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法的颁布对微商代购的影响
摘要:《电子商务法》的出台,将微商代购纳入电子商务经营者的范畴,并对其纳税、主体登记、违法处罚等问题进行了明确的规定。这些规定对微商代购行业今后的发展将会产生怎样的影响,我们从微商代购行业的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入手,进行研究。
关键词:电子商务法;微商代购;电子商务经营者
一、微商代购行业的蓬勃发展
中国人民购买能力的增强以及品牌意识的增强催生了代购这一行业的兴起。从电商平台代购到朋友圈代购再到网络直播代购等,这个群体日益强大。本文所讨论的代购是指个人代购,即个人到境外购买消费者需要的商品带回国内或邮寄回国内,通过微信朋友圈这一平台进行销售的模式,区别于专门的海淘网站或海淘平台。微商代购主要有这样几种形式,一是代购商户的主体在国内,个人以旅游等名义出入境内外,购买商品,再在朋友圈更新商品,吸引潜在客户,进行交易的模式,代购商在其中所扮演的只是“搬运工”的角色,将在境外购买的商品夹带回国内进行买卖;二是代购商户的主体在海外,留学生占绝大部分。当消费者通过微信或朋友圈留言的方式下单后,海外代购在当地采购,再通过邮寄的方式邮到消费者手中。从微商行业官方的数据来看,自2014年微商发展以来,发展速度倍增,微商从业人员在3000万人左右,微商行业市场规模在2018年达到7000亿元人民币,预计2019年市场需求规模将达到1万亿元人民币,拥有极大的影响力。
二、微商代购行业存在的问题
微商代购作为新型的电子商务模式,由于长期以来立法不能及时跟进,常年游离于法律监管体制之外,处于灰色地带,存在诸多问题。
(一)逃、避税问题严重,损害国家利益
从国家层面来说,微商代购存在偷漏税的问题。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海关征税,5000元以内免税,免税额总计不超过8000元人民币,超出部分都要征收一笔税款。而作为代购来说,因其以个人的身份进行大批量采买,且他们的利润来源就是国内外商品价格的差价,从国外通过折扣等方式低价购买,加价卖给消费者,为了获得利益的最大化,自然不会主动提前申报。就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海关入境行李大都是抽检,所以很多人抱着侥幸心理,浑水摸鱼,不主动申报,自然就存在一些漏网之鱼,这种情况下海关等监管部门不易察觉。商品进口不缴纳关税和增值税,商品交易后也不申报个人所得税,一进一出,少缴纳两份税,给国家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二)售价低于市场价,扰乱市场秩序
从市场秩序方面来说,售价低于市场价,扰乱市场秩序。因为微信代购行业具有灵活性,一般不需要实体店,没有房租、水电费等成本,同时因为进关不纳税,所以这个群体的经营成本较实体店低得多。因此,即使低于市场价出售,他们仍然能从其中获得收益,借助价格优势,微商代购每日的商品交易量可观,收入不菲,严重影响实体店的销售。在这种情况下,市场自主调节的弊端显露无遗,实体店为了能够获得销量维持生存,不得不压低价格,与微商抢夺市场,导致市场价格混乱,扰乱行业的良性发展,严重扰乱市场秩序。
(三)侵害消费者权益,消费者维权难
从消费者层面来说,微商代购存在一些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一旦发生侵权行为,消费者维权存在困难。微商代购所售商品质量得不到监管,良莠不齐,真假掺卖,不提供售后,消费者发现自己所购商品存在问题时,维权之路异常艰难;违约侵权行为时有发生,消费者采取转账等方式付款后,微信代购商迟迟不发货,以各种借口搪塞,更有甚者最后不了了之。因为微商代购这一行业在《电商法》出台之前入门门槛极低,既不需要办理营业执照,也不要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或者相应担保,缺乏信用保障,因此一些无良商家成为这个行业的害群之马,与消费者发生纠纷时,采取置之不理或是拉黑、删除等方式冷漠解决,此时便切断了卖家与买家之间的联系,消费者投诉无门,只能吃了这个“哑巴亏”。消费者从没有任何商品出售资质的微商代购处购买商品,本身就是基于对代购商本人的一种信任,若放任一些无良商家肆意妄为,违反《民法》中的诚信原则,损害了消费者的人身信赖利益,也会使人与人之间的信任感崩塌,不利于社会良好风气的形成。
三、《电商法》的出台对微商代购的影响
微商代购行业经过多年的发展,其自身也在不断地完善,进入成熟发展的时期,在年轻一代中拥有相当的影响力,所以国家颁布《电商法》的目的,不是消灭微商代购这一行业,而是将这一行业规范化、制度化,淘汰不合格的卖家,试图将个人代购这个“没有生产,只有流通”的边缘化交易模式拉入正轨。
(一)纳入电子商务经营者范畴
