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外交学专业副高级职称评审政策发表什么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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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条件
(一)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
(二)恪守公证员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勇于担当,勤勉敬业,廉洁自律,作风端正。
(三)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依法、规范、诚信执业。
(四)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符合年度考核和继续教育相关要求。
二、四级公证员资格条件
1.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担任公证员满1年。
3.具备大学专科学历,担任公证员满3年。
(二)专业能力、业绩成果要求
1.基本掌握公证相关法学理论和专业知识,认真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工作制度。
2.初步掌握公证员执业技能,能够独立承办基本的公证事项和公证事务。
3.近1年内在质量检查中无不合格卷且没有因公证员过错而发生职业保险赔偿。
4.任公证员期间,每年办理公益公证事项或参加公益公证服务活动不少于5件(次)。
三、三级公证员资格条件
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基础上,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学历、资历要求。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博士学位。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担任四级公证员满2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大学专科学历,担任四级公证员满4年。
(二)专业能力要求
1.熟练掌握公证相关法学理论和专业知识,能够准确理解、熟练运用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工作制度。
2.具有较丰富的公证业务经验,熟悉办证流程,能够独立承办公证事项和事务。
3.近3年内在质量检查中无不合格卷且没有因公证员过错而发生职业保险赔偿。
4.任四级公证员期间,每年办理或审批公证数量不少于200件,公证事项不少于10类。
5.任四级公证员期间,每年办理公益公证事项或参加公益公证服务活动不少于5件(次)。
6.具有较丰富的公证管理经验,能够独立负责某领域公证工作,在推动公证机构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方面作出一定贡献。
(三)业绩成果要求。具备一定的理论研究能力,取得公证业务或管理理论研究成果,完成公证相关研究课题、调研报告、管理制度或方法创新。任现职期间应具备下列2项及以上条件:
1.受业务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邀请或委托,就公证专业理论及实践知识,向本机构以外一定范围内的公证人员授课1课时以上;或受其他单位或部门邀请,就公证专业理论及实践知识向相关人员授课2课时以上。
2.获得省部级以上行政部门、专业学会(协会)给予的表彰、奖励或授予的荣誉称号等1项以上。
3.主持或参与完成供业务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或本单位参考的专题研究报告等成果2项以上(每项不少于3000字)。
4.主持或参与完成省部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专业学会(协会)公证专业研究课题、制度规范、指导性文件等成果1项以上。
5.独立或以第一作者身份撰写的公证专业研究论文和报告2项以上(单篇文章个人承担3000字以上),并被省部级以上相关单位或专业学会(协会)纳入内部刊物或论文集。
6.独立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正式刊物(国际标准刊号ISSN和国内统一刊号CN)上发表公证专业论文1篇以上。
7.主编(著)或参编(著)公开出版的公证专业的专著、教材、案例集等1部以上(单部著作个人承担5000字及以上)。
四、二级公证员资格条件
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基础上,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学历、资历要求。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博士学位,担任三级公证员满2年。
2.具备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大学专科学历,担任三级公证员满5年。
(二)专业能力要求
1.全面系统掌握相关法学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与公证业务相关的其他学科知识,全面了解掌握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工作制度。
