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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监狱学专业初级职称评审政策发表什么期刊 

中华智刊网 网络日期:2023-07-23 04:34:00人气:245

天津监狱学专业初级职称评审政策发表什么期刊

一、基本条件

 (一)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

 (二)恪守公证员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勇于担当,勤勉敬业,廉洁自律,作风端正。

 三)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依法、规范、诚信执业。

 (四)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符合年度考核和继续教育相关要求。

二、四级公证员资格条件

  1.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担任公证员满1年。

  3.具备大学专科学历,担任公证员满3年。

  (二)专业能力、业绩成果要求

  1.基本掌握公证相关法学理论和专业知识,认真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工作制度。

  2.初步掌握公证员执业技能,能够独立承办基本的公证事项和公证事务。

  3.近1年内在质量检查中无不合格卷且没有因公证员过错而发生职业保险赔偿。

  4.任公证员期间,每年办理公益公证事项或参加公益公证服务活动不少于5件(次)。

  三、三级公证员资格条件

  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基础上,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学历、资历要求。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博士学位。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担任四级公证员满2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大学专科学历,担任四级公证员满4年。

  (二)专业能力要求

  1.熟练掌握公证相关法学理论和专业知识,能够准确理解、熟练运用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工作制度。

  2.具有较丰富的公证业务经验,熟悉办证流程,能够独立承办公证事项和事务。

  3.近3年内在质量检查中无不合格卷且没有因公证员过错而发生职业保险赔偿。

  4.任四级公证员期间,每年办理或审批公证数量不少于200件,公证事项不少于10类。

  5.任四级公证员期间,每年办理公益公证事项或参加公益公证服务活动不少于5件(次)。

  6.具有较丰富的公证管理经验,能够独立负责某领域公证工作,在推动公证机构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方面作出一定贡献。

  (三)业绩成果要求。具备一定的理论研究能力,取得公证业务或管理理论研究成果,完成公证相关研究课题、调研报告、管理制度或方法创新。任现职期间应具备下列2项及以上条件:

  1.受业务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邀请或委托,就公证专业理论及实践知识,向本机构以外一定范围内的公证人员授课1课时以上;或受其他单位或部门邀请,就公证专业理论及实践知识向相关人员授课2课时以上。

2.获得省部级以上行政部门、专业学会(协会)给予的表彰、奖励或授予的荣誉称号等1项以上。

  3.主持或参与完成供业务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或本单位参考的专题研究报告等成果2项以上(每项不少于3000字)。

  4.主持或参与完成省部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专业学会(协会)公证专业研究课题、制度规范、指导性文件等成果1项以上。

  5.独立或以第一作者身份撰写的公证专业研究论文和报告2项以上(单篇文章个人承担3000字以上),并被省部级以上相关单位或专业学会(协会)纳入内部刊物或论文集。

  6.独立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正式刊物(国际标准刊号ISSN和国内统一刊号CN)上发表公证专业论文1篇以上。

  7.主编(著)或参编(著)公开出版的公证专业的专著、教材、案例集等1部以上(单部著作个人承担5000字及以上)。

  四、二级公证员资格条件

  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基础上,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学历、资历要求。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博士学位,担任三级公证员满2年。

  2.具备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大学专科学历,担任三级公证员满5年。

  (二)专业能力要求

  1.全面系统掌握相关法学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与公证业务相关的其他学科知识,全面了解掌握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工作制度。

  2.具有丰富的公证业务经验,任三级公证员期间办理过3件以上本专业领域有较大影响或疑难复杂的公证法律事务,具备组织和协调处理较为重大、复杂、疑难公证法律事务能力。

  3.近5年内在质量检查中无不合格卷且没有因公证员过错而发生职业保险赔偿。

  4.任三级公证员期间,每年办理或审批公证数量不少于200件,公证事项不少于10类。

  5.任三级公证员期间,每年办理公益公证事项或参加公益公证服务活动不少于5件(次)。

  6.工作能力较为突出,能够指导三级公证员、四级公证员开展公证工作。具有丰富的公证管理工作经验,在推动公证机构依法决策、依法运营、依法管理方面作出较大贡献。

  (三)业绩成果要求。具备较强的理论研究能力,取得一定数量的公证业务或管理理论研究成果,完成公证相关研究课题、调研报告、管理制度或方法创新。任现职期间应具备下列3项及以上条件:

