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妇科,产科专业高级职称评审政策发表什么期刊
上海妇科 产科专业高级职称评审政策发表什么期刊
第一条 为统一卫生技术人员的职务名称,加强晋升工作的管理,充分调动卫生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加速建设又红又专的卫生技术队伍,为创造我国统一的新医学新药学,为实现新时期的总任务,特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 卫生技术人员根据业务性质,分为四类:
一、医疗防疫人员(含中医、西医,卫生防疫,寄生虫、地方病防治,工业卫生,妇幼保健等)的技术职称为: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治(主管)医师、医师(住院医师)、医士(助产士)、卫生防疫员(妇幼保健员)。
二、药剂人员(含中药、西药)的技术职称为:主任药师、副主任药师、主管药师、药师、药剂士、药剂员。
三、护理人员的技术职称为:主任护师、副主任护师、护师、护士、护理员。四、其他技术人员(含检验、理疗、病理、口腔、同位素、放射、营养、生物制品生产等)的技术职称为:主任技师、副主任技师、主管技师、技师、技士、见习员。
第三条 各类卫生技术人员的政治思想条件:
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做到又红又专,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实现新时期的总任务贡献力量。
第四条 具备第三条和下列条件者可晋升为主任医师、主任药师、主任技师、主任护师:
1.精通本科(本专业,下同)理论,掌握国内外本科技术发展情况,并能吸取最新科研成就应用于实际工作(中医药专业须精通中医药理论,对经典医著有所研究);
2.有丰富的临床或技术工作经验,能熟练地掌握本科技术操作,解决本科复杂疑难问题。能熟练地掌握一门以上外国语(中医、中药人员暂不作为必备条件),并有较高水平的科学论文或著作;
3.善于指导本科全面业务,能为医疗、教学和科研培养出高级人材;
第五条 具备第三条和下列条件者可晋升为副主任医师、副主任药师、副主任技师、副主任护师:
1.通晓本科理论,了解国内外本科技术发展情况,并能吸取最新科研成就用于实际工作(中医药专业须通晓中医药理论,熟悉经典医著);
2.有丰富的临床或技术工作经验,能熟练地掌握本科技术操作,解决本科复杂疑难问题。能掌握一门外国语(中医、中药人员暂不作为必备条件),并有一定水平的科学论文或著作;
3.能够指导本科全面业务,能为医疗、科研和教学培养高级人材;
4.从事本科主治医师(或相当职务)工作五年以上。
第六条 具备第三条和下列条件者可晋升为主治(主管)医师、主管药师、主管技师:
1.熟悉本科理论和具有较系统的专业知识,能熟练地掌握本科实际技术操作;
2.有较丰富的工作经验,能处理本科复杂问题。能阅读一门外文专业书籍(中医、中药人员暂不作为必备条件);
3.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教学和指导下级卫生人员的能力;
4.从事医师(或相当职务)工作五年以上。
第七条 具备第三条和下列条件者可定为医师、药师、技师、护师:
1.熟悉本专业理论和基础医学知识,具有一定的实际技术操作能力;
2.能独立处理本科常见病或解决常用业务技术问题,并能对中、初级人员进行业务指导,能初步阅读一门外文专业书籍(中医、中药人员暂不作为必备条件);
3.高等院校毕业或从事本科医士工作(或相当职务)五年以上或有高中文化程度,从师学习五年(初中文化程度须七年)以上,并经考核合格者。
第八条 具备第三条和下列条件者可定为医士、助产士、药剂士、技士、护士:
1.了解本专业基本理论,并有一定的实际技术操作能力;
2.能担任本科一般常见病防治或一般常用业务技术工作,并能对初级人员进行业务指导;
3.中等技术学校毕业或中医药学徒出师、初中文化程度独立从事本科工作三年以上,并经考核合格者。
第九条 具备第三条和下列条件者可定为卫生防疫员、妇幼保健员、药剂员、护理员、见习员:
1.初步了解本专业一般知识,并能担任一般的专业工作;
2.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在实际工作中经过短期学徒或培训。
第十条 在卫生、医疗工作中成绩卓著,有重要发明创造,或科学技术上有独特专长,或西医学习中医并坚持走中西医结合道路,为创造我国统一的新医药学作出贡献者,可提前或越级晋升。
