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科技推广创新激励机制现状研究
1林业科技推广创新激励机制现状
1.1林业科技推广机构及人才队伍现状
1.1.1机构设置情况除市级林业科技推广站外,昆明市现有8个县区(东川区、西山区、官渡区、呈贡区、嵩明县、宜良县、富民县、石林县)建立了林业科技推广站。116个乡镇中,保留乡镇林业站47个,合并农林水综合服务中心69个。除昆明市林业科技推广总站和东川区、富民县、呈贡区林业科技推广站有技术人员外,其他县区虽挂有推广站牌子,但人员编制几乎为混合性编制。
1.1.2专业技术队伍现状1)数量:昆明市林业系统共有林业专业技术人员793人,其中正高级工程师4人,占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0.5%;高级工程师36人,占4.5%;工程师360人,占45.4%;助理工程师及以下人员393人,占49.6%。2)分布:占昆明市专业技术人员总数81.6%的专业技术人员分布于县乡级,其中97%为初、中级职称人员,高级职称人员仅占3.0%。而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主要分布在市级,高级职称人员占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比例为县乡同比的4.3倍。3)学科带头人:昆明市林业系统拥有一支科技创新团队,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1人,云南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业技术人才1人,昆明市有突出贡献优秀专业技术人员5人,昆明市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3人,后备人选4人。
1.1.3林业科技推广技术人员的需求及特点林业科技推广技术人员主要从事林业实用技术研究和推广示范、提供技术咨询和服务等活动,是提高林业核心竞争力的主要贡献者和林业科技推广示范的主力军。与一般林业员工相比,其在个人素养、心理需求、价值观念及工作方式等方面具有特殊性:
1)个人素质较高,普遍具有林业专业特长,且乐于学习,能自主更新知识;
2)成就欲望比较强烈,渴望通过主持或参与林业科技推广项目展现个人才能,不断完善发展自己,实现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
3)工作结果注重事业成果创造的社会价值及相应的成果奖励,如同行评价、学术声誉和影响、社会尊重和荣誉以及科技推广创新奖励等。
1.2林业科技推广创新激励机制现状
目前昆明市林业科技推广创新激励机制主要体现在薪酬体系、职务晋升制度、考核制度及工作任务等方面。
1.2.1薪酬体系林业事业单位现行的薪酬管理制度按照“政事分开”和分类管理原则设置。林业专业技术人员实行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工资制,包括专业技术职务工资和绩效工资2部分。绩效工资是工资构成中活的部分,与专业技术人员的实际工作数量和质量挂钩,人事主管部门负责对各级林业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实行总额调控和政策指导。
1.2.2职务(职称)晋升制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按照《云南省林业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资格评审制度体现公平、公正原则。各级评委会只负责评审任职资格,聘用由各单位根据岗位设置及空缺情况决定,实行评聘分开制度。
1.2.3考核制度林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的内容包括政治表现、职业道德、工作态度等(定性)和专业技术水平、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定量)方面,考核的重点是以岗位职责和年度工作任务为依据的工作实绩。考核结果作为职务晋升、聘任、薪级工资升档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等的重要依据。
1.2.4林业工作任务目前林业科技推广单位的工作任务主要是完成通过自上而下制定的工作计划,以上一级行政主管部门下发的工作任务为主。由于基层单位林业科技推广技术力量相对薄弱,大部分的工作只能偏向于生产任务类。
2林业科技推广创新激励机制存在的问题
2.1基层机构不健全,混岗使用现象突出
基层林业科技推广机构直接面向林业生产一线,是林业各项工作的落脚点,在林业科技推广体系中是十分重要的一环。但目前昆明市县一级林业科技推广机构建站率仅为57.1%,全市116个乡镇中林业站保留率仅为40.5%,且乡镇林业站的人、财、物均隶属于乡镇政府管理,林业站大部分工作主要按乡镇政府安排从事行政管理,没有时间和精力开展林业科技推广工作,发挥不了生产一线的指导服务作用,更谈不上高科技含量林业技术的成果转化,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对乡镇林业站仅是归口管理,对其林业工作无法考核,出现管理工作上的断层现象。
