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地质勘察高级职称评审政策发表什么期刊
澳门地质勘察高级职称评审政策发表什么期刊
澳门地质勘察高级职称评审政策
一、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从事矿产地质勘查、区域地质调查、地球物理勘查、地球化学勘查、遥感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岩土工程、探矿(安全)工程、选矿工程、采矿工程、实验测试、地质机械(仪器)、海洋地质专业工程技术人员。
二、政治思想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后,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三、学历、资历条件
获博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2年以上;获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5年以上。
四、外语、计算机条件
(一)掌握一门外语。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统一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二)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参加全国或全省职称计算机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五、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国家或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或技术难度大、综合性强、影响面广的科研项目的专题负责人,参加市(厅)级科研项目2项以上的技术骨干;
(二)主持或主要参加完成省(部)级大型项目或重点项目1项以上,通过成果验收或技术鉴定;
(三)主持或主要参加完成省(部)级中型项目或市(厅)级大型项目、重点项目2项以上,通过成果验收或技术鉴定;
(四)主持或主要参加完成市(厅)级中型项目4项以上;
(五)主持或主要参加完成工程结算额在1500万元以上的地质工程施工类项目1项以上或单项工程结算额在700万元以上的项目2项以上;工程勘察设计结算额在100万元以上的项目1项以上或单项工程结算额在50万元以上的项目2项以上;
(六)主持或主要参加完成新技术推广、新工艺(设备)应用项目省(部)级1项以上或市(厅)级2项以上,在工作中实施并取得预期经济效益;
(七)在省(部)级中型项目或市(厅)级大型项目或重点项目实施中,担任本专业的生产、安全及质量管理工作的主要负责人;
(八)参加编写专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1项以上或2项专业技术发展规划,经省(部)级批准颁布施行;
(九)主持或主要参加完成省(部)级或技术难度较大的技术开发项目2项以上;主持或主要参加新产品投产项目2项以上并形成批量生产能力。
六、业绩成果条件
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市(厅)级科技成果一等奖1项以上、二等奖2项以上、三等奖3项以上(以奖励证书为准,限额定人员);
(二)参与主持本专业项目的研究、设计、生产2项以上,通过创新,提高生产效率、产品质量,经省级业务主管部门鉴定,达到国内领先水平(附鉴定材料);
(三)参与主持完成省(部)级以上大型地质勘查项目建设或科技成果推广2项以上(以立项、验收材料为准);
(四)获本专业国家发明专利1项以上(以专利证书为准);
(五)主要负责制订、编制国家、省、行业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并公布实施(以出版物的参编人员名单为准)。
七、论文、著作条件
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独立或作为主要编著者(前三名,独撰不少于5万字)公开出版本专业学术著作1部以上;
(二)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
(三)独立撰写本人直接承担项目的技术报告(项目立项报告、可行性分析报告、科学实验报告、研究设计报告、技术论证报告等)3篇以上。
八、破格条件
对不具备规定学历,符合现任职资格规定年限要求,或具备规定学历,符合现任职资格2年以上,确有突出贡献者,具备下列条件,可破格申报:
(一)获国家级科学技术奖,或省(部)级二等奖1项或三等奖2项以上 (以奖励证书为准,限额定人员);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推广新技术、新工艺和科技成果转化3项以上,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经省级业务主管部门鉴定,处于本行业领先水平;
2.担任大、中型工程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完成大型工程2项或中型工程3项以上,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经省级业务主管部门鉴定,填补省内技术领域空白;
3.在核心期刊发表具有本专业较高学术水平论文3篇以上,或在学术期刊发表本专业论文5篇以上(其中核心期刊2篇),或出版本专业学术著作1部以上(独撰10万字以上)。
九、附则
(一) 凡冠有“以上”的,均含本级(本数量级)。
