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国际税收专业中级职称评审政策发表什么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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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方针政策。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
(三)热爱本职工作,身心健康,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四)按国家和我市规定,符合年度考核和继续教育相关婴求
助理经济师资格条件
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基础上,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学历、资历要求。凡从事经济专业工作、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下同)以上学历,均可报名参加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专业能力、业绩成果要求。
1.具有较系统的经济专业理论知识和业务技能。
2能够独立对专项经济活动进行分析综合,提出建设性意见。
经济师资格条件
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基础上,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学历、资历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高中毕业并取得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0年;
2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6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4年;
4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2年;
5具备硕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年;
6具备博士学位。
四、高级经济师资格条件
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基础上,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学历、资历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报名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学位,或第二学十学位或研究生班毕,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十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取得会计、统计,审计中级专,技术资格,符合以上学历,资历条件的,也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五、正高级经济师资格条件
(一)学历、资历要求,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高级经济师(或高级会计师、高级统计师、高级审计师)职称后,从事高级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二)专业能力要求。具有系统、深厚的专业理论和实务经验,熟知国内外现代经济管理的科学方法及发展趋势,熟悉与本专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经济政策;能够为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经济发展提供决策建议或解决重要经济问题:能够指导高级经济师和其他经济专业人员高效合规地开展工作,并通过专业督导,改进工作方法,提升本行业职业能力水平。
(三)业绩成果要求。
浅议国际工程项目投标阶段的税收筹划
摘要:随着国家“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越来越多的中企将国际市场视作了新的业务增长点,其中最为活跃的便是工程承包行业。但是国际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对外承包项目规模的扩大并没有带来利润率的大幅攀升,最初“有市场就有效益”的局面已经被打破。国际工程项目难度大、风险高,中国企业唯有提高自身的管理水平才能应对出现的各种问题,而纳税筹划作为其中重要的一环是应该被拿出来进行学习和探讨的。本文首先阐述投标阶段税收筹划的必要性,然后通过具体案例分析投标阶段税收筹划的现实策略,希望有利于提高我国海外施工企业发展质量,降低涉税风险,为我国海外施工企业健康快速发展提供参考。
关键字 投标阶段 税收筹划 国际工程项目