2.2人才结构不合理,分布不均衡
林业专业技术人员结构不合理,结构比例为高∶中∶初=1∶9∶10,与国家对林业行业的结构比例1∶3∶6相比较,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占比较小,高、精、尖人才稀少。且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大多集中在市级事业单位,县、乡级则以中、初级技术人员为主。特别是很多乡镇基层一线林业站技术人员严重缺乏,技术服务力量薄弱,导致无法开展林业科技创新成果的推广应用。
2.3人才队伍基础薄弱,创新能力不强
市级林业科技领军人才缺乏,高级职称人数仅占5%。据不完全统计,“十•五”以来昆明市共选拔和培养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510名,林业系统仅有7名,占1.3%;农业系统18名,占3.5%。全市有科技创新团队40个,林业系统仅1个,占2.5%。人才队伍基础薄弱,导致开展项目研究及推广的创新能力不足。
2.4人才培养机制不健全,知识更新不足
目前只有市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有专门的培训计划及经费,且大多集中在市级单位,难以全面实现知识更新。基层机构普遍存在10多年没有进人,且经常面临抽调、借用人员现象。乡镇之间、县乡之间交流难度大,培训时间少甚至没有再学习、再培训的机会,知识更新速度远远跟不上现代林业发展要求,导致知识老化、观念陈旧、缺乏创新意识和能力。
2.5平均主义倾向严重,长期激励不够
由于全市高度集中统一具有刚性的工资制度、标准和政策,在事业单位最重要人的因素方面管的过宽、统的过死,导致分配上严重的平均主义。唯一用来与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数量和质量挂钩占工资30%的奖励性绩效,基本上都是待年终考核后按各自标准计算出来的金额兑现,这种以资历论薪酬的分配方式使按劳分配成为表面形式,绩效与经济脱节,无法体现专业技术人员的实际价值,更无法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使薪酬的激励机制几乎失去作用。
2.6工作定位不明确,考核评价制度不完善
目前林业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标准尚缺乏科学的依据和方法,考核内容还没完全建立在公平、公正的基础之上,激励机制欠完善。特别是事业单位实行评聘分开后,由于缺乏专业岗位履职聘后管理,一方面部分专业技术人员没有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但为了解决矛盾、平衡关系,仍然聘用在岗。另一方面由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没有明确的科研及成果推广任务,加之本人不重视学习,主动性、研究能力不强,导致缺乏从事林业科技项目研究及推广工作创新的动力和热情。
3对策及建议
3.1深化改革,合理配置人才资源
目前全市的林业中、高级人才主要集中于昆明市区,乡、县中、高级人才力量薄弱。要建立健全乡、县林业科技推广机构,真正落实以事设岗、以岗定人。以市林业科技服务中心为核心的相关部门应针对各基层工作站的需求给予人力及资金支持,改善基层工作人员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激发基层林业科技推广人才的创新热情,并以各基层站的优势资源为基点,发挥乡土特色,走出各具特色的科技型林业发展路子。各级部门加强对基层工作站的深入调查,探索建立市、县级林业专业技术人员异地交流制度,合理配置人才资源,用好用活现有人才。
3.2注重高素质人才资源的开发和培训
林业高素质人才资源的开发和培训是林业科技推广创新的重要抓手。针对林业发展的阶段性要求,有针对性地设定创新人才培养计划,明确培养目标和定位,采取科研经费资助、安排学术交流、免费培训等方式细化培养。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在职教育、函授教育等培训,进一步掌握林业科技推广的核心理论,了解林业科技推广的新趋势,逐步提高林业科技推广知识技能。采取轮岗和异地交流、挂职锻炼、对口跟班学习等方式培养人才,如:每年争取一定名额选派年青科技推广人员到国家、省级林业科技推广部门跟班学习;将上级林业部门具有管理和科技推广能力的人才派到基层生产一线进行挂职锻炼,将现代林业理论传递给生产一线的同志;将县区林业工作人员选派到市级林业部门跟班学习,在工作交流中实现知识的更新和人才的培养。
3.3搭建事业发展平台
