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与中亚农业科技合作发展探究
摘要:本文总结了新疆与中亚国家农业科技合作在6个方面的进展,提出新疆与中亚农业科技合作的构想,包括合作的基本思路、方向和领域,提出了推进新疆与中亚农业科技合作的对策建议:加强统筹协调和顶层设计;继续加大与中亚农业科技合作的经费投入;加强中亚农业科技人才的合作与交流;利用社会资本和金融创新推进农业科技合作;推动农业科技示范企业“走出去”。
关键词:科技合作;农业;中亚;新疆
1新疆与中亚国家农业科技合作进展
“十二五”期间新疆与中亚国家科技合作合作领域涉及农业、畜牧业、生物技术等。在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力推动下,新疆与中亚等周边国家的农业科技合作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建立了双边、多边的成果推介、人员培训等合作交流机制。
1.1建立农业科技合作机制
通过合作机制促进农业科技合作。上合组织框架下科技部长例会合作机制和中俄哈蒙阿尔泰区域合作机制,把新疆与中亚的科技合作提升到国家层面。中俄哈蒙四国六方阿尔泰区域科技经济合作已进入由科技合作向区域技术经济合作转化的重要阶段。在新疆举办了两次国际研讨会和两次国际协调委员会工作会议。新疆与中亚区域国家农业科技部门交流合作的平台和途径不断增加,目前有通过“国立科学院院长联席会议”、“高新技术交易展”、“双边科技经贸人员培训”、“科技合作论坛”等平台进一步达成合作共识。
1.2交流品种和技术
种质资源与品种交流互换,以及农业生产技术的交流和引进,是新疆与中亚国家开展农业技术交流的最常见的方式。多年来,新疆农业类科研机构、大学等机构开展了与中亚国家种质资源与品种的交流互换,引进和培育了多种农作物新品种。新疆农业科学先后从中亚国家引进小麦、玉米、水稻、棉花、油料、甜菜、豆类、蔬菜、特产园艺、花卉等农作物新品种,从哈萨克斯坦引进了作物秸秆微贮饲料技术、微生物杀虫剂和防治作物根病的木霉制剂,从乌兹别克斯坦引进了赤眼蜂工厂化繁殖技术等。
1.3实施国际科技合作项目
近年来,科技部支持新疆的国际合作项目中涉及新疆与中亚国家农业科技合作的项目,主要有国家重大国际科技合作项目、中塔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在国家重大国际科技合作项目中,新疆与中亚的农业科技合作项目是重点支持的方向之一。2011年,自治区设立了“国际科技合作计划”,每年自治区财政拨款1000万元,支持自治区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的开展,现代农牧业领域是国际科技合作项目支持的重点领域,合作项目涉及新品种的引进、农作物栽培技术、节水技术示范等项目。
1.4共建中亚农业科技合作平台
“十二五”期间,新疆通过国际科技项目的实施,有效带动了中亚农业科技合作基地、园区、实验室等平台建设。中科院新疆生态与地理研究所、新疆畜牧科学院、新疆农业科学院、新疆农业大学等多家单位分别参与建设了“中塔农业技术合作园”、“中国新疆―哈萨克斯坦畜牧研究中心”、“哈国阿拉木图-新疆畜产品合作科学研究室”、“新疆中亚现代农业科技创新与交流中心”等平台。
1.5输出农业机械设备
近年来新疆农垦科学院与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乌兹别克斯坦积极开展农业机械化方面的合作,向这三个中亚国家输出了多种中小型农机和农产品加工设备。如新疆新联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中国收获机械总公司在新疆的主要生产和销售基地就曾成功的向乌兹别克斯、哈萨克斯坦等中亚国家销售了小麦收割机、捆草机等农机设备。
1.6农业技术人才交流
农业人力资源开发领域是新疆和中亚国家开展农业合作的一个重点。由新疆农业科学研究院通过主持国家技术部重大国际技术合作项目,邀请吉国专家合计22来疆交流培训,43出访吉国。石河子大学每年都会承办上海合作组织现代农业技术培训班,对来自俄罗斯、吉尔吉斯斯坦、哈萨克斯坦、塔吉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等中亚国家的专家进行现代农业技术专题培训。疆内其他科研单位也多次组织双方农业技术人才互访交流。