  1.受业务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邀请或委托,就公证专业理论及实践知识,向本机构以外一定范围内的公证人员授课2课时以上;或受其他单位或部门邀请,就公证专业理论及实践知识向相关人员授课4课时以上。

  2.获得省部级以上行政部门、专业学会(协会)给予的表彰、奖励或授予的荣誉称号等2项以上。

  3.主持或参与完成供业务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或本单位参考的专题研究报告等成果3项以上(每项不少于3000字)。

  4.主持或参与完成省部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专业学会(协会)公证专业研究课题、制度规范、指导性文件等成果2项以上。

  5.独立或以第一作者身份撰写的公证专业研究论文和报告3项以上(单篇文章个人承担3000字以上),并被省部级以上相关单位或专业学会(协会)纳入内部刊物或论文集。

  6.独立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正式刊物(国际标准刊号ISSN和国内统一刊号CN)上发表公证专业论文1篇以上。

  7.主编(著)或参编(著)公开出版的公证专业的专著、教材、案例集等1部以上(单部著作个人承担1万字及以上)。

  五、一级公证员资格条件

  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基础上,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学历、资历要求。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担任二级公证员满5年。

  (二)专业能力要求

  1.具备系统、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精通本领域相关法规、政策及本单位相关制度,并掌握同本职工作相适应的其他学科知识。

  2.具有丰富的公证业务经验和公证管理工作经验,任二级公证员期间办理过5件以上本专业领域有重大影响或疑难复杂的公证法律事务。

  3.近5年内在质量检查中无不合格卷且没有因公证员过错而发生职业保险赔偿。

  4.任二级公证员期间,每年办理或审批公证数量不少于200件,公证事项不少于10类。

  5.任二级公证员期间,每年办理公益公证事项或参加公益公证服务活动不少于5件(次)。

  6.能够独立负责某领域的公证员管理工作,能够有效地组织和协调处理重大、复杂、疑难公证法律事务,能够办理、指导开拓新兴公证业务。

  7.工作能力突出,能够指导二级公证员、三级公证员、四级公证员开展公证工作,在推动公证机构依法决策、依法运营、依法管理方面作出较大贡献。

  (三)业绩成果要求。理论研究能力强,取得相当数量的公证业务或管理理论研究成果,完成公证相关研究课题、调研报告、管理制度或方法创新。任现职期间应具备下列4项及以上条件:

  1.受业务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邀请或委托,就公证专业理论及实践知识,向本机构以外一定范围内的公证人员授课4课时以上;或受其他单位或部门邀请,就公证专业理论及实践知识向相关人员授课8课时以上。

  2.获得省部级以上行政部门、专业学会(协会)给予的表彰、奖励或授予的荣誉称号等2项以上。

  3.主持或参与完成供业务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或本单位参考的专题研究报告等成果4项以上(每项不少于3000字)。

  4.主持或参与完成省部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专业学会(协会)公证专业研究课题、制度规范、指导性文件等成果3项以上。

  5.独立或以第一作者身份撰写的公证专业研究论文和报告4项以上(单篇文章个人承担3000字以上),并被省部级以上相关单位或专业学会(协会)纳入内部刊物或论文集。

  6.独立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正式刊物(国际标准刊号ISSN和国内统一刊号CN)上发表公证相关专业论文2篇以上。

  7.主编(著)或参编(著)公开出版的公证专业的专著、教材、案例集等1部以上(单部著作个人承担2万字及以上)。

  (四)破格条件。不满足本条第(一)款学历、资历要求,但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破格申报:

