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直辖科学社会主义专业中级职称评审政策发表什么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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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有良好的职业搞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含称职)。
具体要求是:热爱职业教育事业,自觉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职业教育法规,学风端正亚于律己,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待教学工作讲求科学性、严谨性、实践性,悉心培育技工人 刻苦钻研教学业务,积极参加继续教育,不断提高自己的专团识水平、学术水平和教学能力,为职业培训和技工教育事业作出积极的贡献。
任现职期间,如有违反法律法规受到刑事处罚,不得申报教师职务 违反纪律、因失职造成重大事故、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教学科研成果,或连续两年无故不完成教学任务等情况而受到记大过、留察、降职降级处分,在撤销处分后2 年内不得中报教师职务。
第三条 学历、资历条件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经考核合格,可认定讲师资格:
2.获得硕土学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 3 年以上,经考核合格,可认定讲师资格:
3.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双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 3 年以上:
4.本专业大学本科或专科毕业《非本专业大学本科或专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教学 5 年以上),取得助理讲师资格后,实际从事助理讲师工作 4 年以上·
5.教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教学经验和教学方法先进,并曾在本市(地级市) 或全省推广,受同行好评。获省级职业培训和技工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以上的主要贡献者;
6.确有真才实学,教学效果显著,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发明奖、科技进步奖项目的主要贡献者之一。
非师范专业毕业的教师必须经过教育学、心理学各 100 学时的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从事专业技术理论教学的教师必须经过 100 学时的生产实习、教学法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结业证书。
第四条 外语条件
1.必须具备在 2小时内正确翻译本专业外文资料 3 千字符的能力,参加全国或全省统外语考试,成绩达到规定要求。
2.外语教师需考第二外语,成绩合格。
3.具有硕士或以上学位者可免试外语。
第五条 继经教育条件
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担任助理讲师期间,每2 年参加培训学习,累计不少于 80 课时,接受国档论和信息以及本专业(学科)的新知识、新技术、新理论、新技能的继续教育
2.申报者必须提交任职助理讲师期间完成继续教育的有效证明
第六条 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在担任助理讲师职务期间,必须具备下列教学工作经历和能力
1.从事技工学校教学工作,平均学年授课时数 400 学时以上:熟悉本学科及相关学科的教学目的要求,教学内容、重点。难点、教学中应注意掌握的问题和教学方法,并需掌握相关的技
%规范、技术规程和技术标准的背景材料
2.从事学校党群工作和行政管理的兼职教师,其教学工作量:校级领导平均学年授课不少于 150 课时,正副科长和班主任 少于 40 课时,学党政领导在管理能力、水平、工作业绩改绩) 方面,须经上级主管部门考核评估,成绩优良(附主管门的评估意见)
3.担任班主任工作 2年以上,经考核合格,并提交班主任作总结
4.提交任职助理讲师期间某一门课程完整、现范的教案,今进行 2 次以上公开课,评议为良好,并提交评议表。
5.专业技术理论课教师具有参与本学科实验室或本专业实习工厂建设的能力
6.专业技术理论课教师必须基本掌握与所教授的课程有关的某一工种初级工的应知应会,经技能鉴定合格,取得初级工合格证书 文化基础课教师必须正确地指导学生进行社会实践或社会调查,并提交有关的工作报告。
7.曾参加过本专业的新知识、新工艺的教学研究,解决过本专业教学中较疑难的问题,并取得一定成效。以上各项须由学校或主管部门提交有效的综合证明材料
第七条业绩成果条件
任助理讲师期间,必须具有下列条件之2条
L.曾被评为校级以上优秀教师或先进班主任:
2.曾获地级市(厅局级职业培训和技工教育教学成果三等奖以上
3.曾获地级市技工学校教研工作先进个人奖:
4.曾参加省组织的职业培训或技工教育教材(补充教材、教学资料)的编写工作:
5.担任助理讲师期间所教班级学生本专业课程总评成绩合格率为 90%以上优良率为50%以上,并经学校领导审核确认:
6.所教班级学生本专业课程参加地级市以上的知识(技能)竞赛,获得奖项,并提交奖状证书复印件及学校证明:
7.具有技术革新和发明创造成果:
8.担任班主任工作期间,学生操行优良率为 80%以上,差生转化率为 70%以上,并经学校领导审核确认。
第八条 论文、著作条件
任助理讲师期间,公开发表本专业(学科)论文,出版编著,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经地级市以上出版社出版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有一定价值的编著(代表作)一部且为第一作者:
2.具有经地级市以上刊物或(论文集)发表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有一定参考价值的论文1 篇,及本专业未公开发表的论文 1篇,均为第一作者:
3.具有上述第 2 点前列的论文 1 篇及具有在教学方法、手段的某一开发性项目的专项报告1篇(为第一创作者),且经教学实践证明确有一定的成效,并提交学校鉴定证明。
凡是符合本条件规定的要求,提交第二、三、四、五、六、七、八条规定的材料,可提出中报,并按规定的程序送评,否则不予受理评审。
科学把握国家治理现代化与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关系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进一步把“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列入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远景目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凸显出来的时代性课题,其内涵也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的推进而不断丰富完善。因此,只有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宏大格局和视野下,才能准确把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现代化的内涵和本质,进而全面有效地推进新时代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国家治理现代化在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的凸显
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日起就把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为自己的历史使命,不懈探索中国现代化道路、推进中国现代化事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中国共产党创造性地完成了由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确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为当代中国建设发展奠定了根本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开启了在社会主义道路上进行现代化建设的历史征程。在此后的现代化过程中,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拉开了改革开放的大幕。中国共产党通过深刻总结世界社会主义特别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正反两方面经验,确立了我国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正确道路,提出了“三步走”战略,明确了“到21世纪中叶基本实现现代化”的目标。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出现了新形势,同时也出现了新问题,需要通过全面深化改革来应对新形势和解决新问题。而全面深化改革又有赖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在这样的条件下,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正式提出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邓小平同志战略思想的基础上,提出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必然要求,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应有之义。”
