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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信用风险管理与法律防控专业高级职称评审政策发表什么期刊 

中华智刊网 网络日期:2023-06-11 07:36:00人气:267

天津信用风险管理与法律防控专业高级职称评审政策发表什么期刊

一、基本条件

 (一)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

 (二)恪守公证员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勇于担当,勤勉敬业,廉洁自律,作风端正。

 三)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依法、规范、诚信执业。

 (四)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符合年度考核和继续教育相关要求。

二、四级公证员资格条件

  1.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担任公证员满1年。

  3.具备大学专科学历,担任公证员满3年。

  (二)专业能力、业绩成果要求

  1.基本掌握公证相关法学理论和专业知识,认真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工作制度。

  2.初步掌握公证员执业技能,能够独立承办基本的公证事项和公证事务。

  3.近1年内在质量检查中无不合格卷且没有因公证员过错而发生职业保险赔偿。

  4.任公证员期间,每年办理公益公证事项或参加公益公证服务活动不少于5件(次)。

  三、三级公证员资格条件

  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基础上,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学历、资历要求。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博士学位。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担任四级公证员满2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大学专科学历,担任四级公证员满4年。

  (二)专业能力要求

  1.熟练掌握公证相关法学理论和专业知识,能够准确理解、熟练运用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工作制度。

  2.具有较丰富的公证业务经验,熟悉办证流程,能够独立承办公证事项和事务。

  3.近3年内在质量检查中无不合格卷且没有因公证员过错而发生职业保险赔偿。

  4.任四级公证员期间,每年办理或审批公证数量不少于200件,公证事项不少于10类。

  5.任四级公证员期间,每年办理公益公证事项或参加公益公证服务活动不少于5件(次)。

  6.具有较丰富的公证管理经验,能够独立负责某领域公证工作,在推动公证机构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方面作出一定贡献。

  (三)业绩成果要求。具备一定的理论研究能力,取得公证业务或管理理论研究成果,完成公证相关研究课题、调研报告、管理制度或方法创新。任现职期间应具备下列2项及以上条件:

  1.受业务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邀请或委托,就公证专业理论及实践知识,向本机构以外一定范围内的公证人员授课1课时以上;或受其他单位或部门邀请,就公证专业理论及实践知识向相关人员授课2课时以上。

2.获得省部级以上行政部门、专业学会(协会)给予的表彰、奖励或授予的荣誉称号等1项以上。

  3.主持或参与完成供业务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或本单位参考的专题研究报告等成果2项以上(每项不少于3000字)。

  4.主持或参与完成省部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专业学会(协会)公证专业研究课题、制度规范、指导性文件等成果1项以上。

  5.独立或以第一作者身份撰写的公证专业研究论文和报告2项以上(单篇文章个人承担3000字以上),并被省部级以上相关单位或专业学会(协会)纳入内部刊物或论文集。

  6.独立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正式刊物(国际标准刊号ISSN和国内统一刊号CN)上发表公证专业论文1篇以上。

  7.主编(著)或参编(著)公开出版的公证专业的专著、教材、案例集等1部以上(单部著作个人承担5000字及以上)。

  四、二级公证员资格条件

  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基础上,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学历、资历要求。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博士学位,担任三级公证员满2年。

  2.具备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大学专科学历,担任三级公证员满5年。

  (二)专业能力要求

  1.全面系统掌握相关法学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与公证业务相关的其他学科知识,全面了解掌握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工作制度。

  2.具有丰富的公证业务经验,任三级公证员期间办理过3件以上本专业领域有较大影响或疑难复杂的公证法律事务,具备组织和协调处理较为重大、复杂、疑难公证法律事务能力。

  3.近5年内在质量检查中无不合格卷且没有因公证员过错而发生职业保险赔偿。

  4.任三级公证员期间,每年办理或审批公证数量不少于200件,公证事项不少于10类。

  5.任三级公证员期间,每年办理公益公证事项或参加公益公证服务活动不少于5件(次)。

  6.工作能力较为突出,能够指导三级公证员、四级公证员开展公证工作。具有丰富的公证管理工作经验,在推动公证机构依法决策、依法运营、依法管理方面作出较大贡献。

  (三)业绩成果要求。具备较强的理论研究能力,取得一定数量的公证业务或管理理论研究成果,完成公证相关研究课题、调研报告、管理制度或方法创新。任现职期间应具备下列3项及以上条件:

  1.受业务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邀请或委托,就公证专业理论及实践知识,向本机构以外一定范围内的公证人员授课2课时以上;或受其他单位或部门邀请,就公证专业理论及实践知识向相关人员授课4课时以上。

  2.获得省部级以上行政部门、专业学会(协会)给予的表彰、奖励或授予的荣誉称号等2项以上。

  3.主持或参与完成供业务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或本单位参考的专题研究报告等成果3项以上(每项不少于3000字)。

  4.主持或参与完成省部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专业学会(协会)公证专业研究课题、制度规范、指导性文件等成果2项以上。

  5.独立或以第一作者身份撰写的公证专业研究论文和报告3项以上(单篇文章个人承担3000字以上),并被省部级以上相关单位或专业学会(协会)纳入内部刊物或论文集。

  6.独立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正式刊物(国际标准刊号ISSN和国内统一刊号CN)上发表公证专业论文1篇以上。

  7.主编(著)或参编(著)公开出版的公证专业的专著、教材、案例集等1部以上(单部著作个人承担1万字及以上)。

  五、一级公证员资格条件

  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基础上,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学历、资历要求。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担任二级公证员满5年。

  (二)专业能力要求

  1.具备系统、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精通本领域相关法规、政策及本单位相关制度,并掌握同本职工作相适应的其他学科知识。

  2.具有丰富的公证业务经验和公证管理工作经验,任二级公证员期间办理过5件以上本专业领域有重大影响或疑难复杂的公证法律事务。

  3.近5年内在质量检查中无不合格卷且没有因公证员过错而发生职业保险赔偿。

  4.任二级公证员期间,每年办理或审批公证数量不少于200件,公证事项不少于10类。

  5.任二级公证员期间,每年办理公益公证事项或参加公益公证服务活动不少于5件(次)。

  6.能够独立负责某领域的公证员管理工作,能够有效地组织和协调处理重大、复杂、疑难公证法律事务,能够办理、指导开拓新兴公证业务。

  7.工作能力突出,能够指导二级公证员、三级公证员、四级公证员开展公证工作,在推动公证机构依法决策、依法运营、依法管理方面作出较大贡献。

  (三)业绩成果要求。理论研究能力强,取得相当数量的公证业务或管理理论研究成果,完成公证相关研究课题、调研报告、管理制度或方法创新。任现职期间应具备下列4项及以上条件:

  1.受业务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邀请或委托,就公证专业理论及实践知识,向本机构以外一定范围内的公证人员授课4课时以上;或受其他单位或部门邀请,就公证专业理论及实践知识向相关人员授课8课时以上。

  2.获得省部级以上行政部门、专业学会(协会)给予的表彰、奖励或授予的荣誉称号等2项以上。

  3.主持或参与完成供业务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或本单位参考的专题研究报告等成果4项以上(每项不少于3000字)。

  4.主持或参与完成省部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专业学会(协会)公证专业研究课题、制度规范、指导性文件等成果3项以上。

  5.独立或以第一作者身份撰写的公证专业研究论文和报告4项以上(单篇文章个人承担3000字以上),并被省部级以上相关单位或专业学会(协会)纳入内部刊物或论文集。

  6.独立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正式刊物(国际标准刊号ISSN和国内统一刊号CN)上发表公证相关专业论文2篇以上。

  7.主编(著)或参编(著)公开出版的公证专业的专著、教材、案例集等1部以上(单部著作个人承担2万字及以上)。

  (四)破格条件。不满足本条第(一)款学历、资历要求,但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破格申报:

 1.响应援藏、援疆、支边或行业互助号召,在艰苦边远或行业发展滞后地区工作1年以上。

  2.担任中国公证协会理事以上职务或专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上职务。

3.满足本条第(三)款业绩成果要求的5项以上,经2名在职一级公证员推荐,并取得省部级业务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同意。  

加强信用管理防范企业信用风险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地位的逐步确立,并伴随全球经济一体化浪潮的明波暗涌,做为经济主体地位的企业如何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健康、稳定发展,既要保持持续提高的市场竞争力,又要规避市场风险和政策风险,则是目前现代企业管理框架之下的一个亟待解决的制度性问题。