 1.响应援藏、援疆、支边或行业互助号召,在艰苦边远或行业发展滞后地区工作1年以上。

  2.担任中国公证协会理事以上职务或专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上职务。

3.满足本条第(三)款业绩成果要求的5项以上,经2名在职一级公证员推荐,并取得省部级业务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同意。  

智慧监狱背景下监狱信息化建设解析

摘要:随着人工智能的飞速发展,信息化已成为世界范围内现代化的重要标志之一。信息时代的管理不仅强调对监狱警察的知识传递和技术训练,还强调综合素质的培养,监狱信息化建设与监狱警察信息素养的培养与提高息息相关。通过调查不同地区(如长江三角洲地区、西部地区、中部地区)部分监狱警察当前的信息素养,对相关问题进行研究,以更好地提升智慧监狱背景下的监狱警察信息素养。

关键词:智慧监狱;监狱信息化建设;信息素养

伴随着智慧城市、智慧法院、智慧检务等理论和实践的兴起,提出“智慧监狱建设要不断推进,努力实现奋斗目标,为全系统做表率”和“力求实现智慧司法的率先突破”的指导意见,强调监狱系统要加快推进智慧监狱建设,为新时代新征程政法工作现代化、监狱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信息化支撑。当前智慧监狱建设基本实现部、省、市三级司法行政网络及监狱、戒毒系统的联通,应急指挥系统初步建立。智慧监狱的建设已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实现了多种类安防系统与安防技术综合应用,智慧监狱背景下监狱警察的信息素养现状研究是目前面临的重要课题。

1、加强监狱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意义

当今社会是信息化的社会,以”大智移云”为代表的现代化信息技术,在监狱安防、罪犯教育、生产经营、智能办公等方面得到了广泛的推广运用,为监狱提高治理水平、优化管理模式带来了难得的历史机遇。

1.1加强信息化建设是保障监狱安全的现实需要。当前,监狱安全形势仍然面临严峻挑战,新问题层出不穷,新老问题交织叠加、错综复杂、盘根错节。监狱安全底线一旦失守,不但会引起社会的高度关注,将监狱置身于社会舆论漩涡,更会给自身发展造成难以估量的损失。因此,只有建设智能化的安防系统,及时对高墙电网、广播对讲、视频监控等常规安防系统更新换代,引入运用人员定位、行为分析、入侵探测、红外雷达等先进的智能化安防设备,不断提高物防、技防水平,才能确保监狱持续安全稳定。

1.2加强信息化建设是提升罪犯改造质量的内在要求。提升罪犯改造质量,推动监狱工作高质量发展,一方面要继承发扬传统教育优势,在罪犯文化教育、技术教育、法治教育、道德教育等方面持续发力;另一方面要勇于探索创新,借鉴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灵活方式方法,延伸教育触角,丰富教学内容,拓展教育效果,提升改造质量。疫情防控以来,罪犯视频教学、远程会见、云中锦书、远程医疗等科技手段,在解决罪犯医疗难题、缓解罪犯心理压力、提升罪犯改造质量等方面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1.3加强信息化建设是实现监狱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要。当前监狱企业在发展规模、质量和效益等方面还有短板弱项,与高质量发展目标还存在差距不足。在信息化飞速发展的今天,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已被广泛运用于产品研发、工艺设计、财务管理等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监狱企业如果还只是单纯依赖于低成本的人力资源优势,发展之路只会越走越窄。监狱企业只有抢抓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机遇,以信息化破解发展难题,才能实现高质量发展目标。

1.4加强信息化建设是推动监狱工作社会化的重要举措。破除“大墙思维”、推动监狱工作社会化是监狱工作思路的重要一环,也是实现监狱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由之路。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的各类智能化系统平台,正是实现监狱工作社会化的敲门砖和助推器。视频会议系统、智能办公系统等可以进一步加强监狱与社会的融合对接,实时动态掌握上级政策和社会形势;狱务公开系统则可以让罪犯亲属及社会各界及时准确了解监狱信息动态,对监狱接受社会监督、树立良好形象、争取支持帮助提供了开放窗口。