一、投标阶段税收筹划的必要性
利益最大化是每一个企业生存发展的提前,而企业在经营所涉及的缴税费用直接影响着企业的成本,制约到企业的利润。税收筹划是在遵循当地的政策法规的前提下,在一定程度上对企业经营活动和财务活动作出安排,是在对政府制定的税法进行精细比较后的优化选择,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税收,合理减轻税负,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
在保护主义盛行的今天,各国在争取中国企业投资的同时加大了对相关领域的监控和检查,税务监管便是其中无法忽视的一部分。一些“走出去”的中国企业,有的对拟投标国家的税收法律环境、是否与中国签订税收协定不是很清楚,其结果是造成企业的正当利益受到损害;有的对策划方案准备不足,一是没有从税制体系的角度来通盘考虑企业的整体税负,二是部分纳税人未能意识到纳税支出的最小化并不等于企业价值的最大化,在进行国际税务策划时只顾眼前利益而忽略长远利益,因而没有实现整体收益的最大化;还有的对税务风险估计不足,造成应对策略失当,使企业蒙受损失【1】。
面临“走得出去”却“走不下去” 的尴尬局面,走出去的中国企业应加强对税务风险的管控,在投标阶段就要进行好税务筹划。 在投标阶段,税收模型的搭建直接影响到项目顺利进行、项目成本及最终报价,对税收情况的整体识别和规划,有利于降低企业全球税负,为企业降本节流增效,有利于减少企业现金流出,加强企业全球财务管理。投标阶段需要通过咨询会计事务所或者律所,对当地的税收、法律法规进行详细了解和筹划。
二、投标阶段税收筹划的现实策略
下面我们就以新加坡某工程项目为例,分析国际项目税务筹划的现实策略:
新加坡某项目,是A公司首个海外车辆翻新项目,翻新工作在境外新加坡执行。项目为150辆地铁A型车,车辆供应商为阿尔斯通,工作内容包括PIS、空调、内装等大系统的更换以及贯通道、车门等系统的维修,整个工作需要对车辆进行拆解、更换、修理、安装及调试,涉及部件进口至新加坡、新加坡当地施工、项目回款等业务流程。
首先了解项目所在国税制[fsl1],充分利用项目所在国的税收优惠及与我国之间的税收协定
针对新加坡翻新项目,首先应对当地税制进行分析,找出适用税种和基本管理要求(纳税主体、税种、税率、征收范围);必要时借助当地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咨询。经过多渠道了解,对国际工程项目中主要涉及的关税、所得税、增值税等税种进行汇总:
新加坡和中国标准税率对比
新加坡 |
中国 |
备注 |
|
消费税(GST)VS中国增值税(VAT) |
7% |
13%,9%,6%。 |
|
公司所得税标准税率 |
17% |
25%,对高新技术企业有优惠,我们公司适用15%税率 |
属地原则征税,在新加坡产生,在新加坡收到。新加坡按照利润的17%征收,利润计算公式是收入-成本-费用。 |
海关关税VS中国消费税 |
只对酒,烟,汽车配件,石油征收 |
高端消费类商品10%-45% |
|
公司股份分红-个人股东 |
免税 |
大多数20% |
备注:
1.新加坡的所得税豁免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在新加坡注册 2.属于新加坡本地公司。3.股东不超过30人。豁免的比例:三年新公司利润首十万新币,豁免75%,三年新公司接下来10万新币,豁免50%. 旧公司,首一万新币豁免75%,接下来的19万新币豁免50%
2.新加坡以属地原则征税。任何人(包括公司和个人)在新加坡发生或来源于新加坡的收入,或在新加坡取得或视为在新加坡取得的应税收入,需要在新加坡纳税。
3.新加坡与70多个国家签订豁免双重征税协定(包括中国),从国外收入和资产中受益的公司和个人只被免征一次,这是针对注册的居民企业的而且针对的是同一纳税主体。
2.分析本项目合同中约定的税收条款
对于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提及的所有税收条款,应有针对性地进行相应税种匹配,力求理解准确,避免遗漏。例如:
1)销售报价中的不含税,这里指不含GST(消费税),招标文件中指出任何根据合同供应的应纳税货物与服务都可能需要支付的任何GST,将由业主公司在该税需要支付时向承包商进行支付。
2)非居民企业也有纳税的要求:其中直接对新加坡境外企业付款(非居民企业),如涉及技术和服务费,需扣除WHT(预提所得税),此税种不在业主承担范围内,需要我们自己承担。
3)其他涉税条款,需明确合同双方各自承担的税务责任。
在招标文件“概述”里面提到:除非另有明确规定,价格表中承包商指定的每个项目价格将包括耗材供应,包括切割和废弃物,卸货,储存,包装,运输和搬运,起吊,制造、设置、装配和固定位置,保护,工厂使用,监督,设施费,税款,利润,准备等任何其他费用,以及按期正确完成每个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在招标文件的“货物交付”里提到:承包商将负责进行所有必要的安排,来确保将货物安全交付至指定地点,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及所有运输费用,港口税或关税,保险,和该交付所需要的任何文件。
3.进一步细化分析本项目涉税情况,梳理项目执行中可能涉及的税种(结合境内境外税制),例如,本项目预计涉及的税种包括:
1)零部件国内出口,应以不含税价计算(享受中国出口退税)
