不确定因素,投资风险较大。而存量资产覆盖的区域增量配电网,投资风险较小,收益也相对稳定,但增量配电业务项目的放开,及容易出现用户流失的情况,因此,在增加增量配电业务的同时,也应增加配售市场的增值服务,扩大赢利点,有助于提高投资的效益。在本次电力体制改革的重点是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这种改革方式获得了政府的认可和扶持。民间资金、发电集团、电力企业等资金投入的力度空前绝后。而在项目建设的时,增量配售电业务项目面临着,区域划分、配电价格、运营模式、推出机制等方面的不健全,而引起的风险。为了有效的推动增量配电业务项目的建设,要对增量配电业务的项目,存在的投资风险进行全面、准确的分析,彻底的了解投资方的投资诉求,优化风险分析,促进各投资方的投资能有效的落实。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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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景呈 单位:四川新力光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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