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工作科学发展论文
一、分类改革的基本思路
根据国家和湖北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有关文件精神,我局以不增加机构、不增加编制、不增加经费为前提,以加强地质找矿、地质环境监测保护工作为主线,以把职能改明、把体制改顺、把机制改优作为基本目标,进一步理顺事业职能、优化结构布局、盘活编制资源,重塑省、市级地质调查队伍格局,建立满足湖北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地质工作公益服务体系,为促进全局突破、转型、改革、发展,推动全省地质工作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一)深化局机关改革
把握省委、省政府对地质工作的宏观要求,进一步梳理、明晰、界定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地质工作事业职能,并据此对原定名称、内设机构、人员编制进行调整、充实,拟划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1.变更局机构名称
参考广东、海南等省局的做法,拟将 “湖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 更名为“湖北省地质局”。2.调整内设机构。拟增设3个部门、撤销1个部门,细分、强化地质工作业务部门,内设机构由12个调增为14个。
(1) 恢复设置总工办,配备2名副总工程师(正处级),主要负责统筹全局科学技术工作,加强地质工作业务指导与协调,提高成果质量和实效。
(2)撤销工程地质处,增设城乡地质处,主要负责农业地质、城市地质调查以及富硒产业发展等方面的工作;增设安全质量监督管理处,主要负责安全生产、质量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3)将科技处更名为 “科技外事处”,主要负责科技人才、外事管理、地质装备建设等方面的工作。(4)保留现有其他部门,其主要职能根据分工酌情调整。3.增加人员编制。局机关人员编制拟由69名增加到84名,新增编制15名,重点充实地质工作业务部门的力量。
(二)深化局属单位改革
坚持区域性与专业性相结合,落实《省直事业单位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对现有地勘单位重新定位、调整规范、合理分类,做实做强做优地勘单位。
1.优化结构布局
本着 “野外地质队做宽,在汉单位做专” 的原则,启动新一轮战略性队伍结构调整,在进一步加强地质找矿队伍建设的同时,着力加强环境地质队伍建设,重塑省、市级地质调查队伍格局。
(1)完善全省地质勘查工作体系
――保留省地质调查院,主要承担全省基础性、公益性地质调查和战略性矿产勘查,以及相关综合研究等任务,为省有关部门提供综合性地质技术业务支撑。――保留省鄂东南地质大队等6个区域性综合地质队,主要承担所在辖区基础性、公益性地质调查和战略性矿产勘查任务,为当地政府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提供综合性地质技术服务;保留省地质实验研究所等6个专业地质队,主要承担各自专业领域的基础性、公益性地质工作任务,为省有关部门提供专业性地质技术服务。
(2)构建全省地质环境监测保护工作新体系
――保留省地质环境总站、省地质灾害防治中心,主要承担全省基础性、公益性地质环境监测与保护、重大地质灾害防治等任务,为省有关部门提供综合性环境地质技术业务支撑。――建立 10 个区域性地质环境监测保护站(即武汉、襄阳、宜昌、黄石、鄂州、黄冈、咸宁、孝感、荆州、恩施站),主要承担所在辖区基础性、公益性地质环境监测与保护任务,为当地政府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提供环境地质技术服务,接受当地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业务管理,基本实现全省主要地级市地质环境监测保护机构布局全覆盖。原则上,当地已有地质队的设在地质队,没有地质队的将其职能赋予相关单位。
2.适当整合机构
拟将省地质调查院与省区域地质矿产调查所合并重组,将湖北国土资源学校并入湖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撤销局招待所,局属单位由28个减少为25个。
3.规范单位名称
按其职能定位和专业属性,统筹调整、规范地勘单位名称。原则上,野外队以“湖北省地质局第×地质大队” 冠名,加挂所在地区地质环境监测保护站的牌子;专业性地质队主要以 “湖北省地质局××地质队” 冠名,恢复其作为专业地质队的本名;其他单位依其主要职能定位酌情确定。
4.初定单位类别
依据社会功能、职责任务、服务对象和资源配置方式等情况,对照《省直事业单位分类工作实施方案》进行分类,省地质调查院、省富硒产业研究院(即原地质科学研究所)、省地质环境总站、省地质灾害防治中心、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局培训中心等6个单位划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其他19个单位全部划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5.减少人员编制。根据湖北省统一政策,调整规范后事业编制按现有在编人数加上现有空编的15%进行计算,即核减现有空编的85%。