2.具有丰富的公证业务经验,任三级公证员期间办理过3件以上本专业领域有较大影响或疑难复杂的公证法律事务,具备组织和协调处理较为重大、复杂、疑难公证法律事务能力。
3.近5年内在质量检查中无不合格卷且没有因公证员过错而发生职业保险赔偿。
4.任三级公证员期间,每年办理或审批公证数量不少于200件,公证事项不少于10类。
5.任三级公证员期间,每年办理公益公证事项或参加公益公证服务活动不少于5件(次)。
6.工作能力较为突出,能够指导三级公证员、四级公证员开展公证工作。具有丰富的公证管理工作经验,在推动公证机构依法决策、依法运营、依法管理方面作出较大贡献。
(三)业绩成果要求。具备较强的理论研究能力,取得一定数量的公证业务或管理理论研究成果,完成公证相关研究课题、调研报告、管理制度或方法创新。任现职期间应具备下列3项及以上条件:
1.受业务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邀请或委托,就公证专业理论及实践知识,向本机构以外一定范围内的公证人员授课2课时以上;或受其他单位或部门邀请,就公证专业理论及实践知识向相关人员授课4课时以上。
2.获得省部级以上行政部门、专业学会(协会)给予的表彰、奖励或授予的荣誉称号等2项以上。
3.主持或参与完成供业务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或本单位参考的专题研究报告等成果3项以上(每项不少于3000字)。
4.主持或参与完成省部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专业学会(协会)公证专业研究课题、制度规范、指导性文件等成果2项以上。
5.独立或以第一作者身份撰写的公证专业研究论文和报告3项以上(单篇文章个人承担3000字以上),并被省部级以上相关单位或专业学会(协会)纳入内部刊物或论文集。
6.独立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正式刊物(国际标准刊号ISSN和国内统一刊号CN)上发表公证专业论文1篇以上。
7.主编(著)或参编(著)公开出版的公证专业的专著、教材、案例集等1部以上(单部著作个人承担1万字及以上)。
五、一级公证员资格条件
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基础上,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学历、资历要求。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担任二级公证员满5年。
(二)专业能力要求
1.具备系统、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精通本领域相关法规、政策及本单位相关制度,并掌握同本职工作相适应的其他学科知识。
2.具有丰富的公证业务经验和公证管理工作经验,任二级公证员期间办理过5件以上本专业领域有重大影响或疑难复杂的公证法律事务。
3.近5年内在质量检查中无不合格卷且没有因公证员过错而发生职业保险赔偿。
4.任二级公证员期间,每年办理或审批公证数量不少于200件,公证事项不少于10类。
5.任二级公证员期间,每年办理公益公证事项或参加公益公证服务活动不少于5件(次)。
6.能够独立负责某领域的公证员管理工作,能够有效地组织和协调处理重大、复杂、疑难公证法律事务,能够办理、指导开拓新兴公证业务。
7.工作能力突出,能够指导二级公证员、三级公证员、四级公证员开展公证工作,在推动公证机构依法决策、依法运营、依法管理方面作出较大贡献。
(三)业绩成果要求。理论研究能力强,取得相当数量的公证业务或管理理论研究成果,完成公证相关研究课题、调研报告、管理制度或方法创新。任现职期间应具备下列4项及以上条件:
1.受业务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邀请或委托,就公证专业理论及实践知识,向本机构以外一定范围内的公证人员授课4课时以上;或受其他单位或部门邀请,就公证专业理论及实践知识向相关人员授课8课时以上。
2.获得省部级以上行政部门、专业学会(协会)给予的表彰、奖励或授予的荣誉称号等2项以上。
3.主持或参与完成供业务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或本单位参考的专题研究报告等成果4项以上(每项不少于3000字)。
4.主持或参与完成省部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专业学会(协会)公证专业研究课题、制度规范、指导性文件等成果3项以上。
5.独立或以第一作者身份撰写的公证专业研究论文和报告4项以上(单篇文章个人承担3000字以上),并被省部级以上相关单位或专业学会(协会)纳入内部刊物或论文集。
6.独立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正式刊物(国际标准刊号ISSN和国内统一刊号CN)上发表公证相关专业论文2篇以上。
7.主编(著)或参编(著)公开出版的公证专业的专著、教材、案例集等1部以上(单部著作个人承担2万字及以上)。
(四)破格条件。不满足本条第(一)款学历、资历要求,但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破格申报:
1.响应援藏、援疆、支边或行业互助号召,在艰苦边远或行业发展滞后地区工作1年以上。
2.担任中国公证协会理事以上职务或专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上职务。
3.满足本条第(三)款业绩成果要求的5项以上,经2名在职一级公证员推荐,并取得省部级业务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同意。
外交交传与外交同传翻译原则与策略异同点
