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响低碳建筑经济发展的原因及策略
一、辽宁省低碳建筑经济发展的制约因素
低碳建筑逐渐成为国际建筑业的主流趋势,辽宁省也高度重视低碳建筑的发展,但辽宁省低碳建筑经济发展仍处于起步阶段,任重而道远,在实施过程中面临着诸多制约因素。
1.相关参与方意识问题。
近年来气候不断恶化,环境污染和气候问题不断加剧,社会公众的环保意识正在逐渐增强,部分人积极组织起来,参与到发展低碳经济的活动中,但其参与程度非常有限,参与意识仍有待提而言,相关参与方众多,一般包括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项目建设方、项目设计单位、项目施工单位、低碳建筑材料设备研制机构及供应商、建筑产品用户、相关咨询及评测机构。由于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宣传力度不到位,导致上述相关参与方并未形成低碳建筑共识。与此同时,低碳建筑缺乏从规划设计到报废拆除整个全寿命周期的低碳,而只重视使用阶段的低碳,反映低碳建筑各参建方整体低碳意识的淡薄。另外,低碳建筑对于消费者来说还属于新兴产物,其对低碳建筑认知度过低,甚至会产生许多误解。
2.低碳建筑制度体系问题。
低碳建筑在国家层面尚未制定相关的制度体系,辽宁省也缺乏相应的地方性法规。而在国外,为实现低碳建筑经济发展目标,一些发达国家关于低碳建筑的法规相对比较完善。如英国早在2007年就颁布了《可持续住宅规范》;美国已经陆续颁布《抓住能源机遇,创建低碳经济》和《低碳经济法案》等多部推动低碳经济发展的政策法规,对其低碳建筑经济发展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日本于2006年推出《新国家能源战略》,全面推动各项低碳节能措施的实现。虽然我国一直在大力推广建筑节能,在节能法规制定上取得了一些成就,如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但是并没有专门针对低碳建筑的法规,国内现行的节能标准也只涉及到设计阶段的节能,检验建筑物是否达到低碳建筑的标准还没有制定出来,与美国的建筑节能标准有明显差距。所以,目前辽宁省还没有能够有效促进低碳建筑发展的政策体系,并不利于低碳建筑的长远发展。
3.低碳建筑发展技术问题。
发展低碳建筑必须依靠科学技术的创新,辽宁省在发展低碳建筑经济过程中最大的制约因素就是技术水平的落后。首先,在前期低碳建筑的规划设计、低碳建筑材料及设备的研发和应用落后,与发达国家有较大差距;其次,大多数施工企业对低碳施工工艺缺乏了解,在施工过程中低碳技术含量低,研发能力不足;最后,在运营过程中,尚未建成行之有效的低碳检测系统,导致不能及时检测和控制建筑碳排放情况。低碳建筑技术创新不仅包括设计方案的创新,还包括材料设备研制、施工技术及运营手段的创新。尽管《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规定缔约方应采取措施限制温室气体排放,发达国家有义务采取一切可行的措施,促进有关技术转让的进行,但实际上中国只能通过商业贸易来获取先进的技术和相应的材料。而国内研制低碳建筑材料及设备的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不强,建设单位的设计创新能力薄弱,低碳建筑评估体系缺乏,并不能适应低碳建筑市场的需求。
4.能源结构问题。
辽宁省目前仍然是以煤炭、石油、天然气等化石燃料为主体碳基能源经济,辽宁经济和能源结构的“高碳”特征十分明显。以2010年为例,辽宁省当年能源消费总量达到19856.4万吨标准煤,其中煤炭消费量占67.9%,石油消费量占27.3%,天然气消费量占1.3%,三种化石燃料总量达到能源消费总量的96.5%,高于全国标准的92%(其中煤炭消费量占68.4%,石油消费量占18.6%,天然气消费量占5.0%)。工业产业、建筑业和交通运输业是我国二氧化碳产生的主要来源,建筑业产生的二氧化碳量占到二氧化碳排放总量的25%,所占比例较大。而今后一段时期是中国城镇化发展的关键时期,决定了辽宁省以煤炭等化石燃料为主的能源结构在很长一段时间不会发生根本性改变。由此可见,能源结构的高碳化是制约辽宁低碳建筑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
5.成本增加与融资问题。
在推进低碳建筑发展过程中,由于所面临的技术问题较多且不易解决,在解决这些技术问题时,无论是我国自主研发新技术,还是从国外引进已有技术,都需要耗费大量的资金,因此在设计及建造阶段必然会产生成本增加。解决资金问题与国家及地区的政策激励密不可分,而辽宁省促进低碳经济发展的财政政策主要体现在财政投资、税收优惠以及直接补贴等方面,首先其缺乏专门的绿色税种,绿色税收政策缺乏系统性,另外税收优惠的形式主要包括减税和免税,还应该充分使用加速折旧、延期纳税和再投资退税等多种形式。就低碳建筑融资而言,大部分投资主体投资额较少,吸引外资的力度和方式比较单一,并且由于低碳技术市场本身的风险性比较大,国内银行以及国外金融组织不愿提供贷款,必然导致从事低碳建筑开发的企业融资困难,很难获得应有的资金支持。
二、辽宁省低碳建筑经济发展的应对策略
尽管辽宁省低碳建筑经济发展中面临诸多制约因素,但通过政府、企业以及社会公众的共同努力,可以在发展过程中逐步得到解决。针对以上制约因素,应采取如下应对策略。