进入新时代以来,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创造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成就,开启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迎来了从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在这个背景下,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意义愈加突出,内涵也越来越明确、越来越丰富,国家治理现代化和社会主义现代化之间的内在关系也由此充分彰显。
二、国家治理现代化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基本目标
中国共产党建立百年来,团结带领中国人民所进行的一切奋斗,就是为了把我国建设成为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我们曾以工业现代化、农业现代化、国防现代化、科学技术现代化来描述和阐释国家发展的总体战略目标,而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提出,则深刻体现出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独特逻辑和显著优势,集中展示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对于现代化和现代国家认识的拓展与深化。这表明,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内涵于社会主义现代化之中,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应有之义和基本目标。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我们要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这标志着我国进入了一个新发展阶段。”在这样的历史方位和时代坐标下,国家治理现代化对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目标性意义进一步显现出来。对此,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远景目标,并明确地把“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得到充分保障,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列入其中。
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远景目标之一,国家治理现代化不是孤立存在和呈现的,而是同其他现代化目标相互依存、相辅相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党和人民在长期实践探索中形成的科学制度体系,我国国家治理一切工作和活动都依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展开。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态诸领域现代化目标的实现,皆有赖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显著优势和巨大优越性的有效发挥。而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及其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因此要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地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就离不开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三、国家治理现代化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动力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对于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大意义,首先体现为提供长治久安、和谐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中国之所以未陷入西方学者所断言的“现代化意味着动乱”的发展陷阱之中,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我国优越的治理体系和高超的治理能力。正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克服了伴随现代化本身产生的种种不稳定因素。
同时,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新时代改革开放提供重要保障。改革开放是党和人民大踏步赶上时代的重要法宝,是决定当代中国前途命运的关键一招。相比过去,新时代改革开放,更多面对的是深层次体制机制问题。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正是解决这种深层次体制机制问题的重要途径。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新时代谋划全面深化改革,必须以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轴”。
此外,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解决中国问题、实现中国之治的必由之路。面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坚持问题导向、解决现实问题,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必然选择。现代化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需要以现代化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予以应对与化解,并具体展开为社会治理、政府治理、城市治理、乡村治理等方面的有效实现。
四、立足社会主义现代化来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推进新时代的国家治理是一项宏大的系统工程,靠零打碎敲不行、碎片化修改也不行,必须是全面系统的、各领域改革和改进的联动和集成,着力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上形成总体效应、取得总体效果。”而要“形成总体效应、取得总体效果”,避免落入“零打碎敲”和“碎片化修改”的误区,就要建立起审视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整体性视角与思路。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课题是在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凸显出来的,已然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基本目标的有机构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了重要的动力和保障。这样的基本事实要求,应当科学地把握国家治理现代化与社会主义现代化之间存在的深刻关联,立足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整体性视角和思路来把握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内涵及逻辑,进而有效推进新时代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值得注意的是,中国的现代化具有自身的鲜明特色,是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是走和平发展道路的现代化。必须在把握中国实际及其现代化的独特内涵的基础上,突出中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特色与优势,总结“中国之治”的经验和树立“中国之治”的自信,并以此为基本遵循,持续推进新时代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参考文献
[1]习近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M].2020.06
[2]《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人民日报》2021年11月17日,第001版。
[3]《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http:// politics.people.com.cn/n1/ 2022 /1026 /c1024-32551597.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