2新疆与中亚农业科技合作的构想
2.1新疆与中亚农业科技合作的基本思路
新疆与中亚农业科技合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丝绸之路经济带”的战略布局,以“平等合作、互利共赢、共同发展”为合作原则,以促进中亚农业一体化发展为目标,以农业科技合作创新与技术推广为核心,利用新疆向西开放的地缘优势、全国科技援疆机制,以“平台建设”、“人才培养”和“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为内容,以创新合作体制机制为动力,汇集国内外农业科技人才与资源,形成集农业技术转移、成果推广、创业孵化、新技术新产品展示、科技信息交流、农业发展战略研究、科技培训、学术交流等诸多功能于一体的“一站式”科技合作与交流平台,推动新疆与中亚农牧技术、人才的互联互通、合作共赢。
2.2新疆与中亚农业科技合作方向和领域
中亚区域在农作物品种资源收集和培育、农作物良种繁育、畜禽繁育养殖、园艺、抗病虫害、草场保护利用、农业机械等方面具备较多的科技储备,而新疆在农作物优良品种选育、高效栽培、健康养殖、节水灌溉、设施农业、农业生物技术、疫病防治、农业信息技术等方面具有较大优势。
3推进新疆与中亚农业科技合作的对策建议
3.1加强统筹协调和顶层设计
加强政府对农业科技合作的组织领导,在上合组织的框架下疏通和扩大农业科技合作的渠道,建立和完善政府间有效的协调沟通机制。中国与中亚国家,新疆与中亚国家,两个层面在原有协议基础上,继续从国家和地区两个层面积极协调与中亚各国关系,签署双方或多方农业科技合作协定,建立关于农业科技合作的高层对话机制,保障双方或多方农业科技合作的可靠性。
3.2继续加大对中亚农业科技合作的经费投入
科技进步对社会经济发展具有强烈外部性,需要政府投入经费,农业科技又是基础产业科技,更需要政府投入经费支持。因此,要不断加大对此类项目的支持,同时由于此类项目成果转化目前没有有效的社会资本引进机制,政府要承担此类项目成果转化的阶段性支出,以确保农业科技项目在各国包括新疆示范带动影响。
3.3加强中亚农业科技人才的合作与交流
在政府间科技合作与交流机制下,加强高层次农业科技人才的引进,支持和鼓励农业中青年科学家之间的合作与交流,通过中亚科技项目合作、技术攻关等多种形式吸引国内外科学家和有潜力的中青年科学家来疆开展合作研究。鼓励我区农业科研机构和企业与中亚农业研究机构建立长期稳定合作关系,支持新疆农业科技人员参加中亚科学研究计划,开展有特色的中亚科学研究。
3.4利用社会资本和金融创新推进农业科技合作
新疆与中亚国家农业科技合作和科技农业企业发展,需要金融创新支持。金融合作体制创新与贸易投融资便利化相结合,推动金融产品创新,实现外汇资金跨境收付和自由兑换,建立新疆与中亚国家快速结算渠道,加快丝绸之路经济带金融支持体系建设,提升金融服务效率,为新疆与中亚国家农业科技合作提供动力。
3.5推动农业科技示范企业
“走出去”推动新疆农业科技示范企业跨境投资,落实税收减免、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优惠等政策,支持企业加强技术研发和升级,鼓励企业联合科研机构共同申请、承担国家各类科技项目,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增强涉农企业技术研发能力和产业核心竞争力。积极培育以企业为主导的农业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发展涉农新兴产业。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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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志明 刘维忠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新疆农业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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