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乐演唱与协作钢琴合作艺术形式
【摘要】声乐作为艺术表演形式的一种,其艺术内涵完整性的表达离不开与协奏钢琴的有机融合,在二者地位平等、互为依托的基础上共同完成声乐艺术表演任务,一旦协作钢琴无法与声乐演唱紧密配合将直接降低声乐作品艺术化诠释综合质量。如何将协作钢琴、声乐演唱关联到一起成为演奏者及演唱者需思考与解决的问题。本文通过探析声乐演唱与协作钢琴合作的艺术形式,以期为提高声乐作品艺术化处理有效性提供参考。
【关键词】声乐演唱;协作钢琴;艺术形式;有机融合
钢琴被人们称为“乐器之王”,其表现力、艺术性可见一斑,因共鸣效果较好、音域宽广等特点而常用于声乐伴奏,在人们日益重视钢琴伴奏的基础上提出协奏钢琴这一概念,主要是指钢琴与其他器乐或艺术表现形式有机融合,钢琴不再以从属者的身份参与艺术创作,为充分体现钢琴的艺术魅力给予支持。然而,在声乐演唱与钢琴融合的进程中存在二者合作效率较低的问题,出现人才紧缺、目标不一、合作关系处理不够灵活、艺术化合作体系不完善的现象,使协作钢琴无法在声乐演唱中发挥积极作用。基于此,为使声乐演唱艺术表现力可不断增强,探析声乐演唱、协作钢琴合作艺术形式显得尤为重要。
一、声乐演唱与协作钢琴合作艺术化呈现的价值
声乐演唱、协作钢琴为相辅相成的关系,在此基础上可实现呈现艺术化合作效果的目标,具体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出发予以分析:一是协作钢琴能够补充声乐演唱内容,这使声乐演唱可更加完整,还可在协作钢琴烘托气氛、推进情绪的过程中增强声乐演唱内容的感染力,确保声乐作品可以淋漓尽致地展现风格特点,营造完整且生动的艺术氛围,增强声乐演唱的共鸣性。二是协作钢琴可以指导演唱者有效落实艺术形象塑造目标,主要源于演唱者在协作钢琴的带领下可以更好地处理力度、节奏、旋律,这是完整演绎音乐作品的基础性条件,因为协作钢琴有蓄积情绪的作用,所以可为演唱者情感迸发给予支持,演唱内容更加跌宕起伏,给听众带来的冲击力随之增大。在乐曲转折、前奏、尾奏等环节协作钢琴还可引领演唱者细腻处理乐思,在此前提下使艺术形象更为饱满。三是协作钢琴、声乐演唱有机融合对艺术作品二度创作有益,在摒弃钢琴伴奏从属者这一定位的基础上钢琴在声乐演唱中的作用更加突出,根据乐曲诠释需求时而与协作钢琴合唱,时而与之对唱,增强乐曲的戏剧张力,在对立、统一中寻求共鸣,并多思路塑造音乐形象,为演唱者更好地体现个人风格给予支持[1]。
二、声乐演唱与协作钢琴合作的阻力
(一)合作人才紧缺
协作钢琴虽是伴奏概念的一种,但在与声乐演唱合作的进程中相对独立,不将配合演唱者完成表演任务视为唯一的目标,参与声乐演唱作品创编,从伴奏角度出发提出合理的建议,引领声乐演唱者调整唱法,还可利用协作钢琴塑造优质艺术形象。受传统伴奏思维模式束缚,部分钢琴演奏者存在无法与声乐演唱者积极配合的问题,除协作意识未能唤醒外,还出现过于强调钢琴主控地位的现象,协作钢琴、声乐演唱相辅相成的关系随之破裂,并不利于完成声乐演唱任务。
(二)合作目标不一
声乐演唱、协作钢琴在合作中存在目标不统一的问题,出现该问题的原因有以下几点:一是声乐演唱者与钢琴伴奏者对作品内涵、风格的理解不相同;二是两者在合作中沟通不及时;三是合作支撑点较少,仅从技术层面着眼寻求合作,使协作钢琴、声乐演唱的艺术魅力大打折扣,这与二者合作发展初衷不符。
(三)合作关系处理不够灵活
为使声乐演唱与协作钢琴合作更加高效需理顺二者关系,在二者相辅相成的前提下展开合作,然而在表演中会遇到突发情况,如忘词、抢拍等,声乐演唱、协作钢琴合作关系因处理不灵活而出现配合不到位的现象,加之演唱者、演奏者经验不足及艺术修养较差,影响艺术创作资源调配成效,无法有效提高声乐演唱综合质量[2]。
(四)艺术化合作体系不完善
声乐演唱、协作钢琴合作并非功在朝夕,需在充分彰显协作钢琴合作艺术功能的基础上助力声乐演唱落实表演目标,当前二者艺术化合作体系并不完善,存在理论不扎实、技法有待优化等问题,降低二者合作的有效性,基于此完善艺术化合作体系成为声乐演唱、协作钢琴高效配合需关注的重点。
三、增强声乐演唱与协作钢琴合作艺术性的路径
(一)培养合作型艺术表演人才
