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智能体育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政策发表什么期刊
北京智能体育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政策发表什么期刊
国家级教练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
(一)具有体育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任高级教练满5年以上,取得国家级教练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二)业绩条件:
1.优秀运动队教练员
具有培养世界优秀水平或亚洲最高水平运动员的能力,直接培训2年以上的运动员或培训2年以上的运动员输送后4年内取得下列运动成绩之一:
(1)奥运会前三名;
(2)奥运会四至六名并世锦赛或世界杯赛前二名;
(3)世锦赛或世界杯赛3人次冠军;
(4)亚运会2人次冠军并亚洲锦标赛或亚洲杯赛2人次冠军;
(5)有3名以上运动员代表国家参加亚运会、世界锦标赛、世界杯赛或奥运会比赛,并取得5次全国最高水平比赛冠军(其中2次全运会冠军)或2人次亚运会(亚运会比赛项目亚洲锦标赛或亚洲杯赛)冠军;
(6)集体项目奥运会前十名(须有2名主力队员);
(7)集体项目世界锦标赛或世界杯赛2次前二名(须有2名主力队员);
(8)集体项目亚运会冠军并亚洲锦标赛或亚洲杯赛冠军(须有2名主力队员);
(9)集体项目有5名以上运动员(其中须有2名主力队员)代表国家参加亚运会、世界锦标赛、世界杯赛或奥运会比赛,并取得亚运会(亚运会比赛项目亚洲锦标赛或亚洲杯赛)冠军或2次全运会冠军。
2.各类体育学校教练员
在选拔、培养和输送后备人才方面业绩卓著,对发展我市体育事业做出突出贡献,须同时符合下列业绩条件:
(1)向上一级训练组织输送人数不少于20人,其中有3人以上进入国家队(无国家队项目须有3人以上代表国家参加亚洲以上比赛);
(2)直接培训2年以上的运动员向上一级训练组织输送后,取得下列成绩之一:
①奥运会冠军或2次前三名;
②奥运会2次四至六名并2次世界锦标赛或世界杯赛前三名;
③世界锦标赛或世界杯赛3次冠军;
④亚运会3次冠军并亚洲锦标赛或亚洲杯赛3次冠军;
⑤集体项目奥运会前三名或2次前八名;
⑥集体项目世界锦标赛或世界杯赛3次前三名;
⑦集体项目亚运会冠军并亚洲锦标赛或亚洲杯赛2次冠军。
四、高级教练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
(一)取得体育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任中级教练满5年以上,取得高级教练员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二)业绩条件:
1.优秀运动队教练员
具有培养世界水平或亚洲、全国优秀水平运动员的能力,在取得中级教练职称后,直接培训2年以上的运动员(队)或培训2年以上输送后4年内取得下列成绩之一的主管教练:
(1)在奥运会、世界锦标赛、世界杯总决赛中取得奥运会项目前六名(集体项目前八名的主力队员);非奥运会项目前四名(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
(2)在亚运会、亚洲锦标赛或世界大学生运动会上取得1次冠军(含破、创纪录)和1次前三名(集体项目的主力队员);
(3)在全国最高水平比赛及世界青年锦标赛中取得2次冠军并1次全运会前三名,或取得1次全运会冠军;集体项目取得1次冠军并1次全运会前三名,或取得1次全运会冠军(集体项目输送后取得全运会前三名成绩的运动员在3人及以上)。
2.各类体育学校教练员
具备选拔、培养和输送优秀后备人才的能力。在取得中级教练职称后,须同时符合下列业绩条件:
(1)向上一级训练组织输送人数不少于7人,其中本项输送人数不少于5人;
(2)直接培训2年以上的运动员,输送后取得2次亚运会、亚洲锦标赛或全国最高水平比赛冠军,或取得1次奥运会(世锦赛、世界杯总决赛)四至六名或全运会前三名。以上成绩须本项输送后取得。
或直接培训2年以上的运动员,输送后取得1次奥运会(世锦赛、世界杯总决赛)前三名或全运会冠军。
五、中级教练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
(一)取得体育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任初级教练满4年以上或从事体育教练员工作满5年,取得中级教练员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二)业绩条件:
1.优秀运动队教练员
具有培养全国先进水平运动员的能力,取得下列成绩之一的主管教练:
(1)直接培训满2年以上的运动员(队)在全国最高水平比赛中,个人项目取得1次前三名或2人以上前六名,集体项目取得1次前四名或2次前八名;
(2)直接培训满2年以上的运动员(队)输送后4年内在全国最高水平比赛中,个人项目取得1次前三名或2人以上前六名,集体项目3人取得1次前四名或2次前八名。
2.各类体育学校教练员
具备选拔、培养和输送后备人才的能力,符合下列业绩条件的主管教练:
(1)向上一级训练组织输送人数不少于7人,其中本项输送人数不少于4人;
(2)比赛成绩要求:
三、四级训练层次:直接培训2年以上的运动员,取得全国青少年最高水平比赛1次前三名或2人前六名,或取得北京市运动会冠军或2次前三名。或者直接培训2年以上的运动员,向上一级训练组织输送后取得全国青少年最高水平比赛1次冠军或2人前三名。
二级训练层次:直接培训2年以上的运动员,取得全国青少年最高水平比赛1次冠军或2人前三名,或者直接培训2年以上的运动员,向上一级训练组织输送后取得上述成绩。
以上成绩均要求为本项输送后所取得的成绩。
初级教练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
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从事教练员工作满1年以上,基本掌握体育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能够按照训练大纲要求较好地完成选材和基础训练教学工作,取得初级教练员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九、破格申报条件
1.直接训练满2年以上的运动员,或直接训练满2年以上的运动员输送后4年内获得奥运会冠军,符合申报国家级教练专业理论要求,可直接破格申报国家级教练。
2.对在国内外重大比赛中成绩特别突出的优秀运动员,退役后从事体育教练员工作满2年且年度考核合格,具备大专以上学历,符合所申报级别专业理论要求,可直接破格申报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资格:
(1)曾取得奥运会冠军的运动员退役后担任国家队教练员,直接训练满2年以上的运动员获得奥运会前三名的,可直接破格申报国家级教练。
(2)曾取得奥运会冠军或取得2次及以上全运会冠军的退役运动员,可直接破格申报高级教练。
(3)曾取得奥运会录取名次或取得全运会冠军的退役运动员,可直接破格申报中级教练。
3.担任助理(辅助)教练或非主力队员取得的成绩,原则上不作为破格申报成绩条件依据。
4.所依据的成绩或贡献不得重复破格使用。
浅析体育强国建设背景下智能体育场馆建设
摘要:基于体育强国建设背景,文章首先分析智能体育场馆建设的四个阶段,并进一步指出当前我国在智能体育场馆建设方面存在智能体育场馆运营难度大、场馆服务价值不高、缺乏跨界合作意识等现实困境。由此,提出制定智慧场馆行动计划、打造新型场馆服务产业链、注重与智慧城市联动发展的相应优化策略。
关键词:体育强国;智能体育场馆;建设
在体育产业发展过程中,体育场馆是重要的物质基础。伴随体育强国建设逐步推进,国内国际各类赛事络绎不绝,推动体育场馆建设到达了高峰期。于此背景下,公众健身休闲需求也转为了社会日常刚性需求。然而,现有体育场馆普遍存在利用率较低、运营效率交叉、场馆设施安全性差、设施科技含量低等现实困境,严重制约着体育场馆建设向好发展。近年来,新型城镇化建设不断推进、新型数字技术快速发展,带动着公众体育场馆向智慧化方向转型。事实上,数字技术的创新发展为公众体育场馆设施建设提供了有效技术支撑,使得智慧体育场馆成为全民健身的重要导向。为此,在体育强国背景下,我国相关部门应积极建设智慧体育场馆,匹配全民健身需求,实现科技在体育领域的延伸与发展,进一步联结城市生产生活,营造健康、快乐的社会氛围,以提高民众生活幸福指数。
一、智能体育场馆建设现状
由于智慧场馆在我国兴起时间不长,理论方面的研究还处于发展阶段。就体育场馆智慧化演进趋势而言,其可以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为探索期。自新中国成立以来,体育场馆主要为承接体育竞赛,在场馆工艺上仅限于场地布置与构造的基础层面,尚未涉及到“智慧”领域。第二阶段为发展期。随着奥运会的申办,我国体育场馆建设的国际视野逐步被打开,在原有基础上大幅提升体育场馆的信息与转播功能[1]。以1990年亚运会场馆建设为例,其优势在于将智能化应用扩大为楼宇自控系统、安防系统、场地扩声系统、综合布线系统等多个领域,让场馆满足赛时赛后多方需求。而劣势却在于场馆智能化建设主要以产品为主、各大系统之间独立性较强,未能形成整体智能化效应。第三阶段为飞跃期。为进一步提高智能场馆工程质量,国家于2008年北京奥运会准备期间出台《体育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技术规程JGJ/T179-2009》,为体育场馆智能化设计提供政策指引与规范,但在软件设施方面仍未能很好地融入智能化系统。第四阶段为质变期。自2012年移动互联网博览会提出“互联网+”战略以来,政府下发多种政策文件,鼓励以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新型技术满足运营方节能增效的管理需求。就目前而言,国内智慧体育场馆建设仍处于初级智能化阶段,整体的信息化、数字化水平偏低,难以通过场馆形成完整的体育产业生态圈。
