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林业建设中级职称评审政策发表什么期刊
澳门 林业建设中级职称评审政策发表什么期刊
澳门 林业建设中级职称评审政策
一、学历、资历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博士学位满2年,且取得工程师资格并受聘工程师职务满2年。
(二)获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满5年,且取得工程师资格并受聘工程师职务满5年。
(三)具备上述第(二)点规定学历(学位)未满5年或未具备上述规定学历(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并受聘工程师职务满5年;或具备上述第(二)点规定学历(学位)满5年,且取得工程师资格并受聘工程师职务满3年,取得现资格以来,如其业绩和论文、论著条件符合本条件第七条要求,则可破格申报。
(四)非公有经济社会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8年,获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满7年,且取得非国有企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并受聘工程师职务满7年,可正常申报;取得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资源并受聘高级工程师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可转评相应专业的高级工程师资格。
二、取得现资格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参加者参与完成国家级科技项目或工程项目。
2、作为主要完成人参与完成省(部)级科技项目或工程项目;或作为主持人完成2项以上市(厅)级科技项目或工程项目。
3、作为主要完成人参与完成2项以上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或省直相关部门下达的科技项目或工程项目。
4、作为主持人负责撰写企业、地方技术标准、规范、规程,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参与制定行业技术标准、规范、规程。
5、作为主持人负责制定3项以上设区市、县级部门或行业发展规划。
6、作为主持人负责完成市(厅)级以上营林、林木良种、园林绿化、森林工业生产性项目及技改项目。
7、作为主要完成人参与林木良种的选育,并通过省级以上审定委员会的审定。
8、作为主持人负责完成市(厅)级以上森林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保护项目。
9、作为主持人负责完成市(厅)级以上森林资源管理、森林调查、林业专业调查,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综合科学考察。
10、由省厅抽调参加全省大型调查活动或技术工作,并获表彰奖励。
11、作为主持人负责完成2项以上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科技成果转让、推广工作;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参与开发2项以上省内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的新产品,并负责项目的设计、试制工艺、试产管理等技术工作。
三、业绩条件
取得现资格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省(部)级以上科学技术奖主要完成人;市(厅)级科学技术奖三等奖以上的主持人或2项市(厅)级科学技术奖三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人。
二、省农科教突出贡献奖二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人或三等奖主持人。
三、国家优秀工程奖、优秀设计奖、优秀成果咨询奖三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人;或省(部)专业科技奖(包括优秀工程奖、优秀设计奖、优秀调查规划奖等)一等奖获得者(前五名),二等奖的主持人,不少于2项三等奖的主持人。
四、获得本专业发明专利(发明人),在林业生产建设中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并经省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认可。
五、主持营造林工程3万亩以上;或主持林木良种推广,面积2万亩,增益达15%以上,并经省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验收合格。
六、从事造林作业设计、伐区作业设计、森林抚育作业设计、园林规划设计工作连续7年以上,经省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验收合格。