首先,声乐演唱、协作钢琴合作需演唱者、伴奏者树立合作意识,从思想上接纳二者的合作关系,而非谁凌驾于谁的主次关系,在此基础上形成合作思维,为二者共同研究声乐作品的特点、内涵、风格给予支持,在研究中双方得以互通有无,确保伴奏者能了解演唱者的能力,以免协作钢琴、声乐表演的合作人本性欠佳,还要在合作意识的指引下培养默契,这就需要双方积极合作训练,对彼此的习惯、艺术修养、专业技能等方面较为了解,在此前提下协商声乐演唱、协作钢琴合作对策,保障合作可获得“1+1>2”的艺术效果,还可为互相配合完成表演任务而自主学习,继而增强声乐演唱、协作钢琴合作的艺术性;其次,提高演唱者、伴奏者的专业素养,为二者高效合作提供必要条件。从演唱者的角度来讲,其需从读谱、视唱、和声、音乐史、听音、节奏、音乐欣赏、创作等角度出发强化自身的综合素养,能将声乐演唱视为集表演、情感、声音于一体的艺术,在此前提下增强专业素养,除关注声音处理外,还应关注肢体动作、面部表情、舞台站位及与舞美、灯光、布景等方面的配合情况,使声乐演唱更具艺术性。从伴奏者的角度来讲,其需从曲式与作品分析、和声、视唱练耳、乐理、钢琴演奏、歌曲作法、中外音乐历史、音乐赏析等角度出发强化综合素养,侧重了解声乐演唱理论,为伴奏者在与声乐演唱者合作中明确定位给予支持;最后,专业教育机构需肩负培养合作型人才的重担,要为学习者提供合作机会,在伴奏者、演唱者积极合作的进程中磨砺专业技能、端正合作态度、调整协作心态并积累合作经验,使声乐演唱、协作钢琴合作得以成为必要素养之一,在育人理念、方法、评价、课程等载体中予以渗透,确保在接受专业培养的过程中学习者能够增强合作素养,致力于成长为合作型人才,并为增强声乐演唱、协作钢琴合作的艺术性奠定基础。
(二)明确声乐演唱、协作钢琴合作的目标
为使演唱者、伴奏者合作效率得以提高需在各自增强专业素养的前提下明确合作目标,需要注意的是双方对作品的理解、艺术修养、专业技艺等方面不尽相同,仅设立能够独立完成的艺术化表演目标并不可取,需双方在积极沟通的前提下达成共识,在此基础上确立合作目标。从宏观上讲,声乐演唱、协作钢琴合作目标关乎情感基调的确立,这可引领表演者与伴奏者整合专业资源并诠释情感色彩,使声乐作品从整体着眼保障伴奏与演唱和谐统一。从微观上讲,声乐演唱、协作钢琴合作需逐段、逐句的商榷,关注曲谱上的标记,对时值、强度、节奏等方面予以明确,并能在宏观目标的引导下找准细节处理的着力点,以免出现整体与部分不一致的消极现象[3]。声乐演唱、协作钢琴合作目标的确立要点有以下几个:一是共同塑造优质艺术形象;二是最大限度发挥各自的优势,凸显协作钢琴与声乐演唱的平等地位;三是用发展视角审视合作目标,关注观众(听众)的审美需求,将人文环境、经济环境、政治等环境的变化纳入声乐演唱、协作钢琴合作艺术追求范畴,确保二者合作目标更具实操性;四是将追求“美”视为二者合作的主要目标,凸显二者合作的审美价值,给受众带来美好的体验,为声乐演唱、协作钢琴合作曲目流传推广助力。
(三)灵活处理合作关系
第一,搜集与声乐演唱、协作钢琴合作作品相关的资料,在资料系统性研讨的进程中解析作品内涵,助力演唱者、伴奏者共同把握作品风格与时代特征,在双方均了解作品诞生背景的前提下把控作品整体的基调,消除双方在作品理解上的差异,亦可在作品创作者思想道德、世界观、人生经历中获取合作灵感,使双方在合作中对作品的构思更为深刻且完整,在艺术高度结合的前提下完成合作表演任务;第二,认真研究曲谱,提升演唱者、伴奏者的艺术感知力,在初步认知阶段将曲谱视为二者沟通协作的桥梁,对作品的结构、内容等方面有更加透彻的解析。从音准角度来讲,演唱者需搞清乐曲旋律音高,在协作钢琴的支持下有效抒发感情并高效运用演唱技巧,发挥协作钢琴匡正音准的作用,同时在协作钢琴掌握伴奏织体、音符与和弦的前提下达成初步合作目标,并为其灵活处理合作关系给予支持。从节奏角度来讲,需伴奏者有效处理节拍、节奏、旋律,使节奏可如脉搏一般在声乐艺术表演全程涌动,乐曲兴奋时脉搏会加速跳动,乐曲感情平淡时脉搏跳动频率随之降低,在控制乐曲脉搏的同时控制演唱者与伴奏者的律动,以免唱与弹节奏不统一而出现杂乱无章的消极现象,保障乐曲弹得稳、唱得准。从速度角度来讲,伴奏者、演唱者需共同研究音乐术语,对乐曲速度、风格等方面有较为深入的理解,确保乐曲处理浓淡有别且伸缩有序,节奏与速度需基本一致,激昂、欢快、兴奋的乐曲则伴奏较为明快,悲壮、沉重、忧伤的乐曲伴奏速度放缓,继而使唱、奏双方在速度认识统一的基础上增强声乐作品演绎的艺术性;第三,深入分析声乐艺术作品,在此前提下升华理性认知,并有效落实作品二度创作目标,继而达到灵活处理合作关系的目的。