《电子商务法》第九条规定:本法所称电子商务经营者,是指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包括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以及通过自建网站、其他网络服务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电子商务经营者。《电子商务法》明确将微商、代购纳入电子商务经营者范畴,自此微商代购不是单纯地借助平台进行交易的个人行为,而是具有了国家承认资质,成为了有法可依的的正规民商事主体。由法律制定明确的标准,对其经营活动进行规范,对于诚信经营的微商代购来说是一种发展机遇,国家承认其资格,在国家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经营活动,有利于其规模化、迅速化发展。同时对无良商家来说是一种挑战,法律正式出台,这些无良商家若想继续生存下去,只能按照法律的规范严格要求自己,否则将会被淘汰。由此也可以说明,《电商法》的出台能够达到去伪存真的效果,淘汰一些无良商家,激励诚信经营的商家,规范微商代购市场,优化市场环境,促进微商代购行业更好的发展。
(二)须办理登记并依法纳税
《电子商务法》第十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第十一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并依法享受税收优惠。《电子商务法》明确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也就是说此法颁布以后,微商代购被纳入电子商务经营者范畴也需要进行市场主体登记,并履行相应的纳税义务,以前出售商品不纳税的情况将不复存在,若仍然像以前一样不按期缴纳税款,严重的将会触犯法律,受到法律的制裁。另外,微商代购跨境提供商品买卖服务的,应当遵守进出口监督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
(三)须依法取得行政许可,办理营业执照
《电子商务法》第十二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从事经营活动,依法需要取得相关行政许可的,应当依法取得行政许可。在《电子商务法》颁布和制定之前,活跃在朋友圈的商品除了化妆品、衣服、奢侈品包、首饰,一些经营者会售卖一些进口的保健品甚至药品等,但他们并没有相关的知识储备和药品销售资质,盲目地将国外的处方药和非处方药进行售卖,在消费者同样不了解相关功效的情况下,难免会造成一些损害;而在《电商法》实施之后,这类销售药品和保健品的经营者必须取得相应行政许可、办理营业执照方能继续经营,同时禁止销售、提供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交易的商品、服务。
(四)处罚力度加大,违法成本高
《电子商务法》对电子商务经营者的权利义务进行了详细且明确的规定,例如第三十二条规定了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明确进入和退出平台、商品和服务质量保障、消费者权益保护、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采用增加经营者负担的方式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电商法》对电子商务经营者的违法行为进行罚款做了明确的规定,例如不正当经营行为,未进行明确的信息公示、未按约定退款都会受到相应的处罚,违法成本增大,由此也警醒、约束电子商务经营者,诚信经营,共同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法立于上则俗成于下。《电商法》的出台与实施,对整个电商行业的规范发展和消费者权益的全方位保护,都有着里程碑意义。要使电商野蛮生长时代尽快得以结束,关键还要让法律法规落地生根,产生震慑力、影响力和约束力,使《电商法》成为微商代购、成为电子商务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法律底线和行业标杆。《电商法》的出台,必将营造出更加蓬勃向上的微商发展环境,促进微商代购行业规范化、规模化,铲除电子商务行业长期存在的顽疾,为人民营造出一片电子商务良好发展的新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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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杨莹莹 单位:河北经贸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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