七、在责任区内从事森林保护管理,森林资源增长显著,经省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验收合格;或连续7年且累计10年达到森林灾害控制指标;或应用新技术在森林灾害预防、处置中作出重要贡献。
八、主持县级以上全面森林调查或省(部)级以上林业专业调查4次以上,经省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验收合格。
九、主持或主要参加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晋升工作或建设项目,并已通过审批、验收;或主持或主要参加野生动植物物种保护工作,有突出成绩,受到省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表彰。
十、在木材流通管理过程中,采用新技术、新手段,依法对过站木材进行检尺、检量,并有效制止木材违章运输,查验木材50万立方米以上,无举报投诉,并获省级以上表彰。
十一、作为主持者或主要参加者,在林业工程、生产项目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开发新产品或改善企业管理,提高工效或增加经济效益达20%的2项(或30%的1项),或所主持开发的新产品被审定为国内领先。
第四条 论文、论著条件
取得现资格以来,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论文(第一、第二作者)、著作(主要编著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正式公开出版过本人撰写的本专业专著、译著,或参编出版著作1部并在省级以上公开出版的专业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
二、在国家级以上公开出版的专业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
三、在省级以上公开出版的专业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
四、在省级以上公开出版的专业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及为解决技术问题而撰写的具有较高水平的专项技术分析(论证)或调查研究报告2篇以上。
五、在国际或全国专业学术会议上宣读学术论文1篇(以宣读证为准),或在省级以上专业学术会议宣读并获奖2篇以上(以宣读证和获奖证书为准)。
林业产业发展与林业生态建设探讨
摘要:林业经济在国民经济体系中占据重要地位,林业产业的发展,关系到多种林产品的有效供应以及生态建设规划的实现。受全球生态问题突出、森林面积减少等现象的影响,林业产业的发展形势严峻,开拓适宜于新环境、新需求的发展机制,创新林业产业的技术与运营模式,推动林业生态建设,是林业产业面临的共同挑战。本文围绕林业产业的发展展开讨论,重点分析我国林业产业的发展现状,并就林业生态建设的实践提出几点建议,以供参考。
关键词:林业产业;发展现状;生态建设;实践
引言
林业产业建设与人类的生存、社会的发展有着密切的关联,森林资源是林业产业经营的主要对象,在森林资源锐减、全球生态问题突出的背景之下,林业建设面临可持续发展危机。以保护现有森林资源、修复生态以及提升森林资源的覆盖率等具体事宜为发展目标,构建林业产业的持续发展战略,是稳定林产品供给、缓和林业发展与经济建设的矛盾的重要方式。在新的历史时期,林业产业的生态建设引起了广泛、持续关注,抓住林业产业与生态治理之间的关系,制定并实施林业生态建设方案,具有重要意义。
1 我国林业产业的发展现状
林业是绿色经济、循环经济、低碳经济的复合体,在当前形势下,合理缓解各种制约林业产业持续发展的不利因素,充分释放、发掘林业产业的发展潜力,是林业发展的客观需要。近年来,国家、政府致力于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完成林业生态建设任务,积极投资补助与林业生态建设相关的技术研发、实践等工作,如林木种苗技术的推广应用,林业产业的生态补偿机制建设等。其中,造林计划的大规模推进,营造林技术的创新,为林业产业的发展贡献了重要力量。据中国产业调研网发布的数据,我国林产品出口贸易正处于高速、协调发展的态势,出口贸易逆差问题得到改善,出口贸易结构的优化以及进出口总额的增加,客观反映了我国林业建设的重要成果。在推进造林技术、积极探索新的经营模式与生产技术的过程中,各地的林业部门积累了宝贵的经验,综合管理能力与技术水平得到显著改善。但另一方面,林业生态建设也存在一些问题,如经济危机给森林资源管理带来的压力,自主研发成果的缺乏,科研成果的产出与顺利转化问题。针对此类问题,有观点认为,应当围绕林业产业的持续、稳定发展进行深入探讨,对森林与生物关系、物种多样性等关键要素进行权衡,充分利用现有的资源优势与技术条件,完善林业生态建设道路,提高林业产业发展的综合实力。
2 林业生态建设的具体路径
2.1 明确林业生态化发展的原则与理念