1.强化低碳建筑经济发展意识。
发展低碳建筑经济,应该充分发挥政府、企业、社会公众三大主体的作用,提高人们的低碳意识。政府应加大气候变化危害和低碳建筑经济发展的宣传力度,通过电视、网络、广播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使公众充分认识全球气候变暖对人类生存条件的严重威胁,并且使公众认识到节约资源、降低能耗、控制环境污染以及减少碳排放等需要每一个组织和个人的参与,从而增强全社会低碳经济发展意识,加快形成全民低碳绿色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共同推动低碳建筑经济的发展。应该作为低碳建筑经济的主要宣传对象,使其理解低碳建筑技术对企业开拓建筑市场、提升核心竞争力及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意义。建设单位作为项目投资者,也可能是建筑产品的使用者,应加强低碳建筑理念,做好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工作。
2.建立健全相应的制度体系。
辽宁省应该尽快因地制宜,根据国家层面的低碳建筑法规体系,制定出符合本省的政策机制,强化在设计、建造、使用、拆除等全寿命周期建筑节能减排的控制与监督措施。政府可以成立专门的辽宁省低碳建筑经济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辽宁低碳建筑发展进程,研究制定低碳建筑经济资金筹措、技术研发、开发、推广、对外合作等重大支持政策,通过组织协调,解决低碳建筑经济发展中的矛盾和困难。应及早修改或者重新制定资源能源和环境等领域的地方性法规,加速低碳建筑经济的法制化、标准化、常规化进程。研究出台促进低碳建筑发展的经济优惠政策,建立相关产业参与合作机制。
3.加强低碳技术研发与应用。
辽宁省作为教育大省,政府应大力着手与相关科研机构及高等院校的合作,注重低碳建筑技术的研究开发,由政府牵头形成“政府-高校”“、高校-企业”低碳技术研究合作机制,组建由科研机构、高校、企业内相关专家共同参与的辽宁省低碳建筑经济专家委员会,为低碳建筑发展提供可靠的智力保障。根据国家法规,结合专家意见,由建设主管部门尽快制定一套行之有效的低碳建筑技术标准体系,包括低碳建筑设计规范、低碳建筑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低碳建筑评估标准等。注重省际和国际合作,通过技术合作与转让,尽快掌握和推广低碳建筑技术。引导科研机构和企业积极开发新型低碳建筑材料及设备。另外,未来应逐步在既有建筑里面建立二氧化碳实时检测系统,以及时检测和控制既有建筑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情况。
4.优化能源结构。
要发展低碳建筑经济,辽宁省必须努力做好能源结构的优化。辽宁应该逐步减少化石能源尤其是煤炭的使用量,与此同时大力开发低碳或者不含碳的新能源。从世界能源发展趋势来看,在新能源的开发利用中,风能、太阳能、地热能、海洋能、生物质能等的研发最为迅速。由于地处沿海地带的区位优势,辽宁省拥有丰富的潮汐能和海洋能,应逐步将潮汐能和海洋能利用起来,同时大力发展风能、太阳能等新型能源,积极研发利用生物质能,把发展新能源作为发展低碳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逐步减少化石能源如煤炭、石油的消耗比例,从而达到能源结构的优化,促进低碳建筑健康发展。
5.创新融资模式,完善激励政策。
资金问题是制约辽宁省低碳建筑经济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政府可以充分发挥投资引导作用,建立专项资金,根据不同参与主体和低碳建筑类型,制定相应的激励政策,并做到政策的适时调整。除此之外,还应吸引民间资本及国内国际金融机构的资本注入。通过制定具体措施吸引民间资本,拓宽低碳建筑资金来源渠道,改变国有经济在低碳经济领域一头独大的现状,通过适当放宽民营企业参与低碳建筑建造经营的条件,提高低碳建筑投资回收效益以及推行相关优惠政策,鼓励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的合作。辽宁省正大力实施沈阳经济圈和辽宁沿海经济带战略,应以此为契机,将发展低碳建筑经济作为其战略目标之一,进一步提高低碳建筑地位,从而吸引更多资金的投入。
在消费市场上,应制定政府指导价,避免价格过高阻碍市场发展,并且对低碳建筑消费者提供优惠利率贷款、减税和补贴等便利。低碳建筑是低碳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虽然辽宁低碳建筑经济发展过程中会面临诸如参与意识、制度体系、技术水平、能源结构以及资金成本等制约因素,但是通过制定相应的策略,这些制约因素在以后发展过程中会逐步得到解决。在政府、企业、公众的共同努力下,辽宁低碳建筑经济发展会逐渐成熟起来。
作者:刘光忱 张秀优 游蕾 张靖 单位:沈阳建筑大学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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