把生产实践作为创新激励的重要载体,在实践中出成果、出人才。积极申报林业科技推广研究项目,帮助专业技术人员获得或参与项目;坚持倡导科技下乡、科技扶贫活动以及下基层开展林业科技推广技术服务等。既解决了昆明林业生态和产业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提高研究成果转化率,又为专业技术人员提供了事业发展平台,使他们在实践中获得能力提升和成长发展的机会,做到既出成果又出人才,逐步培养科技推广创新带头人和创新团队。
3.4创新绩效评价机制
对林业科技推广技术人员的绩效给予公正的评价,并以此为基础给予相应的奖励和晋升,这是一种非常重要的创新激励方式。要完善林业科技推广技术人员技术职务评聘制度,对林业科技推广技术人员的工作业绩进行客观公正评价,将个人的能力、业绩与职务、职称、荣誉、待遇等挂钩,形成一个有序的动态运行管理系统。探索建立由农民群众、县林业主管部门和乡政府3方共同参与的绩效评价机制,将林业科技推广技术人员的工作量和进村入户推广技术的实绩作为主要考核指标,并将农民群众的评价作为重要考核内容,有效促进技术人员从单纯完成任务切实转移到对成果转化和“创新”的全身心投入上来。
3.5制定相关激励政策
在原有制度的基础上,制定、出台有利于人才创新的相关激励政策。例如:探索实施首席专家、项目主持人制度,设置相应的首席林业科技推广专家,负责全市相关林业技术研究、推广、培训、产业发展规划制订等,为林业行政部门做好参谋;各县、乡探索实施项目主持人负责制制度,按照谁争取、谁主持或下达项目、竞争主持的原则,以实际能力,通过一定程序竞争确定主持人,打破项目经费、个人待遇等方面的平均主义;建立林业学科带头人选拔培养制度,设立林业科技学科带头人培养基金,每年选拔培养2~3名中青年林业学科带头人;建立林业科技奖励制度,设立林业科技奖励基金,每年对为昆明市林业科技进步(取得成效和影响力大的科技成果、林业专利、地方标准编制等)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和单位进行表彰奖励。
3.6注重思想教育的激励作用
思想教育具有潜移默化的作用,是实现有效激励的首要前提,要加以重视及合理利用。创新激励最重要的因素是激发其自身的兴趣和科学理想,这是根本性因素。因此思想教育要强化自我激励,引导其对正确价值观的理解和领会,坚持开拓、争先、勤勉的品格,追求敬业乐群的精神境界,树立“崇尚创新、追求真理、求真务实”的科学价值观,成为热爱林业、具备专业技能与科学道德的人,充分发挥出自身在林业科技推广生产实践中的优势作用,积极服务于林业科技推广事业。
3.7营造良好的创新文化氛围
良好和谐的创新文化氛围能够增强林业科技推广队伍内部凝聚力和外部竞争力,能使科学价值观与创新激情在成员之间相互影响和传承。成功者在组织内发挥积极的示范与鼓舞作用,能形成一种激发创新努力的无形压力与动力,更好地激励和鞭策技术人员创造性地工作,同时很多创新的想法是在与同事们的经验交流和“思想碰撞”中产生的,而且大部分创新成果也是团队成员共同努力的结果。因此,努力营造具有时代性、先进性、科学性与多样性的创新文化氛围,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是实现资源共享、激发创新热情的重要方式之一。
3.8加大荣誉表彰力度
荣誉表彰历来都是对知识型人才重要的精神激励措施。林业科技推广人才具有相应的专业特长和较高的个人素质,在工作中表现出强烈的个性及很高的创造性和自由性,他们追求的是自我价值的实现,对他们优秀表现的充分肯定与鼓励,尤其是高级别荣誉的获得,会产生非常大的激励和促进作用。因此,要充分尊重林业科技推广人才创造性的工作成果,适当增加荣誉表彰的种类,提高荣誉表彰的人数比例,以满足优秀的林业科技推广人才在精神层面上的需求,真正树立起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观念和风气,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3.9发挥各级部门服务职能,优化环境催生人才
建立完善林业科技推广创新激励机制需要政府、单位和社会的共同努力。政府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宏观调控职能,针对林业行业的特点和林业科技推广的现状,切实加强林业工作站、林业科技推广站、林业科技推广示范点等基层单位建设,合理设置机构,完善基础设施,改善工作条件;适当地给予引进人才的政策支持,以解决基层专业技术人才缺乏、分布不均的问题。单位要与政府职能部门、林业主管部门、林业科技推广单位等加强沟通联系,积极在基地建设、项目建设等方面开展合作共建。整合社会各方力量构建良好的创新发展环境,引导人们正确认识林业科技推广的重要地位,理解和支持林业科技推广工作,使现代林业理念在社会中广泛传播,为有效推动林业科技推广事业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作者:杨云丽 马骏 徐丽华 谢虹 单位:昆明市林业科技推广总站 昆明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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