2)零部件新加坡进口:涉及进口关税和GST(进口货物消费税);新加坡只对四种物品征收进口关税,A司产品不在征收范围之内,所以免关税,但GST还是要缴纳。
3)设计和技术服务:GST(消费税);如向境外居民企业付款,则需要全额缴纳WHT(预提所得税),这是境外企业自己需要承担的费用;新加坡居民企业向非居民企业付款缴纳预提税的情况有四种,此项目涉及到的是这一种。
4.分析纳税主体差异造成的影响
例如,新加坡居民企业与非居民企业在项目总纳税适用性方面的差异:
1)居民企业可实现消费税进项和销项抵扣,而非居民企业则无此优惠。体现在进口零部件GST(进口货物消费税)、当地劳务和分包合同GST(服务类消费税)等;
新加坡税务机关规定从事提供货物和劳务服务且年营业额在100万新币以上的纳税人应进行强制消费税注册。进行了消费税注册的人,其消费税应纳税额为销项税额减去购进货物或服务支付的进项税额之后的差额。
2) 居民企业所得税纳税基于经营利润;若A司在当地无分支机构,所有合同款项发票及收款均由A司在海外直接发起,那会存在业主直接在合同款项中扣除预抵扣税(WHT)。在当地提供服务适用的WHT的税率一般为17%,征收基数为合同总金额。也就是上面分析过的,新加坡业主(居民企业)向境外居民企业付款,则需要全额缴纳WHT(预提所得税),其税基是销售收款总额,这是境外企业需要自己承担的;如以当地分支机构签订项目合同和执行项目将可免除预抵扣税(WHT),只要基于利润缴纳所得税。
综上,在新加坡当地建立分支机构(子公司)项目将在GST和所得税方面取得合理优化。
此外,根据与律所沟通,建立子公司还便于在新加坡为员工办理签证,也便于相关进口货物在新加坡收货、清关等业务的办理。从公司长远发展来看,有利于东南亚翻新维保市场开拓、国际贸易平台搭建。
5. 策划本项目税务处理的整体方案
将纳税主体与税种、税率进行初步筹划后,进行合同构架的策划和匹配,应同期考虑业主的诉求和接受可能性,尽量保障各方利益。
A司借鉴了律所的报告,综合考虑所得税,关联交易,GST等方面的影响之后,进行合同构架调整,变更为三方合同,增加新加坡子公司作为项目当地履约主体,A司作为担保方并承担连带责任,说服业主完成合同变更。
A司当时有三种选择,第一种是A司与业主直接签订协议,第二种是A司的新加坡子公司与业主签,A司作为新加坡子公司的关联方,新加坡子公司分包设计服务和采购服务给A司(A司提供设计服务给新加坡子公司,A司提供采购服务给新加坡子公司,新加坡子公司向中国供应商购买材料,新加坡子公司在当地分包劳务),第三种是A司,新加坡子公司都和业主缔约。减少关联交易,只有A司向新加坡子公司收取的采购服务费用涉及关联交易。(合同分为A司提供设计服务给业主,新加坡子公司代收款,A司提供采购服务给新加坡子公司,子公司向中国供应商采购材料,子公司在当地分包劳务。)从预扣税角度考虑,二三两种都可以。但A司又从转让定价的影响方面去考虑,根据新加坡 TP 法,IRAS 希望所有关联方交易均在公平交易的基础上进行。这意味着关联方之间的转让价格必须与非关联方在相同或类似情况下收取的价格相当,也就是A司和新加坡子公司的关联交易,第二种明显要比第三种关联交易多,那就势必会造成一些审计的麻烦。综合考虑,是第三种方案比较好,也就是变更为三方合同。
6. 完成合同构架调整后,应安排当地会计师事务所对本项目税务筹划方案进行验证,必要时进一步安排当地律所进行合规验证,依据验证结果进行方案优化调整。
7. 在项目执行期间,应采用适合本项目的税务筹划方法进行合理避税。主要有(1)利用转移定价进行税收策划。转移定价指关联企业之间在相互销售商品、提供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借贷资金等经济往来中所制定的价格,也称划拨定价,现在它已成为跨国企业进行国际税务策划采用的重要手段,其核心是借助关联企业交易抬高或压低交易价格,达到将利润汇集到低税国的目的利用税收优惠进行税务策划(2)利用税收优惠进行税务策划。一般说来,各国税制中都有各种税收优惠措施,诸如加速折旧、投资抵免、亏损结转、减免税期; 等等。
跨国企业可以充分利用这些税收优惠制度开展国际税务策划【2】。(3)应着手考虑将子公司的利润合理避税后归入母公司。比如用子公司的利润购买母公司的产品或服务等等。本项目收尾时,应充分利用中国和新加坡双边税收协定进行灵活应对,以保障项目税务筹划的效果,取得最佳的避税收益。
结束语
国际工程项目复杂性高,周期性长,规模不断扩大,税务管理在其中发挥的作用日渐增强。随着我国企业“走出去”的步伐加快,对投资规模扩大,质量和水平日益提高。本文借总结A公司投标过程税收筹划的经验,为“走出去” 的企业提供指引与帮助【3】。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在全球范围内进行税务策划追求的是全球规模的纳税负担最小化,而不是某个子公司的税负最小化。一个成功的税务策划方案应该有助于“走出去”企业整体发展目标的实现,而不能仅局限于税负的减轻。因此,跨国公司应站在宏观的高度看问题,从全局的观点出发安排 税务策划问题,不能仅把眼光盯在某一时期纳税最少的方案上,而是要考虑企业的发展目标,选择有助于企业发展、能增加企业整体收益的税务策划方案。
参考文献:
[1]刘荣.试析“走出去”企业的税收策划. 注册税务师,2018(3):11-14.
[2] 刘荣.试析“走出去”企业的税收策划. 注册税务师,2018(3):11-14.
[3] 郜小芳,赵旭红,毛俊杰,范志义,郭 峰,李予林. 国际项目投标阶段税务筹划及主要税种的计算. 电力勘测设计,2019(4):75-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