一、加强企业信用管理,确定信用管理在企业中的基础管理地位

现代市场经济实质上是以契约为基础的信用经济。实行信用管理,建立和健全企业信用管理制度,是当前企业防范经营风险,化解经营危机的一条必经之路。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独立承担其在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与其在出现问题、发生风险之后采取补救措施,不如在健立健全企业管理制度中首先把风险防范意识和风险控制意识融通于制度的管理范畴之内,以完善的管理制度、健全的管理手段达到防危度渐,控制风险的目的。

因此,企业在制度化管理过程中,要勇于实践,敢于打破原有的部门设计模式,全方位的导入企业信用管理制度,设立信用管理部门,明确部门职责和权限,配备专职信用管理人员,对专职人员进行专业技能培训,使之成为对内加强沟通与联系,对外加强监督与协调,研究政策、动态分析客户资信,处理危机、化解风险的一个综合性管理部门。

二、建立客户资料档案制度,对主要客户经常性动态分析

信用管理部门最基本的职责就是加强企业信用管理,防范信用风险。在现代化市场经济中,企业产品不断升级,产业结构不断调整,经营模式不断变化,口头合同、电话合同、电子合同形式多样,合同订立形式、目的、法律效力与书面合同相比难于把握,由此给企业带来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成本控制等难题也会越来越明显。

建立客户信用档案制度,尤其在正式签订合同之前对客户信用信息进行动态收集和评价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在制度化管理过程中,企业要加强客户信息的收集与整理,要建立完善的客户资料档案,合同签订前、合同履行过程中,都要动态跟踪客户的资信情况,并对重要客户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年底对客户作出一次综合性资信评价,从而达到控制风险的目的。

三、搞好信用管理,提高企业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搞好信用管理的基础是建立完善的信用管理体制。在传统的经济体制下,企业的经营管理是在计划与行政管理之下进行的,企业的交易大多是在同一个所有者或管理者的安排下进行,企业不会过份的关心信用与风险问题,但进入市场经济后,信用管理则成为企业防范风险的最有效手段之一,尤其是在建立完善的客户档案制度、客户信用申请制度、赊销业务预算与报告制度、应收账款总量控制制度、债权管理制度之后,企业就从制度上建立起一整套完善的市场风险监测机制和预防机制,不但能对客户进行动态的跟踪、分析和管理,还能够有效的建立起销售分类管理体制和应收账款总量控制制度,从而为决策者有效决策提供政策依据,把经营风险降到最低点,为企业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奠定基础。

四、维护职工权益,增强职工信用意识

企业经营的好坏,经济效益并不是唯一的评价指标。职工收入的高低、职工对企业经营管理者的认同感和企业主人翁意识的增强,也从另一方面反应出企业形象建设工作的好坏。因此,企业在加强信用管理,提高对外部风险控制的同时,也要不断提高企业内部职工的薪酬待遇,不断改善现场工作环境,加强企业职工内部培训,提高职工素质,维护职工权益,从而在企业内部为职工搭建起“和谐、进步、发展”的工作平台,在整体上树立起全员信用管理意识,从车间基本操作岗位,到职能部室管理岗位,人人讲诚信,人人懂得用信用风险测评机制做好本职工作,帮助企业从生产经营、成本控制、产品销售到资金回收每一个环节上都能做到监测机制正常运行、各项管理制度有效执行、计划指标正确落实。

企业信用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的、全方位的基础性管理工作,没有企业最高管理层的大力推动,则信用管理工作做不到制度化、常态化,甚至流于形式;没有全员职工的普遍参与,则信用管理工作又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很难取得预期的经济效果和社会效果。因此,全面推进企业信用管理工作、做好信用管理工作不但要求得主要领导者的支持和重视,还要在企业内部进行广泛的宣传和教育,让广大职工都了解信用管理工作和风险信用控制给企业带来的潜在的或立竿见影的实际好处,让信用监督和检查从每一位员工做起,广开信息渠道,广征合理化建议,从而让企业信用管理工作成为企业内部的一项基础性的、常态性的管理工作,全面推进、持之以恒,为企业的健康、稳定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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