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学学科建设与发展
摘要:从清末监狱学发展到新中国监狱学,监狱学伴随我国监狱事业发展不断进步。但是监狱学学科发展速度相对缓慢,监狱学学科建设和发展途径依然在探索中。学科建设是高等学校建设与发展的龙头,重视监狱学学科建设,对实现监狱学人才培养的目的有重要作用。本文从监狱学人才培养和监狱学学科建设的结合点出发,从监狱学人才培养角度提出了监狱学学科建设的建议,以期能把握监狱学学科建设和发展的基点和方向。
关键词:学科属性;学科体系;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学科建设是以学科定位、人才培养、学科基地等为要素的一项系统工程。专业的建设和发展是学科建设的基础,学科建设为专业建设提供发展的最新成果。十余年来,我国司法改革速度是惊人的。但是近两年来司法改革的步伐正在放慢。与之相对应的是近几年来,监狱学学科建设与发展也进入了低迷期,原有一些政法大学也不再设置监狱学专业,如西南政法大学。当前背景下,监狱学学科建设不仅关系着监狱事业经验总结和发展创新,而且关系着有关政法院校的监狱学专业设置、课程建设和人才培养等工作。
一、监狱学的学科属性和监狱学人才培养
监狱学的学科属性问题是监狱学学科建设的基础性问题,多年来,围绕监狱学的学科属性等问题,学术界见仁见智,至今社会上存在着对监狱学专业的学科属性的模糊认识。
(一)从学理角度来看监狱学学科的刑事法学属性
监狱学的学科属性应为法学,且是带有综合性色彩的刑事法学。监狱学研究对象的特殊性也就决定了监狱学与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等,有着极为密切的联系,监狱学应当属于法学。北京大学法律学系杨殿升教授从监狱行刑这一物质运动形式内部存在的国家监狱与罪犯之间惩罚与被惩罚、改造与被改造的矛盾是监狱工作的基本矛盾出发,根据矛盾决定性质,指出监狱学与法学,特别与刑法学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①。上海政法学院王志亮教授将监狱学研究过程进行了之前后上下内外的内涵阐述,进一步论证了指出监狱学属于刑事法学的属性。认为监狱学是综合性社会科学的观点,有一定道理,充分地反映了监狱学所具有的综合性和分支学科多样性的特点,但“综合性社会科学”说,并不能解决具体界定监狱学问题,忽略了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执行刑罚是起基本职能这一根本问题。因而不能准确地揭示监狱学所具有的根本属性。
(二)从监狱学人才培养的现实状况来看监狱学刑事法学属性
当前我国刑事执行方式主要包括监狱行刑和社区矫正。刑事执行研究范畴包括监狱学,监狱学专业具有特色性。那是否因为监狱学的独立性、特色性而将监狱学科独立出法学属性呢?教育部2011年印发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的学科门类分设包括法学在内的12个基本学科门类和9个特设专业,其中法学特设监狱学专业。结合监狱学学科的实际建设和人才培养状况,我认为监狱学独立性与其于法学部门内的具体学科,地位不矛盾。监狱学有自己独立的研究对象,和理论体系以及研究方法,是一门独立的法学类学科。另外法学因其专业方向多,涵盖面广,在学生就业和今后个人继续深造中有很大优势,也有利于刑事法学属性的监狱学学科的发展。监狱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多是以部门法作为专业基础骨干课程,在人才知识和能力结构中也渗透着浓郁的法学色彩。除此之外,按照专业设置习惯,参考相似专业进行横向比较,监狱学属于法学是理所应当的。以公安学类为例,公安学研究范畴包括分析社会治安现状及各种治安问题产生的原因,探究侦查学的理论和技术,预防和控制犯罪。其具体包括治安学、侦查学和边防管理专业,他们都属于法学门类。从分类和地位上比较,公安机关作为我国的侦查机关,与刑罚执行机关地位是同等的。公安学类专业地位与刑事执行类专业地位是同等的,从专业类别设置的思路和经验看,监狱学应属于法学。
