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环保项目投资论文
一、绿色环保项目投资理论概述
按照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要求,结合绿色循环经济的基本原则和建设和谐社会的目标,绿色环保项目的投资要符合环境保护、资源节约、经济效益和公平正义的原则要求,从而达到绿色经济效益、环境环保效益和社会发展效益的协调统一,从而最终实现我国绿色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1、环境保护原则环境保护原则是指在绿色环保项目的投资活动中,把环境保护作为首要遵守的原则,使投资开发与环境保护相结合,而不是对自然环境造成破坏,对生态环境构成威胁。投资主体在做绿色环保项目的投资决策时,应当充分考虑到环境保护因素,在投资开发和进行生产时,采取措施避免对环境的严重干扰和破坏,从而做出科学且正确的预测,在生态与武慧张之宸罗晚军湖南工业大学412000环境自身恢复能力许可的范围内进行。
2、资源节约原则资源节约原则是指按照循环经济的原则要求,节约资源和对物质进行综合利用,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以便保护资源,为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创造条件。节约原则要求投资主体在进行投资时,本着资源节约、合理利用的要求,投资于非再生资源耗费少、资源利用率高、能够重复利用、少投入多产出的产业,同时也要大力开发利用可再生资源。
二、我国绿色环保项目投资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绿色环保项目投资渠道单一
我国目前的绿色环保项目投资渠道是在20世纪80年代以后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特别是投资体制改革而逐步形成的。主要有基本建设项目“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投资、城建环保投资等。环保投资渠道的形成,顺应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趋势,促进了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
(二)绿色环保项目投资总量较少
目前,我国绿色环保项目投资的总量呈现稳定的上升趋势,若不创新现有的投资机制,未来的需求缺口会更大。导致投资不足,除了与经济发展水平直接有关外,更重要的原因:一是重视不够。二是民间环保投资的积极性没有得以很好地调动,环境保护的正外部效应特点使得私人资本不愿意积极主动地介入该领域。
三、改善绿色环保项目投资的对策与建议
根据前述分析,我国绿色环保项目投资的可持续发展,还需积极拓展创新性的投融资思路,提出的对策与建议如下:
(一)投资主体绿色环保事权划分
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独立承担绿色环境保护事权,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政府将退出生产投资和经营决策领域,企业和个人的作用得到加强。企业的环境保护事权是在治理环境污染,采用清洁生产工艺,节约资源和能源,同时承担投资经营风险,按照“污染者付费”的原则,直接消减产生的污染或补偿有关环境损失;个人的环境保护事权应该是有偿使用环境资源,监督政府和企业行使环境事权。
(二)建立规范化的效益评价体系
绿色保护项目投资效益评价是指在绿色环保投资项目建设之前和完成之后对其可能的和实际已经取得的经济、环境和社会效益的综合评估,从而判断项目预期目标的实现程度。结合市场经济体制下我国的国情特点,应当分别建立综合性和分行业、分地区的投资效益评价标准。对国民经济急需的能源、原材料工业可以适当放宽评价标准;急需治理项目的评价标准可以相对低于普通项目标准;近期效益低但有长远环境的项目应当积极鼓励。
四、结语
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绿色环保和可持续发展的观念逐步深入人心,环保意识创造了新的市场需求,绿色环保产业成为产业经济发展中的一个新的经济增长点。绿色环保项目投资是一项收益率较高的投资,从现有实施的环保项目投资来看,绿色环保项目投资不但能获得显著的环境效益。合理分析环保投资项目的经济效益,在国家决定启动市场杠杆共同参与环保投资的形势下,促使更多的投资者进入绿色环保投资的行列,促进我国绿色环保产业的高速发展,为我国积极而迅速的实施可持续发展经济战略打下坚实的基础。
作者:武慧 张之宸 罗晚军 单位:湖南工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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