第十一条 各类卫生技术人员的晋升工作,必须在党的领导下,贯彻群众路线,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由学术委员会对其业务水平提出评价。具体考核办法由省、市、自治区卫生局规定。
第十二条 审批权限:
一、初级卫生技术人员晋升为中级,报县(市)卫生局(科)或相当于这一级的卫生行政主管机关审批;中级晋升为医师(或相当职务),由本单位组织作出鉴定,推荐参加统一考试合格后,由地区、省辖市卫生局审批,报省、市、自治区卫生局备案。医师晋升为主治医师(或相当职务),报地区、省辖市卫生局审批,并报省、市、自治区卫生局备案;晋升正、副主任医师(或相当职务),报省、市、自治区卫生局审批,并报省、市、自治区有关领导机关及卫生部备案。
中央各部委所属的地方企事业单位卫生技术人员的晋升,由各有关部委负责办理,没有或卫生行政部门不健全的部委,由有关部委委托地方按上述程序审批。
二、由卫生部和省、市、自治区双重领导以部为主的单位,确定或晋升为正副主任医师及其相当职务的,由省、市、自治区卫生局审核,报卫生部审批。
第十三条 本《条例》适用于全民所有制机构和集体所有制机构中的卫生技术人员。
附:以下说明
1.正、副主任医师(或相当职称,下同)作为技术职称,正、副科室主任作为行政职务。科室主任一般应由主任医师担任,但在没有主任医师或由于主任医师担任科室主任有困难的,也可由下一级医师担任。
2.护士长、科护士长、护理部主任(总护士长),作为行政职务。
3.在卫生医疗单位中,从事科研或教学工作的人员,应按教育部或中国科学院的有关规定,确定和晋升技术职称。
4.各级卫生技术人员晋升时,其考核(或考试)的内容和办法,可根据本省、市、自治区实际情况由卫生局自行规定。
5.本条例中的医士、助产士、药剂士、护士和技士统称为中级卫生技术人员;卫生防疫员、妇幼保健员、药剂员、护理员和见习员统称为初级卫生技术人员。
妇产科护理风险及其护理措施
摘要:目的:分析研究妇产科相关问题并提出相关护理措施。方法:选取了2020年8月-2021年8月在本院收治的妇产儿科患者中,选取的200例患者作为研究对象。并分为对照组与观察组,每组患者100例。观察组患者实施风险护理,对照组患者实施常规护理。结果:比较两组患者的护理效果。观察组显著高于对照组,经比较,有统计学意义。结论:比较两组患者的满意度,观察组显著高于对照组。结论:在妇产科护理工作中注重护理风险的管理,可以提升护理质量。提高患者的护理满意度。
引言:近年来,由于大众人医疗权益保护意识的增强,医疗纠纷不断增多,医疗事故的发生加剧了医患矛盾,导致了医疗纠纷的发生。然而,由于医疗保健的复杂性和结果的不确定性,医疗纠纷事件未得到有效缓解。在医院的日常工作中,妇产科医生的工作尤为重要。
妇产科护理相关问题因其特殊性和复杂多样性,以及对所涉护理人员的专业性和专业性的高要求,以及强烈性要求而受到高度重视。因此,相关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必须结合实际情况,分析有可能出现的问题,研究问题,探索相应的解决方案,有效预防相关事故的发生。在分析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对妇产科护理中可能出现的相关问题提出对策建议,为相关医院和相关护理人员解决这一问题提供一定的参考价值。
研究资料
通过对本院2020年8月-2021年8月期间收治的200例患者作为研究对象,并将其分为对照组和观察组,每组患者均为100例。所有患者均符合研究的病例,并征得所有患者的同意。两组患者的一般资料(年龄、孕周)进行比较,无明显的统计学差异,具有可比性。对照组患者实施常规护理,观察组患者实施护理风险因素并实施有效护理措施,具体内容如下:
1.2 护理风险因素及措施
1.2.1护理工作超出专业能力、护理人员的数量严重不足
护理人员的工作很多。除了执行基本的日常医疗任务外,还必须执行医院的通知、与患者和家属解释和计算机输入。超出常态的严重工作量增加了护理人员的工作量,也占据了护理人员不少的精力。同时,医院非常重视经济效益,妇产科与助产士的比例、婴儿病房与护理人员的比例均达不到标准。
1.2.2 相关部分人员没有明确意识
在正常的工作中,有些护理人员不了解其操作问题的严重性和他们所承担的法律责任,因此,在大多数情况下,一些护理人员会在工作中没有耐心。其态度非常严格和不负责任,增加了患者的风险,容易导致医患纠纷,不仅影响患者的生命健康,更使患者处于危险境地。
1.2.3技术因素的影响
目前,许多护理失误和纠纷主要被患者家属认为是技术不符或护理和治疗技能失误。加强业务重点学习,重视护理人员继续教育学习,提高护理水平。护理人员的专业水平对护理质量起着重要作用,护理人员的专业水平得到提高。其次,调动和提高护理人员的工作学习热情。专业的妇产科护理知识培训,使护理人员能够熟练使用妇产科必备的医疗设备,掌握药物的性质,防止护理失误,减少护理纠纷,从而提高护理质量。同时,要通过与患者家属的顺畅沟通和相关技术的讲解,减少误会的发生。