二、智能体育场馆建设困境
(一)智能体育场馆运营难度大
现阶段,国内大型智能体育场馆设施建设资金大多来源于政府投入,其主要用途在于符合城市发展基础配套,利用方向多为公益活动或正式竞赛,缺乏自主造血能力。进一步讲,智慧体育场馆建设现有功能单一,配套服务不足、赛后运营思路缺乏等问题[2],严重制约着场馆的运营效率。在智能场馆设备布局、使用、维护等方面,需要有专门人才对专业场地与器材进行维护。同时场馆经营还需高昂的水电费、人工费、管理运维等大量资金。此外,我国相当一部分智能体育场馆建设目的在于举办大型体育赛事,故在设计之初就将比赛需求作为建设的重点内容,而对于场馆能够在赛后为周边群众提供服务的考虑并不充分。由此进一步加大了智能体育场馆运营难度。
(二)场馆的服务价值不高
现阶段,加强场地管理是我国体育综合设施发展趋势,对消费者需求的满足度仍需进一步增强。针对大型体育场馆网络通信覆盖不足问题,若举办大型展览及体育竞赛时,相当庞大的人流量涌入场馆,但网络通信覆盖能力较差。此时,一旦场内遇到突发事件或紧急状况,将无法通过通讯设备积极与外界取得联系,较大程度上会对场馆造成负面影响。不仅如此,尽管大多数智能体育场馆均拥有自己的官方微博、微信等自媒体渠道,但多数场馆运营方案均较为正式,且内容更新周期长,无法与用户取得良好的互动,也让用户难以及时获得场馆的最新动态。
(三)缺乏跨界合作意识
一直以来,体育场馆均被当做组织竞赛、开展体育训练的主要场地,难以与其他业态形成合力。伴随着建设体育强国的号召,智能体育场馆逐渐面向社会公众。然而,在此过程中,大部分智能体育场馆仅注重基础设施方面的智能改造,最终导致发生管理应用与硬件设施脱节的情况。尽管部分场馆积极与企业寻求合作,但在服务内容上仍旧较为局限,尚未形成场馆娱乐化、精准管理以及营销思维。一般而言,在大型体育赛事或文化演艺活动期间,场馆无法提供票务代理、路线导航等服务,需要与相关企业联合,以满足消费者需求。但事实上,大部分智能体育场馆缺乏跨界合作意识,无法为消费者提供更好的服务。
三、体育强国背景下智能体育场馆建设路径
(一)制定智慧场馆行动计划
面对信息技术飞速发展的时代,体育设施的规划以及更新速度要不断加快,以保持其竞争力。虽然国内智能体育场馆通常极为尊重原始建筑设计,但在场馆后续改造、重建等方面仍然投入较少。本质来说,国内相当一部分体育场馆建设年代较为久远,且设备相对陈旧,很难契合当今时代的发展,进而满足用户的需求。基于此,如何使老场馆焕发新生,且提高民众生活品质,这是相关部门需要深思的重要议题。由此,场馆需牢牢抓住数字化升级与管理机遇,针对性地制定“智能体育场馆发展行动计划”,争取在3-5年内新增智能软硬件设施,以全面提高区域智能体育综合体的建设和应用水平。
(二)打造新型场馆服务产业链
为更好提升场馆服务水平,省级政府可通过优化场馆硬件、网络设备、照明灯多个模块,并应用云计算、大数据等新技术,进一步完善场馆服务。伴随数字技术不断更新迭代,智能体育场馆将为用户带来更加优质的体验,同时激发运营机构管理工作更加高效。智能体育场馆提高优质产业,会进一步地延伸到产业链中,促使上下游相关业态同频发展。在全产业链体育生态环境中,智慧体育场馆可以发挥更深远的影响。这种影响不仅仅局限于实际空间,同时还延伸到网络虚拟空间。由此可见,体育场馆智能化建设能够促使服务新形态出现,使得体育场馆资源利用更加集约化,从而推动场馆服务价值进一步提升。
(三)注重与智慧城市联动发展
如今,世界各国均对智能场馆的认识发生了本质变化。智能体育场馆建设并非只是单一的局限于内部,而是外化为城市发展模板进行呈现。例如,荷兰阿姆斯特丹体育馆,就很好地将机动性、可持续性、安全性整合到创新平台中,进而测试智能体育场馆与智慧城市开发的方案。可见,智能体育场馆与智慧城市是协调发展的有机整体。为此,国内需要积极将新型数字技术贯穿于体育场馆周边道路、社区、通信、支付、安保等多个方面,促使数字技术在智能体育场馆中广泛应用,进一步增强了与智慧城市互动的效果。
参考文献:
[1]张强.智慧体育场馆建设与应用研究[D].苏州大学,2020.
[2]高亚,郭含.体育强国建设背景下智能体育场馆建设的SWOT分析[C]//.第一届陕西省体育科学论文报告会优秀论文集.2021:406-4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