二、分类改革的进展情况
目前,我局提出的分类改革意见已在省编办主任办公会议上原则通过,正式请示文本已上报省编办待批。经反复争取、协调,省编办同意我局更名,同意机关新增2个处室、新增15名编制,同意局机关划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同意局属单位由28个减少为25个,同意局属单位更名、挂牌,同意省地质调查院等6个单位划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其他19个单位划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局属单位累计核减事业编制1787名。下一步,省编办将重新核定我局及局属单位“三定方案”,各单位事业编制有望在核减后的基数上适当增减变动、内部调剂。我局将继续积极做工作。
三、分类改革的工作做法和体会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是促进地质事业发展的难得机遇,也是推动自身改革发展的迫切需要。在工作中,我们把分类改革作为头等大事来抓,着重把握以下四个环节,主动改革,争取最大的改革红利,取得了明显成效。
1.是加强领导
省直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启动后,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以局长、党组书记为组长、局党组成员为副组长、机关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分类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分类改革工作,并由分管副局长挂帅,组成工作专班,具体做好分类改革日常工作。尤其是局长、党组书记把分类改革抓在手上,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点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项亲自督办、关键环节亲自协调,保证了分类改革有序推进到位。
2.是把握政策
在吃透中央和湖北有关文件精神的基础上,由局领导带队,分赴8个兄弟省局考察学习,并发函其他兄弟省局,广泛收集相关文件资料,认真对比分析,探询政策空间。同时,由分类改革工作专班牵头,发动局属各单位梳理支撑事业职能的政策性文件,汇编成册呈送省编办,为最大限度地争取事业职能提供了有力依据。
3.是顶层设计
在局领导的直接指导下,分类改革工作专班边学习、边调研、边做顶层设计。在设计分类方案时,把握三个前提(遵循政策导向、强化事业职能、保持队伍整体稳定),坚持三个原则(复杂问题简单化、顶层设计上层突破、内部事务内部消化),立足三个目标(保机构、保编制、保经费),抓住三个重点(凸显公益属性、明确职能定位、完善队伍布局),按照梳理公益职能D→初步划分类别D→细化各自职能D→确定各自编制D→形成总体方案的基本工作流程,科学合理进行事业单位分类,先后提出了6个版本的分类改革初步方案,反复酝酿、反复修改,听取各方意见,逐步细化完善,为进一步深化地勘队伍改革创造条件。
4.是主动沟通
在工作中,注重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凡是与改革有关的政府职能部门,领导小组都指定了专人负责对口联系,随时跟踪了解政府改革方案制定的进展情况及内容,及时主动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为他们提供政策法规依据,努力争取话语权。一方面,以开展党的群众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邀请省国土资源厅主要领导和有关处室主要负责人到我局现场办公,在加强厅局合作,推进荆楚富矿、民生地质、新型矿业“三项重点工作”,构建全省地质环境监测保护工作体系等方面,得到了省国土资源厅的鼎力支持;邀请省编办全体领导班子成员和有关处室主要负责人来我局调研,当面系统汇报分类改革的总体思路和框架方案,赢得了理解和政策支持。另一方面,分管副局长带队,始终与省编办保持密切联系,主动汇报、积极争取,就涉及的细节问题逐个反复磋商,寻求双方最大公约数,直至达成普遍共识,使分类改革的构想得以基本实现。
我们在分类改革过程中做了大量艰苦而细致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与兄弟省局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下一步,我们将学习和借鉴其他省局的成功经验,更好地推进、落实分类改革工作。
作者:王卫群 单位:湖北省地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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