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铁路警务专业初级职称评审政策发表什么期刊
天津铁路警务专业初级职称评审政策发表什么期刊
(一)中级职称评审 获博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在职在岗满6个月;获硕士学位,取得助工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助工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助工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中专毕业人员不能直接申报中级,至少需提升学历至大专。
(高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8 年以上,取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级职务工作 5 年以上;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10 年以上,取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 5 年以上。
天津市初级职称申报条件:
硕士、博士研究生毕业的,并从事拟聘任专业技术工作;
大学本科毕业的,从事拟聘任岗位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大专毕业的,从事拟聘岗位任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
中专毕业的,从事拟聘任岗位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满足上述学历条件,可以有资格申请天津市初级职称了
副高级职称评审,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博士研究生毕业后,取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级工作二年以上。2、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八年以上,取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级工作五年以上。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取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级工作五年以上。4、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的上述相同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达到上述规定的相应年限,取得中级任职资格,并在职后取得达标学历后从事中级工作五年以上。
新时期构建铁路警务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制的探讨
中图分类号:D63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41-1413(2012)02-0000-01
摘要:新时期铁路警察由铁路系统转为公安系统以后,专职化的铁路警务工作为提高铁路突发事件的应急指挥机制创造了良好的条件,要求应急指挥机制能够更加迅速的对各类突发事件作出应急反应,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本文主要从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制的一般要求结合铁路警察的指挥特点,详细论述新时期如何构建铁路警务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制,以提高铁路警察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防止因突发事件处理不当,引发的各类社会事件的发生。
关键词:铁路警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
随着我国铁路旅客流量的迅速增长,在列车运行的过程中经常会出现一些突发事件,如危重病人、犯罪行为、列车运行安全事故等等,这些突发事件处理不当不仅会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的损失,还直接影响到铁路警察在人民群众当中的威信,还可能影响到列车运营的安全。这就要求铁路警察在身份转变以后,更加注重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制的建设,建立完成的层级指挥机构,明确指挥机构的组织以及成员的主要职责,与铁路系统建立畅通的指挥联系和固定联系渠道,确保各类指挥指令能够及时的下达、接受和反馈,确保各类突发事件能够得到及时妥善的处理。
一、铁路警察应急指挥机制应解决的主要问题与建设要求
(一)铁路警察应急指挥机制应解决的主要问题
从国内外应急事件的处理情况来看,要想正确处理各类突发事件,首先需要解决的就是指挥机制的问题,这是因为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要求各单位各部门将应急事项纳入到统一的机制框架内,在一个平台上进行沟通和联系,以形成的指挥机制为基础提高各单位、各部门之间的协同程度和反应速度。但是指挥机构应该与日常管理机构处理好相互之间的关系,否则很容易出现权责不一致、应急指挥信息不畅等问题,将会直接影响到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这是因为应急工作与日常工作存在明显的不同,需要一些特殊的部门甚至是其它单位进行协同和配合,而这些单位和部门在日常工作中已经形成的习惯性的程序、资源的调配模式。因此,铁路警务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制建设的需要确定应急指挥结构在现有的铁路管理体系当中的地位,明确与现有管理机构的联系,科学合理的确定铁路警务应急工作的参与单位、部门之间的权利和责任,以保证应急工作的成效。