2、监狱信息化建设面临的现实问题

2.1基础建设还有弱项。部分监狱还没有实现视频监控全覆盖,有的监控摄像头还没有完成数字化升级,存在监控盲点。个别监狱的报警、电网、雷达、对讲等基础设施长期没有更新换代,无法满足新形势下保障监狱安全的现实需要。少数监狱历史久远、建筑物老化,硬件设施布设安装存在困难。

2.2系统平台仍需完善。智能化综合管理平台等系统在数据容量、运行稳定性等方面还存在一定的薄弱环节,在智能办公、智慧管理等方面还需完善。由于各服务公司均设置有技术门槛,造成技术壁垒无法打破、平台对接不够充分完全,导致后台卡顿、不稳定,新老平台、各系统之间兼容性不足。

2.3网络安全不容忽视。少数干警职工网络安全意识仍然不强,日常工作当中还存在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还没有建立健全网络安全制度保障体系,在运用专业技术手段加强网络安全管理方面还有差距,网络安全还没有纳入地方管理“大盘子”中。

2.4资金保障还需加强。上级专项建设资金总量还不够充足、统筹还不够科学、保障还需要加强。监狱自筹资金风险高、难度大、数量少,资金缺口大造成部分信息化建设项目进展迟缓。

2.5人才建设亟待强化。各监狱普遍存在从事信息化建设的专业化人才数量不足、技术保障力量薄弱问题,对信息化专业人才的教育培训还不够系统科学,专业水平还无法紧跟发展要求。专业技术人才的管理体制还不够理顺健全,专业技术人才晋升渠道狭窄有限,导致部分专业型人员工作积极性不高。

3、加强监狱信息化建设的探索实践

3.1科学谋划设计,夯实制度保障

信息化建设领导重视是关键,资金支持是前提,专业队伍是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监狱党委要将信息化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成立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智慧监狱建设领导小组等,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工作,召集全狱信息化相关工作的人员一同讨论监狱信息化建设工作,每名与会人员都可以提供建设性意见建议,通过这种集思广益的商讨模式能够推动信息化建设加速前行。

(2)强化资金保障。信息化建设的好坏是建立在资金是否充足的基础上的,每一次产品的更新换代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长江三角洲地区很多监狱在充分利用上级专项划拨资金的同时,监狱自身也不等不靠,通过各类方式自筹资金,先行建设了大量信息化项目。

(3)建设专业队伍。笔者所在的监狱信息化管理部门4-5名由专业技术人员构成,在各监区均配备了信息化工作专职管理员,着力打造一支懂技术、会管理的专业化人才队伍,为监狱信息化建设提供了人才支撑。

3.2加强基础建设,打造智慧监狱

以智慧监狱建设为契机,强化信息化设备基础设施建设。

(1)打造智慧核心。按照高于智慧监狱建设标准的B级标准新建核心机房,采用三路供电,分别是双路市电以及模块化UPS供电,确保全狱信息化“心脏”24小时不间断运行;部署高性能超融合一体机,实现核心业务虚拟化,节约运营成本,灵活方便业务快速部署和备份恢复;通过动环监控系统,能够实时监测机房温湿度以及人员进出等情况,实现机房24小时无人值守和远程管理操作。

(2)建设指挥中枢。笔者调查的南方某所监狱着力加强指挥中心的核心作用,从硬件配置上进行了大规模提升,为监控大屏采用了曲面LED高清显示墙,能够根据需求任意切割画面配置,支持多个终端显示上墙,能够同时显示多种类型的监控状态内容,为指挥中心配备了各类通信设备、操作台、操作终端等设施,强化了指挥中心“指挥协调、应急处突、决策支撑”的中枢地位。

(3)强化信息安全。按照第三级网络等级保护建设要求,在监狱安防网、办公网、育新网三个独立网络部署相应的网闸、防火墙、日志审计服务器、数据库审计服务器、网络准入设备、威胁探针、堡垒机、容灾备份一体机、杀毒服务器等网络安全设备,筑牢监狱网络安全防线。