1.2.4增强相关人员的法律意识
医院由于其特殊性质,应按照适用的法律法规开展工作。此外,依法工作不仅是保护和尊重患者,也是保护护理的安全和权益。二是在日常工作中,相关医院要定期对员工进行知识普及教育,让相关员工了解工作的具体情况,培养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此外,相关人员应定期检查法律法规知识,防止因法律意识不足而引发各种问题;其次,应定期对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解决方案。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不仅提高了相关人员的预防意识,也提高了工作效率。
1.2.5改进医院产科的管理制度
医院妇产科要从分娩过程、分娩过程指导、事故预防报告等方面全面完善护理管理制度,加强护理质量监测,要求护理人员遵守既定的规章制度。做好护理工作,注意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发现异常应及时向主管报告,医生的建议将得到有效处理,为今后护理发展提供参考。此外,护理人员在交接班时主动将护理内容及相关注意事项交接清楚,并仔细核对产妇信息,避免出现错误。应选择有经验的产科护理风险团队成员,监测和评估策略的实施和有效性,并在护理人员根据可能的孕产风险因素制定相应对策时及时调整。同时,根据孕妇及家属的意见,全面推行员工工作绩效考核制度,提升产科服务整体水平,进一步减少医患纠纷的发生,并提高服务满意度。
1.2.6做好医患沟通
维持和谐的医患关系是医疗手术的第一步,甚至直接影响到分娩的结果。因此护理工作人员应对对产妇表现出关心和同情,尊重患者的意愿,并在提高患者进行入院后介绍住院环境、作息管理制度、治疗研究方法、日常需要注意事项等。应和产妇主动沟通,并通过护理技巧来缓解患者的不良情绪,减少其心理压力和恐惧。尽量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及时回答产妇提出的问题。及时了解产妇的内心想法。另外,近年来,医患关系成为一个非常敏感的话题,医患纠纷频发。当孕妇及其家人出现焦虑甚至抱怨时,护理人员应照顾患的情绪,避免与孕妇及家属发生冲突,遇到难以处理的问题应立即向日间看护人员报告。
1.2.7 加强培养护理人员的业务能力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医学知识的不断普及,法律的不断完善,人民素质的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权利保障不断提高。继续加强妇产科常见危险因素教育。为提高护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加强对每位护理人员的专业教育,定期组织专业知识讲座,将专业教育与护理人员的业绩相结合,引进多种方法。提高护理人员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的有效方法和措施,为患者提供更好的治疗服务,减少高危事件的发生。
1.2.8提升产科护理人员综合素质
护理人员的责任和道德教育与护理质量密切相关,可以定期接受风险管理知识教育培训,提高护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护理能力。可以对员工进行少量奖励,并给予合理惩罚,以提高风险意识,降低妇产科风险,减少护理人员与患者之间的纠纷,确保产妇安全。同时,加强对护理人员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帮助其树立正确的法律意识,充分认识到护理过程中出现的错误和违规行为,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态度明显提高了医院妇产科的效率和质量,护理工作得到了改进。
综上所述,妇产科护理服务不到位,易发生危险事件,不仅给患者带来身心伤害,也增加了护患矛盾。因此就要求进行护理工作人员总结风险管理发生原因,实施护理措施,来改善护理服务产品质量,提高患者的护理满意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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