(二) 省(部)级:省是指行政划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部是指国务院的部、委、总局等。市(厅)级:市是指各设区市;厅是指省政府的厅、委、局等。
(三)学历是指教育部承认的地质勘查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学历。
(四)项目按级别分为国家级、省(部)级及市(厅)级;按来源分为下达项目和合同项目。国家和省下达的项目分为三种: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在项目任务书中会有明确说明;合同项目的分类,参照有关行业技术标准、规范和规定,根据其相当规模与技术复杂程度比照执行,并在主管部门进行备案登记。
(五)大型项目:勘查类指800万元以上资金的项目; 基础类指300万元以上资金的项目。中型项目:勘查类指500万元至800万元(不含800万元)资金的项目;基础类指200万元至300万元(不含300万元)资金的项目。
(六)主持、负责(项目负责人:含设计总负责人、施工总负责人、课题总负责人)是指负责该项目的全面工作,提出和确定项目的总体设计方案,编写工作大纲,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完成任务和解决关键技术问题及疑难问题,协调各专业工作,确定总进度计划,并在项目中承担主要工作,撰写成果总报告的人员,一般为项目第1名或分项目第1人。国家级项目与课题,参与主持、主要负责为前5名,技术骨干为6-10名;省(部)级课题,参与主持、主要负责为前3名,技术骨干为4-8名;市厅级课题,参与主持、主要负责为前2名,技术骨干为3-6名。验收或鉴定认可的项目、课题以报告和证书排名为准(前3名)。
(七)本专业国家级奖项指科技部颁发的国家科技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自然科学奖。省(部)级奖项指由省科学技术厅和国土资源部、中国黄金协会、中国地质调查局、李四光地质科学奖委员会颁发的奖励。如:省自然科学奖、省技术发明奖、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中国黄金协会科学技术奖、中国地质调查成果奖、李四光地质科学奖。市(厅)级科技成果奖项指由市科学技术局、省国土资源厅、省地矿局颁发的奖励,如:市科学技术奖、省国土资源优秀成果奖、省地矿局地质成果奖、省地矿局局长特别奖、省地矿局地质勘查和矿业开发重大突破奖。不包括论文奖、征文奖等。
(八)创新:为了需要而改进或创造新的事物、方法、元素、路径、环境并获得一定有益效果的行为。在操作层面指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的开发、设计、示范及提出新思路、解决技术难题、技术改造和引进国外先进的技术、管理等。
(九)著作指具有ISBN书号的著作;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是指经新闻出版部门批准,在我国境内出版的具有ISSN刊号和CN刊号的学术期刊;学术期刊不含增刊、特刊、专刊、专辑、论文集;核心期刊是指北京大学编制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收录的期刊。
(十)本条件中要求的经济指标随生产力水平适当调整。
浅析工程地质勘察中水文地质勘察
摘要:经济的快速腾飞,带动了城市建筑行业的飞速发展,再加上人们对生活水准要求的不断提高,城市工程建设面临的要求越来越高。地质勘察工作是城市工程建设工作的重要环节,而水文地质勘察工作又是地质勘察工作的重要环节之一,因此做好水文勘察工作对城市建设来说,至关重要。同时,做好水文地质勘查工作,对提高工程设计方案水平、提高建筑物安全性有着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地质勘查;水文地质;防治措施
作为工程建设地质勘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水文地质勘查工作主要针对地下水的形成规律及分布情况、地下水的物理性质及化学成分等展开勘察。同时,该工作还要合理评估地下水给岩土体及建筑物造成的不利影响影响,从而为工程建设提供准确科学的水文地质资料,以期建设方能够及时对潜在问题提出防治措施,确保工程的顺利施行。
一、工程地质勘察中水文地质调查内容
评价地下水带给工程的影响,对水文地质可能带给工程的潜在危害提出应对措施;在工程地质勘察工作中,分析建筑物地基的基础类型,将于该基础相关的水文地质条件作为调查重点;水文地质勘查工作应该重点分析地下水的自然状态及其发展变化规律,评估预测工程施工对水文地质造成的影以及水位地质可能对工程施工造成的不利影响,从而是建设方提前做好预防措施。由于水文状况不同,勘查指标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地质条件
这是水文地质勘查工作的第一步,按照真实地理状况形成对应地质指标,确保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地下水文特征。分析、掌握地下水对岩土结构的影响程度,科学的计算与检测能够有效地对地下水给岩石结构与建筑物的破坏作出预测,为有效避免重大损失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二)地质环境
这是水文指标研究的关键点,分析人员在指标分析工作中应当把握建筑工程的环境特征,明确建筑工程的地层结构和地质土层状况,了解基地结构的特征和地质新构造运动,不断提升指标分析效益。
(三)地下水位
把握好地下水位变化的趋势,确认近年来的最高水地下位和最低地下水位,深层了解地下水位状况,明确地表水与地下水之间的关系。