二、监狱学学科体系与监狱学人才培养
随着监狱理论研究的蓬勃发展,监狱学研究的范围不断充实,从监狱学学科中发展出许多新的分支学科。但是这些分支学科的研究发展缓慢,存在着的问题影响了人才培养的质量和监狱学科发展的人才需要。
(一)监狱学学科体系
随着监狱事业和监狱理论研究的蓬勃发展,监狱学研究的范围不断拓宽。目前,我国监狱学的学科体系主要包括监狱史学、监狱法学、监狱基础理论、狱政管理学、教育改造学(罪犯教育学)、矫正心理学、劳动管理学、狱内侦查学,监狱经济管理学、监狱人民警察学(监狱人民警察管理学),监狱建筑学,监狱统计学、监狱医学、回归社会学、监狱安全防范学等等。
(二)从人才培养角度看,监狱学学科体系存在主要问题
当前我国已有监狱学分支学科多,但是相对发展不成熟,存在着各分支学科的名称不统一,研究不深入,研究成果较少,内容多交叉等问题。第一,监狱学学科存在着专业课程体系建设不完善。虽然监狱学学科课程和教材围绕人才培养目标对课程进行了选择和组织和编写有专门教材,但是监狱学各分支学科内涵范围并没有较清晰的界定,核心理论和知识体系不够成熟。第二,监狱学学科建设人才资源不足。当前监狱学学科研究人才主要是法学专业和主修专业人员组成。监狱学学科是带有综合性的刑事法学类学科②。在监狱学的分支学科带有综合性,建设和发展需要多学科型人才。第三,监狱学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缺乏相应学科基地。监狱学学科建设并未真正与行业发展相结合,出现了理论与实践两层皮的现象,这直接导致了监狱学学科发展缓慢。
(三)监狱学学科体系建设建议
一是应结合行业发展不断完善课程体系。监狱学学科与其专业的结合是通过课程的设置及课程内容的选择来体现的。学科发展应具有超前意识,既要关注行业发展和需要,又要起到一定的行业指导作用,具有行业贡献力。监狱学学科体系设置不宜过于宽泛,交叉学科过多不易把握主体脉络,同时监狱学学科本身带有综合性学科色彩,不宜过窄。但是仅仅固于传统的学科设置已经不能满足当前监狱行业和监狱学学科发展,需要将体系名称进行规范和统一,内容进行合并和补充。如:教育改造学(罪犯教育学)和矫正心理学建议设置为罪犯矫正学和矫正心理学。二是加强监狱学学科建设人才资源建设,提高学科发展软实力。首先要加大监狱行业专家引进。充分利用“校狱”合作模式,建立实验实训基地等合作平台,邀请行业专家走进学院,在专业建设指导和课程教学等方面多吸收行业有经验的专家参加。其次要建立专家团队,加强学术共同体建设。通过以监狱学学会建设和监狱学学术类期刊建设为契机进行校内和学院间交流和研讨,以及研究项目联合开发来促进学术共同体的建设。三是要重视监狱学专业人才培养。要通过课程体系建设,师资力量建设,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模式改革等措施来完善监狱学人才知识结构和提高监狱学人才质量。三是要加大监狱学学科基地建设。理论的发展以实践为指导,实践是检验理论的唯一标准。学科基地建设是建立在学科发展的高度上的,学科基地既可以包涵院校等科研机构也包含监狱等行业系统。学科基地建设不同于学生实习基地建设,但是学生实习基地建设和成果可以成为学科发展的一部分。要通过政策支持,加强“校狱合作”模式开发,加强项目合作,鼓励研究人才进行业,行业人才做学术,最终推动监狱学学科贡献水平来打造以监狱学学科基地建设。
[注释]
①杨殿升.论监狱学的学科属性和地位[J].罪犯与改造研究,1999(9).
②王志亮.监狱学的学科定性与定位问题[J].法治论丛(上海政法学院学报),2009(01).
[参考文献]
[1]贾洛川,王志亮.监狱学论坛[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11.
[2]高教研究与学科建设办公室.何谓学科建设[EB/OL].xk.hnist.cn/show.asp?id=145,2009-03-02.
作者:王秀丽 熊艳 单位:江西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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