呼吸与乐句划分属于声乐作品艺术化呈现的基础,需唱、奏双方在协商的同时处理好乐句间的关系,伴奏者要通过乐句划分助演唱者快速抢气、正确换气,每次演唱后留有停顿或呼吸的机会,以免演唱者因呼吸问题而降低旋律的完整性,这亦可解决语言表达效果欠佳及语法割裂等问题,充分展现出奏、唱合作的艺术魅力。协作钢琴需在合作中有效使用演奏技巧,还要将技巧与乐曲和声处理、艺术风格、结构发展、艺术形象、伴奏织体、乐曲内涵等方面联系起来,使技巧能够成为伴奏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增强作品的立体感与层次感,在音色变化、情绪迸发、衔接过渡等方面下功夫,使伴奏者与演唱者的合作能更加默契。声乐演唱因个人音量、音质、音色等方面不尽相同而存在差异,通过与协作钢琴合作可以彰显个人声音特色,在琴音的衬托下丰富音色层次、塑造音乐形象并发挥演唱技巧的作用,在音色变化的同时抒发乐曲情感;第四,从整体着眼处理乐曲情感并将情感视为音乐表现的动能,演唱者要发挥语势、语气、语调等方面的优势,用以增强乐曲的感染力,以免乐曲缺乏生机而变得僵化、枯燥、无趣。奏、唱在合作中灵活处理乐曲极为重要,这是完美诠释乐曲中心思想的关键,这就需要双方均拔高艺术修养,在合作中保持严谨的态度,需增强奏与唱的适应性,协作钢琴需能根据演唱者的气质、状态、风格、能力改变弹奏方式,继而增强声乐作品的多变性及艺术性[4]。
(四)完善艺术化合作体系
首先,在声乐演唱与协作钢琴合作之前需对作品进行分析,将积累经验及分析作品合作难点视为关键,这可为合作资料搜集、处理、运用提供抓手,保障唱、奏站位统一,在此前提下以发挥各自优势为指向立足实际制定合作方案;其次,以增强合作的艺术性为出发点研讨唱、奏合作的细节,将精细化思想渗入声乐演唱与协作钢琴合作领域,为的是抓住合作关键点,并围绕关键问题高效沟通,因为唱、奏合作分为初步意识达成、二度创作、深入合作三大阶段,所以沟通需广泛存在于二者合作全程,为动态调整合作对策提供有利条件,使声乐演唱与协作钢琴合作艺术形式更为多变、可行、高效;再次,注重分析观众(听众)反馈信息,能从第三方角度切入剖析唱、奏合作的优势与劣势,为创作民众能理解的艺术作品提供依据,使作品的艺术感染力可随之增强;最后,以解决声乐演唱、协作钢琴合作问题为指向加强专项研究,网罗实践经验、优秀艺术作品等资源,为二者合作理论扩充、技巧打磨、流程细化、原则提炼给予支持,并为唱、奏高效合作铺平道路,使协作钢琴、声乐演唱能更为专业,达到助推二者合作艺术水平不断提升的目的[5]。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声乐演唱、协作钢琴合作具有提高作品艺术感染力的积极作用,基于此唱、奏双方需注重维系互为依托的合作关系,在此基础上培育合作型艺术表演人才,确保演唱者、伴奏者能树立合作意识,积极学习合作技能,端正合作态度,共同演绎艺术作品,这就需要双方明确声乐演唱、协作钢琴合作的目标,并能从微观、宏观两大维度着眼设定合作目标,这可为双方高效沟通、资源聚合指明方向,还需灵活处理二者合作关系,确保在合作中基调统一、风格一致且特色鲜明,加之艺术化合作体系的构建与完善,满足可持续增强唱、奏合作艺术性的需求。
参考文献:
[1]童军.钢琴艺术与声乐演唱的互动及协作探讨[J].艺术评鉴,2021,(13):84-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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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姜萍.分析钢琴伴奏与声乐演唱的协作配合[J].北方音乐,2019,(7):48-49.
[4]林裔斌.钢琴伴奏与声乐演唱的协作配合探讨[J].黄河之声,2018,(16):26,31.
[5]曹航.钢琴艺术指导与声乐演唱之间的协作[J].戏剧之家,2020,(21):111.
周蕾 迂志勇 佳木斯大学音乐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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