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融资信用风险探析
摘要:自金融去杠杆政策叠加2018年股票市场持续下跌以来,国内大量企业由于融资渠道不畅通而陷入流动性枯竭困境。信用风险缓释凭证作为我国对世界信用衍生市场的创新,在新背景下迎来新的机遇。经研究,通过引入信用风险缓释凭证工具,有效降低了企业债券融资成本。2018年以来附带信用风险缓释凭证的108只债券产品融资成本较同期同类产品平均下降了0.72%。
关键词:信用风险缓释凭证;融资成本
一、引言
2016年国内执行金融去杠杆政策以来,银行各项存款余额增速大幅下滑,所创造的信贷资源更为有限,许多企业出现了融资难、融资贵的现象,民营企业尤为突出。大量的上市企业大股东选择了股票质押融资,但是2018年以来股票市场的持续下跌使得企业流动性逐渐枯竭,特别是有一系列优秀的企业不断“暴雷”。在公开市场上,A股就有12家上市公司发行的24只债券发生违约,也发生多家企业债券因认购不足而发行失败的案例。在此背景下,利用信用风险缓释凭证(CreditRiskMitigationWarrant,CRMW)为企业发债增信再次被提出用于降低企业债务融资成本。
二、中国信用风险缓释凭证简介
(一)信用风险缓释凭证历史由来
为了完善市场风险分担机制,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在2010年公布的《银行间市场信用风险缓释工具试点业务指引》及相关配套文件中创设了信用风险缓释工具(CreditRiskMitigation,CRM),其中以信用风险缓释凭证与信用风险缓释合约(CreditRiskMitigationAgreement,CRMA)为基础,构成了我国信用风险缓释工具体系。信用风险缓释工具属于信用风险管理工具,类似2008年次贷危机中的CDS,被业内认为是我国对世界信用衍生市场的创新性贡献。
(二)信用风险缓释凭证基本结构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对信用风险缓释凭证的定义是:由标的实体以外的机构创设的,为凭证持有人就标的债务提供信用风险保护的,可交易流通的有价凭证。具体上来看,信用风险缓释凭证是由一个备案具有CRM核心交易商资质的机构主动创设的标准化可交易产品(类保险产品),投资人向创设机构支付保险费用,由创设机构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保险对应的标的为单一债券。如果该债券交付违约或者主体破产,凭证持有人可向创设机构申请赔偿。为了有效降低优质企业发债融资成本,2018年人民银行大力推行通过设立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由专业机构进行市场化运作,通过出售信用风险缓释工具和担保增信等方式,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降低发债融资成本。在原有的CRMW结构下,新增政策性担保机构,为CRMW创设机构提供风险分担,债券发行人再向政策性担保机构提供一定额度的反担保。
三、国内信用风险缓释凭证发展现状
(一)信用风险缓释凭证总体市场情况
CRMW推出初期,市场参与者热情较高,产品创设数量及金额增加迅速。在2010-2011年,即有中债信用增进公司、交通银行、民生银行、浦发银行、兴业银行和汇丰银行等6家机构在上海清算所创设的9只CRMW产品登记申请,名义本金合计为7.4亿元。由于交易不够活跃,市场迅速转冷,2012-2017年间仅中信建投在2016创设了1只农盈不良资产证券化信托挂钩的CRMW产品,且在当年即注销。2018年人民银行大力推动下,各省市的政策性风险分担机构参以来,CRMW发行量迅速增加。2018年9月以来,市场一共发行了108只CRMW产品,实际发行名义本金135亿元,108只CRMW产品的信用风险事件均为标的主体破产或者支付违约。
(二)市场机构参与情况
根据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公布数据,截至2019年7月,共有47家机构备案成为CRMW创设机构、57家机构备案成为信用风险缓释工具核心交易商和74家机构备案成为一般交易商。CRMW创设机构主要包括国家开发银行等33家银行,中信证券等13家证券公司以及中债信用增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总体上看,国内主流的银行、证券法人基本都已经参与了CRMW的发行、交易中。
(三)信用缓释凭证发行模式
目前CRMW主要有三种发行模式,第一种为由中债信登单独创设;第二种模式为商业银行、大型券商单独创设;第三种为由中债信登和商业银行联合创设。在2018年以来创设的108起例CRMW产品中,共有13个CRMW产品采取联合创设模式。
四、信用缓释凭证对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效果分析
(一)数据样本来源为研究
CRMW的发行对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的效果,本文从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摘取了2018年以来创设的108只CRMW数据,主要包括标的债券发行规模、CRMW产品计划及实际创设规模、保护费率、保护天数等数据。此外,根据CRMW产品对应的债券,本文从中国债券信息网摘取了对应债券的发行利率。
(二)样本数据描述性统计
从CRMW产品对应标的债券来看,标的债券总规模512亿元,平均规模为4.74亿元。108年CRMW产品计划创设规模182亿元,实际创设规模135亿元,其中有8只实际创设规模为0,61只产品实际创设规模达到计划创设规模,占比为56.48%。从CRMW产品保护期限来看,最长的保护期限为3年(1096天),最短的为180天,中位数为270天,表明大部分CRMW产品保护的是超短融产品。从产品费率来看,108只产品平均年化信用保护费率为1.88%。此外,在512亿标的债券规模中,选择购买CRMW产品的比例平均值为31%。
(三)CRMW产品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情况
从CRMW产品对应债券发行主体来看,108个样本中87%为民营企业发行的债券。从票面利率来看,108只附CRMW产品的债券发行主体评级均在AA及以上,平均票面利率为5.37%,较同期同品种产品票面利率低0.72%。其中AAA级及以上平均票面利率为4.93%,较同期同品种票面利率低0.38%;AA、AA+级债券平均票面利率为5.68%,较同期同品种票面利率低0.78%。从同一个发行主体来看,统计的11个发行主体前后发行类似债券的票面利率,其中附CRMW的债券票面利率比无创设CRMW债券票面利率要低0.71%。综合来看,CRMW可以有效降低企业债务融资成本,平均降低幅度在0.72%左右。
五、结论
从总体上看,CRMW有利于银行业转移风险,也有利于企业债券融资成本,是企业融资有效的增信工具。CRMW挂钩的108只债券发行成本平均下降了0.72%,但是同时也看的标的债券投资者参与热情并不高,平均认购比例仅为31%。为加快国内信用衍生品市场,建议一方面通过健全国内信用体系建设,发展多样化的信用衍生品市场,从而完善信用风险管理工具定价机制。信用风险管理工具在我国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在二级市场上,由于流动性不足且国内信用违约数据不足,市场价格难以有效的反应CRMW的真实价格,债券发行主体及创设机构主体信用可能就成为影响CRMW发行定价的关键,从而影响信用风险管理工具的市场应用。另一方面,建议加大对政策性担保机构的支持力度。在创设CRMW机构中,大部分由当地政策性担保机构为创设机构提供分保,但是CRMW发行数量有限,一旦单个项目发生代偿将对政策性担保机构造成大额亏损,政策性担保机构无法充分的分散化来降低风险。
参考文献:
[1]卜振兴.CRM如何缓释信用风险?[J].金融市场研究,2019(01).
[2]翟舒毅.用风险缓释工具助力民营企业发债融资分析[J].新金融,2019(01).
[3]张波.信用风险缓释工具市场的监管变革与中国实践[J].财经科学,2011(5).
[4]时文朝.关于信用风险缓释工具的若干问题[J].金融时报,2010(1).
作者:邱燕阳 单位:福建省海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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