(二)铁路警察应急指挥机制建设的一般要求
一个完善的铁路警务应急指挥体系必须包括以下几个基本的要求:第一,健全的指挥机构,明确的责任分工和职责要求。第二,指挥系统应该完整系统,符合应急指挥系统的一般要求,与铁路和公安各级两道机构有着密切的联系和分工。第三,应急指挥系统比较简化,能够将指挥命令直接传达到一线干警或者相关负责人的手中。第四,要有固定的、畅通的联系渠道,使各部门能够在接到名的时候第一时间做出反应。第五,应急指挥指令应该井然有序,内容应该具体明了,命令下达应该及时。第六,有着完整的接受、反馈、监督检查的档案记录,记录的内容应及时准确。这就要求铁路警务应急指挥体系应该覆盖全面,构成一个科学的完整的体系,包括指挥决策层的决策指挥、应急事项的智慧中邪、不同单位和部门之间的指挥协调机构等等。一般来说就是从各铁路公安局、到铁路局、到车站、到列车的指挥系统。
二、铁路警务应急指挥系统的组成
(一)决策机构
铁路警务应急指挥决策机构应该由铁道部与铁路公安直属管理部门共同组成铁路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应急工作应该由应急指挥部负责,应急指挥部成员包括铁路警察系统负责人、铁道部主要领导等组成。对于铁路系统运行期间发生的各类突发性警务时间要承担应急处理责任,由应急指挥部具体负责应急职责。也就是由应急指挥部接到突发事件汇报以后,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具体负责预案的制定和日常应急管理,特别是对应急能力建设等应急管理工作。在应急指挥部下设立办公室,由铁路及公安部门运营安全主要负责人担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以及与相关单位之间的沟通与协调工作。应急指挥部具体的职责是:①决定突发警务事件应急的开始和终止;②确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原则和一般要求;③决定或批准报告、通报的范围、时间、次数,负责人签批报告或通报;④其它部门就重大突发性事件召开应急专题会议,⑤就列车运营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发布指令;⑥其它重大事项。
(二)各铁路局应该承担应急指挥分中心
在铁道部和公安部一级的之外,在各地方铁路局和铁道公安部门还应该成立突发警务事件的应急指挥分中心,分中心具体负责实施应急指挥部下达的各类应急指挥命令,并协调路段内的与地方政府应急反应机制之间的联系,全面负责实施铁路警务各项应急处理措施。分中心应该由个铁路派出所及各铁路局的调度部门负责人,应急指挥分中心主要起到的是一种上传抵达的作用,也就是及时将运营过程中的突发性事件上报到铁道部应急处理中心,同时负责具体实施下达的各项指挥命令。在命令达到之前,还要组织人员对突发性事件做应急处理,制定初步的应对方案,并在职责范围内负责命令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工作,并及时向铁道路的应急指挥中心反馈处理的情况。
三、铁路警务突发事件应急指挥联动机制
现在铁路运营过程中的一些突发事件牵扯面比较广,单纯依靠铁路及公安力量很难解决,必须需要地方政府和单位的密切配合才能对突发事件做出正确的处理。
(一)与地方政府之间的指挥联动机制
为了弥补应急指挥指挥中小心和铁路警力在处理突发性事件上的不足,应急指挥中心应该与地方政府之间建立起应急联动机制,就铁路突发性事件明确彼此之间的分工与责任,充分动员地方性力量应对突发性事件的影响。一旦发生突发性事件,应急指挥中心应该及时与地方政府取得联系,按照实现约定的措施履行各自的职责,保证突发性事件能够得到及时的处理。地方政府的职责主要包括提供警力帮助、协调与地方政府各部门的之间的处理关系、疏散群众、正面宣传、安抚社会情绪、负责通报处理紧张等等。在对外发布消息上,地方政府与应急指挥中心的消息应该保持一直,避免消息差异引起社会的猜疑,防止突发事件影响的扩大。
(二)与地方医院建立起救援联动机制
在列车运行期间发生的各类突发性事件,必须要有医院部门的紧密配合,这是因为很多突发性事件当中经常会发生人员受伤的问题,一些突发性事件甚至会威胁到乘客的生命安全。因此,医院及时介入突发性事件是必须的。这就需要铁路部门与沿线的周边医院就突发性事件的处理机制达成一致意见,医院必须安排好突发性事件的具体负责部门与负责人,安排具体的医护人员,并根据突发性事件实际要求对医护人员进行增加与调配。而铁路警察应该就突发事件的近战情况,与医院进行及时的沟通与联系,对救援工作传达对医院的具体要求,使医院能够及时组织医务力量安排好相应的救援组织工作。
总之,新时期构建铁路警务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制应该体现出应急工作的基本要求,同时要考虑铁路警力的现状,制定出科学、完善的应急指挥制度,明确参与单位的具体职责与救援措施,形成自上而下的纵向联动和由内到外的衡向联动机制,使各类突发性事件都能得到及时妥善的处理,维护铁路运输的运营安全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参考文献:
[1]崔伟中,刘晨.松花江和沱江等重大水污染事件的反思[J].水资源保护,2006,22(1):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