摘要:目前在外事外交活动中,交替传译和同声传译已经成为两种最普遍的口译形式。二者既有相似的地方,也有各自独有的特点。在外交领域这两种口译形式都具有该领域高度政治敏感性,政策性等特点。外交活动不比其他活动,一言一行都代表着国家的形象,译员在外交活动中不仅仅是一名译员,更是一名政治家。本文通过对外交交传,外交同传翻译特点的比较,旨在探讨其翻译原则与策略的异同点,以便更好的指导译员工作,传递好中国声音,讲好中国故事。
关键词:外交交传;外交同传;翻译原则;翻译策略
1. 交传,同传的定义
交替传译也称连续口译、即席口译,简称“交传”,是指译员在讲话人讲完一段话停下来的间隙进行口译,讲话人等译员完成该段话语的翻译后又接着往下说,并在适当的时候再次停顿让译员翻译,如此循环往复。同声传译又称同步口译,简称“同传”,是指译员在不打断讲话人讲话的情况下将其所说话语不停顿地传译给听众,讲话人的“说”与译员的“译”几乎同步开始,同时结束,译员只是稍稍滞后于讲话人(仲伟合,2010:1)。
2.交传,同传的相同点
2.1时效性和现场性
口译是一项时效性很强的语言交际活动,这一方面表现在讲话人话语的一次性和转瞬即逝性,另一方面则表现为译员译语生成的即时性。
2.2 不可预测性和独立性
从某种意义上说,口译是一项独立性、不可预测性很强的信息交流活动。对于口译员来说,一旦接手一项口译任务,就无从自行选择工作场景,而且在多数情况下要独立完成口译工作。无论译员进行了怎样细致的译前准备,他/她依然可能在工作中遭遇这样或那样难以预知的问题,如理解、记忆、笔记和沟通协调问题,还可能出现心理压力过大或体力不支等问题。有些问题即使不是译员自身造成的,也会对口译质量和效果产生很大影响,如音响效果不好,工作环境很差,讲话人声音很小、语速过快等等。(任文,2012:5)。
3 交传,同传不同点
3.1 时间性
对同声传译而言,听(输入)与说(输出)在保持一定时间差的前提下同步进行,而交传是在讲话人停顿以后才开始翻译,因此交传活动所耗费的时间往往是同传活动的一倍左右。这是同传与交传最大的区别,也是同传较之其他口译形式最明显的优势所在(仲伟合,2010:1)。
3.2 准确性
在同传活动中,由于听说同步带来的认知负荷过大,译员又往往无法与讲话人和其他人员进行及时交流沟通,翻译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而在交传工作中,译员可以记笔记,可以有短暂的思考时间,偶尔还可以就没听懂的地方请讲话人重复或解释,或向现场其他人员临时求助,有时甚至可以请讲话人适当提高音量,放慢语速,或缩短话轮长度,也有机会对译错译漏的地方进行纠正或补足,因此译语的准确性和完整性通常会高于同传(仲伟合,2010:2)。
3.3 交传译员的显身性
会议同传译员通常待在位于会场两侧或后面的同传箱里,听众只闻其声不见其人;而交传译员往往面朝听众一方,或是与活动参与者混坐在一起,“言谈举止”均在讲话人和听众的视线之内,受到的关注度较高,具有较强的显身性。正因如此,交传译员在工作时声音里要充满自信,并保持精神饱满、举止稳重、仪态大方(任文,2012:9-10)。
4. 外交交传,外交同传翻译原则
4.1 政治等效原则
外交口译因其口译的内容主要是外交语言而有别于其他领域的口译。外交语言,作为体现一国对外政策、维护一国利益的工具,呈现出一些共同的特征。例如:对政策、立场、态度、情感表述准确;外交表态时体现分寸;捍卫本国利益时立场鲜明;重视外交语言的礼仪性,等等。因此,无论是外交交传还是同传都应遵循政治等效原则。
4.2 释意原则
译员处理的是发言人表达的意思,而不是具体的字、词。对于汉语和英语这一相差较远的语言组合来讲,如果译员不去理解发言人的意思而只是从语言到语言进行直译,或者说意思没有理解透彻就硬译,可能会造成意思的扭曲,最终将会影响交流的效果(仲伟合,2010:44)。
5 外交交传,同传各自遵循的翻译原则
5.1 交际原则(交替传译)
交传译员往往面朝观众,“言谈举止”均在讲话人和听众的视线之内,因此交传译员受到的关注度较高,具有较强显身性。这就要求译员不能只顾翻译,不顾现场,全场低头,而应该跟讲话人和观众有互动,最起码有眼神交流。
5.2 顺句驱动原则(同传)
“顺句驱动”就是译员按听到的源语句子的语序,将整个句子分割成意群单位或信息单位,再使用恰当的连接词,将这些单位自然地连接起来,翻译成目的语(仲伟合,2001)。顺句驱动的优势在于能够利用原句的语言结构,减轻信息处理的负担,并能为译员减少因将句子颠来倒去而耗费的精力。(张维为,1999:40)。
6. 总结
交传中译员是先听后说,在听完一整段发言后可以对源语信息进行必要的调整,因此译出来的信息相对更完整、准确,译文也更通顺流畅。而在同传中,译员是边听边说,没有时间对大段信息进行加工重组,因此译入语无论在信息的完整度、准确度,还是译文的流畅程度上,都不可能与交传的要求相当。虽然同传的质量要求较交传较低,但都需遵循政治等效的原则,译员要保持高度政治敏感性和政策性,用词要严谨,原则性错误不能犯!在形式和内容不能兼顾的情况下要遵循释译原则,同时交传译员要遵循交际性原则,同传译员应遵循顺句驱动原则。口译与笔译不同,口译现场没有外援只能靠译员自身的素养,外交口译员在平时应加强锻炼自己的政策素养,专业素养,心身素养,礼仪素养,只有这样在口译现场才能够做到不胆怯,不畏惧,随机应变,游刃有余。
参考文献
[1] 任文.《交替传译》[M].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12.
[2] 杨明星.中国外交新词对外翻译的原则与策略[J].《中国翻译》,2014(3).
[3] 张维为.《英汉同声传译》[M].北京: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1999.
[4] 仲伟合.《同声传译基础》[M].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10.
[5] 仲伟合.英汉同声传译技巧与训练[J].《中国翻译》,2001(5).
[6] 仲伟合、詹成.《同声传译》[M].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