(四)存在状态
这里所说的存在状态指包括:地下水的类型及分布状态、工程实施地地下水酸碱性以及地下水含水层及隔水层的分布状况及其厚度等。同时,研究地下水的存在状态还要了解不同水质对岩土强度的不同影响,这样在工程设计建设过程中才能合理设计建筑物地基,工程质量才有保证。另外,不同建设工程的实际情况不同,因此在工程建设设计时,建设方要针对实际情况对施工场地的水文地质情况进行侧重勘察,从而得到更加准确科学的勘察报告。
二、影响地下水位变化的因素分析
地下水动压力以及水位升降是危害工程地质的主要因素,而灌溉取水等人类活动会影响施工场地地下水位,一旦水位超过临界值,就会给工程建设造成严重危害。对此,下文就影响地下水位变化的几个因素展开分析。
(一)地下水位的下降
以经济效益作为衡量社会进步主要指标的今天,人为因素是造成地下水位下降的重要原因,对地下水的盲目利用、修建水库截流下游水源等都会引发一系列问题。通常来说,地面沉降、坍塌以及地面裂缝等地质灾害中的绝大部分都是因为地下水为急剧下降所引起。而且地下水位下降还会造成地下水资源枯竭、水质恶化等环境问题,给工程以及人类居住环境带来严重的威胁。
(二)潜水位的上升
修建水库、河流湖泊水位上升等是造成地下水潜水位上升的主要因素,而潜水位的上升会给建筑物安全及稳定性产生不利影响:建筑物基地因为受到软化而受到安全影响。潜水位的上升导致粘性土强度降低、压缩性以及含水率却被增高,使建筑物沉降、变形;导致地基侧移、隆起,进而诱发建筑物发生倾斜、墙体破裂,地基上浮;促使沙土、粉土达到饱和的状态,引发流砂和管涌现象,带来砂土液化的问题;使潜水位以下的地下室浸水,使其使用价值丧失;促使土壤的沼泽化、盐渍化,对建筑物腐蚀。
(三)地下水位的升降
促使地下水位的升降原因有多种,包括气候、潮汐、大气压、地球与月球之间的引力变化、周围水体水位的变化等,地下水位升降主要影响包括以下几点:改变地基土工程力学强度;加速基础工程材料的腐蚀性破坏程度,由于水位变化导致的干湿交替更容易腐烂;由于建筑基础土层中的盐类发生溶解造成的建筑物的位移,由于膨胀性岩土的胀缩变形导致建筑物结构被破坏。
经过多年的研究得出结论,自然状态下地下水的动水压力作用较弱,对地面工程的不利影响较小,但人为因素的作用却是巨大的,随着工程建设活动的开展,尤其是建设大型水利工程,大范围的水文地质状况会被强行改变,带来一系列严重的工程水文地质灾害[2]。
三、水文地质勘察工作注意事项
重视建筑工程水文地质勘察工作,深入分析水文地质问题,根据该问题的分析构建工程设计指标,对工程体系进行调整和优化。工程施工最为重要的一环就是地质勘查,而水文地质勘查是地质勘查工作的重中之重。勘查工作主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自然地理条件
了解勘察自然地理条件是水文地质勘查的第一步,其主要工作内容有:了解施工当地气候带主要分布、气候湿润程度、热量布局等气候条件以及施工(场)地当地的地形、地貌特点等。
(二)地质环境的分析
地质环境勘查主要需了解施工当地的地质构造特征、基底构造、新构造运动及地层岩性等
(三)地下水位情况的勘查
地下水位的勘查是水文地质勘查工作的重点,主要勘查工作为分析了解近年地下水位的最高水位与最低水位的变化趋势,地下水的补给排泄条件,地表水与地下水的补给关系等。
(四)含隔水层情况的探索
调查含水层、隔水层同样是地质勘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内容主要包括了解地下水的埋藏条件、类型、流向等,同时还要分析隔水层的实际分布情况,掌握整个施工范围内地质地层渗透系数,进而为施工设计提供准确参考。
(五)确保水文地质参数的准确性
保证工程地质勘查的质量必须确保水文地质勘查数据的准确性,主要从以下几点入手:
第一,确定含水层。在测定地下水位时,通常要先了解地下水是静止的还是多层含水层,并根据测定结果对含水层采取不同的测量方法。一般来说:静止水位的测量需要在稳定的后进行,多层含水层的测量需采用隔离措施[3]。
第二,测定流向。一般采用几何法对地下水流流向进行测定。
第三,压水试验。为确定透水率进行压水试验,结合工程地质测绘及钻探资料,根据工程施工实际情况确定试验孔位。
四、水文地质的处理举措
近些年对水文地质的研究和防治发展取得令人瞩目的成就,工程地质勘察工作已初具规范、规程体系,应对措施逐步成熟化、系统化:
(一)对工程地质勘查规范及规程学习力度不断加强
国内工程勘查工作拥有完备的规范体系,对实际的勘查工作作出具体可行的规定,是工程勘查工作人员开展工作的主要依据,工程勘查人员必须严格要求自己,切实按照规范、规程进行工作。
(二)对地下水的埋藏情况的调查力度不断加强
在调查过程中明确调查重点,设置指标体系,了解地下水的类型、水位变化幅度及其规律,在此基础上进行建筑材料的腐蚀性评价,对涉及基抗工程的进行抽、压水实验,调查土层的渗透性。对地下水可能带来的突涌、管涌流沙等潜在威胁进行预计评估,制定有效可行的防治措施及建议。
结语:
建筑工程地质勘查工作对水文地质的勘查,将随着建筑行业的发展越来越被人们所重视,对地质情况进行全面、科学地分析和了解,将为提高建筑工程的质量提供巨大帮助,水文地质勘查工作可极大提高工程地质分析的工作效率,对建筑工程结构的改善、建筑工程的安全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在地质勘查工作中,加大水文地质勘查工作的力度,是保障工程质量,避免事故发生的重要前提,为地质勘查工作水平的提高带来积极作用。
参考文献:
[1]蔡富军.工程地质勘查中相关问题的研究与分析[J].硅谷,2013,2013.22.139.
[2]许博禹.论工程地质勘察中水文地质的危害[J].建材与装饰,2012,(3):282-283.
[3]黄武斌.浅析工程地质勘察中水文地质危害的分析与预防[J].江西建材,2013.05.1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