林业生态建设需要关注现有森林资源的保护、生态问题的修复、自然资源的科学化管理等若干问题。在生态建设理念,林业产业的经济增长,不能以牺牲、破坏原有生态系统或者损害物种多样性为代表[1]。鉴于林业产业发展与生态建设之间的密切关联,林业部门有必要总结既往的产业发展经验,从中梳理能够为林业生态建设服务的举措,扎实推进林业创新、林业生态建设相关的各项新技术的实践应用工作。在构建林业生态建设战略过程中,林业生态的适度保护,应当充分体现现有平衡状态的维持,以及既往发展产生的历史遗留问题,明确生态系统失衡问题的修复任务,科学制定修复工程的具体原则与实施方法。以森林资源的生态保护为例,林业部门在确定生态建设的原则时,应当谨慎分析以下问题:(1)控制现阶段存在的破坏生态环境行为;(2)对区域内的生态失衡、物种多样性减少等问题进行实地调研,了解修复任务;(3)兼顾生态系统内部各个要素的平衡。围绕具体问题制定生态建设的理念与原则,还必须充分了解所在地区森林系统的内部结构,以及生态系统内部要素之间的关联、规律,围绕“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这一前提,以遵循生态发展、维护生态平衡与稳定为基本理念,逐步探索能够推动林业生态化发展的策略。同时提高对林业产业发展和林业生态有效结合的工作进度,在发展生态林业的同时,不能只是单一的对生态建设引起重视,而要透过生态林业的建设,同步对经济的发展作出有效的工作。如在发展生态林业时,可以改变生态林业中树木的种类,目前在我国的生态林业中,本身就分有两种大类,一种是经济类林业,一种是生态类林业。而在经济发展的现阶段,不能单单将这两中林业的发展进行剥离,可以改变生态林业中的树木种植品种,在生态树木中加入经济类的树木,为生态林业创造出更多的经济效益。除此之外,在生态林业发展到一定规模时,是否可以开发为生态旅游区,吸引游客进入,提高林业产业的整体创收效果。
2.2 科学规划林业生态的保护与修复
生态修复是林业生态建设的一项重任,控制、治理现阶段森林系统存在的生态问题,首先要根据所在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能够切实遏制生态系统破坏行为的管理措施或者执法程序,停止人为因素对森林系统造成的不利影响。在遏制人为破坏现象的基础上,森林系统原有的自我恢复能力将成为林业生态建设的一部分力量,为生态失衡等问题的修复提供一定的帮助,但系统的自我恢复能力相对有限,尤其是生态系统遭受严重侵害的地区,必须要通过人工辅助修复的方式,逐步恢复受损的生态系统,促使整个森林系统朝着良性循环的方向发展
[2]。在人工辅助修复环节,修复技术的选择至关重要,抓住具体项目的修复需求以及修复条件,从长远角度分析森林生态的变化趋势,评估修复技术的实用价值,对修复工程的落实有着重要价值。目前具有代表性的生态修复工程,在整个生态修复工作中,各项修复手段的设计都践行了“环境友好”的基本理念,同时也体现了对生态系统内部各个要素的平衡关系构建的重视程度。而对于森林系统,在生态修复过程中,也应当警惕人工辅助修复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最小化修复技术的负面影响,最大限度解决森林系统的生态问题。在生态修复的同时,科学部署森林系统的生态保护工作,对森林、湿地等再生能力相对不足的生态系统稳定性提升有确切价值。从目前的工作实践来看,森林生态的保护需要综合考虑森林破坏行为的执法、基本林业技能的应用、生态问题的防范等问题,而从事生态保护的工作人员,不仅需要具备与林业发展相适应的职业素质,掌握林业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还应当主动学习与森林常见病虫害风险的识别与生态防治措施、地区林业生态建设的综合调查方法等内容,切实提高自身参与林业生态保护的能力[3]。
2.3 以技术创新推动生态建设
从林业产业的发展经验看,权衡生态保护与林业产业之间的关系,以实现“环境友好”目标为前提,开发林业生产新技术,减少林业发展过程给周围生态带来的负面影响,对林业产业的生态化有重要意义。基于此,林业部门有必要从林业生态建设的实际需求出发,围绕不同技术的创新思路与科技成果转化,科学部署技术创新战略。考虑到技术研发成果的转化问题,在确定科研方向时,林业部门首先应当广泛收集相关数据,客观分析林业生态建设的主要矛盾以及技术创新可能带来的收益。然后,在全面掌握林业生态建设主要任务、现实条件的基础之上,有针对性地开展技术创新工作。例如,通过改良原有技术或者开发全新的生产技术,提高营造林工程的实施效率;积极培育抗逆性更强的优良品种,提高人工种植的成活率。
3 结语
在生态发展战略的指引下,林业产业的生产、经营活动面临新的要求与挑战。林业生态建设关系到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的平衡发展,各地林业部门应当抓住林业发展的复杂环境,深入调查区域生态建设需求与现实条件,做好生态建设的规划,制定明确的战略目标,探索生态建设的新路径,为林业建设、林业经济发展提供助推力。
参考文献
[1] 张辉利, 任院辉. 林业产业发展与林业生态建设探讨[J]. 农村科学实验, 2020, No.623(03):50-51.
[2] 李莉君. 论林业产业发展与生态建设的联系[J]. 低碳世界, 2020, v.10;No.204(06):212-213.
[3] 邹波. 林业生态建设与林下经济产业发展探析[J]. 种子科技, 2019, v.37;No.274(16):141+14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