3.3建设智慧安防,保障监狱安全

(1)建设指挥调度通信系统。通过集成电话系统、监听对讲系统、广播系统等子系统,实现了语音调度、会议调度、桌面调度等各类调度功能,为决策指挥提供了技术支撑。

(2)建设指挥管理系统。汇聚人、车、物、情四个维度的数据,可随时查看特定位置的人员分布、车辆轨迹、安防设备等信息,通过对提示报警信息进行一键处理,实现了警情决策“一张图”。

(3)升级安防智能管理平台。整合现有的各类安防系统,通过集成报警、视频监控、电子巡查、目标跟踪、行为分析、点名应用等子系统,实现智能监测以及对各子系统设施设备运行状态的控制。

(4)建立综合运维。综合运维系统能够通过对云服务平台、大数据平台、智慧安防和基础设施等内容进行全方位监测,形成故障描述和运维分析日志,并在出现问题时实时进行语音报警和图像弹窗等多种方式的提示,提醒运维人员及时进行相关的处置。

(5)监控设备全部实现数字化。在实现监控全覆盖的基础上,充分发挥监控设备的智能化功能,将全狱监控摄像机全部更换为数字摄像机,对罪犯监舍摄像机全部运用高清广角技术,最大限度杜绝监控死角,在出入口等关键位置安装了具有人脸识别、车牌识别的智能化监控设备,在周界等位置安装了具有越界报警功能的监控设备,在重点管控罪犯区域安装了具有行为监测功能的监控设备,全力保障监狱监管安全。

3.4突出创新研发,服务监区工作

(1)全方位部署应用人脸识别技术。将人脸识别技术广泛应用于通道人员管控、人车轨迹查询、系统登录、门禁管理、罪犯点名、出入监管理等各个方面,实现了全狱管理“一张脸”。

(2)大范围部署智能化监控摄像机。先后安装了鹰眼、热成像、人数统计等智能化监控设备,实现了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的入侵管控、罪犯行为检测、越界检测等报警联动。

(3)自主研发各类应用系统。充分发挥监狱民警的自主能动性,根据监狱信息化建设需要,监狱民警自主研发了报修系统用于日常保修维护,信息上报系统用于各类信息材料的报送,生产计件系统用于生产产品计件考核,罪犯谈话APP应用系统,利用警务通实现与罪犯谈话录音,并能够实时上传服务器,解决了纸质记录失真等问题,切实减负增效,保障了执法安全。

(4)建设智能生产车间。所有劳动工具均安装了电子标签,并对危险工具进行了智能绑定,对违规使用或者破坏劳动工具的行为能够立即报警,实现了劳动工具的智能化管理;在现代化仓储中心配备了VGA智能无人叉车系统,能够通过激光制导方式实现全厂区物料配送的无人化管理。

(5)安装多功能监舍管理一体机。在每个罪犯监舍以及重点部位安装了多功能监舍管理一体机,一体机集成了信息公告、欠款管理、日常购物、报警、人脸点名、呼叫对讲、监听广播等40余项功能,实现了罪犯监舍的全方位、信息化管理。

4、结束语

智慧监狱背景下的监狱警察对信息的态度和认识非常重要,这是信息素养中的观念性问题。因此,监狱警察应该以先进的信息技术理念为指导,以满足监狱管理制度改革创新发展和监狱干警通过信息学习发展的需求为目的,以提升管理分析能力、提高我国监狱建设为导向,依托先进的个人信息网络技术平台,切实提高信息化能力和信息素养,最终促进监狱信息化建设迈上新台阶。

参考文献:

[1]陆松.监狱信息化建设的风险与防范[J]法制博览2015(1)

[2]孙智龙.监狱系统刑罚执行网上协同管理平台的设计与实现[J]吉林大学2016

[3]高一飞,曾静.监狱网络平台建设:十年回顾与反思[J]西部法学评论2016(4)

[4]周亚非.大数据时代监狱企业信息化建设思考[J]经营管理者20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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