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教融合农业高职院校人才培养模式
摘要:在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的大背景下,针对农业高职院面临人才培养与企业需求脱节,校企合作不紧密、合作层次较浅等现象,提出要通过完善政策法规、构建长期合作机制、对接企业需求、打通校企人员流动通道等措施来创新现代农业人才培养模式,实现农业高职院校人才培养与企业需求的无缝对接,满足企业的需求。
关键词:校企合作;产教融合;人才培养
1背景
自教育部提出“促进产教深度合作”以来,国务院、教育部等部门先后了《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和《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等一系列文件,都表明深化产教融合、加强校企合作已经成为当下职业教育的改革方向。但目前农职院校的校企合作存在层次较浅,培养学生不能满足行业、企业的用人需求,企业急需的现代职业农民缺乏,存在人才培养结构性矛盾等现象。究其原因,主要是在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的实际过程中,校企合作还停留在签协议多,学生只能近距离观看合作企业,更别说融入到企业的实际生产过程中,校企合作流于形式,存在两张皮、一头热的现象。校企合作产教融合裹足不前,长期停留在“合而不融”的阶段,培养出来的人才规格与农业发展不相匹配,在产教融合的大背景下,农业高职院校如何与企业强强联合,改革创新现代农业人才培养模式,培养适应现代农业发展所需要的“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现代职业农民,实现农业高职院校人才培养与企业需求的无缝对接,已成为农业高职院校人才培养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
2影响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人才培养的因素
首先是校企运行目标差异。由于学校与企业是不同的社会主体,经营目标不同,学校是教书育人单位,承担培育人的社会责任,不以经济效益为其主要目标,讲究公益性。企业是承担生产产品或服务的市场主体,自负盈亏独立经营,注重经济效益,盈利是其第一追求目标,学校与企业的运行管理目标差异明显。公益性与盈利性不能很好兼顾两者的经营宗旨,双方合作的内在矛盾使校企合作的方式、内容、目标不能更好地协调一致,使得双方合作只能停留在表面,影响着校企合作的层次与深度。其次是校企运行体制差异。校企是不同性质的市场主体,分属不同的行业,各自的运行机制与管理方式不同。学校隶属教育行业,受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与管理,管理学生以育人为主,配套的管理手段及方法上较松散,注重无为而治,可以试错,以塑造学生自我完善的人格为主。企业是向社会提供产品或服务,是独立经营,产品或服务的好坏将直接影响销售,影响着企业的利润,生产管理上注重规范与标准,奖惩严明,不可以试错。学校与企业间的这种运行体制差异,直接影响着校企间的合作态度、效果与成效。最后是校企合作缺乏约束。学校和企业分属不同的行业主体,双方间没有明确的权责约束关系,缺乏统一主体对两者进行有效的管理与约束,同时政府、行业部门也缺乏相关的政策法规、行业自律条款等规范性的文件,对双方的合作行为缺乏可操作的指导,使得校企合作双方的约束性较差,当一方利益受损时,将会动摇校企双方合作的基础,影响校企合作的持续进行。
3校企合作产教深度融合的对策建议
3.1完善校企合作政策法规
目前,国家在校企合作方面的支持力度较大,出台了《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地方政府也出台了相关办法,如苏州市2014年出台了《苏州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办法》等扶持规范校企合作的规定,旨在促进校企合作,深化产教融合,推动职业教育发展,可这些都是指导性的文件,在实际中缺乏可操作性,校企合作协作育人很难落实,导致合作主体联动性较弱、积极性不高,制约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的深度发展。故而要从宏观面完善校企合作的政策法规,加大对合作双方特别是对合作企业在税收、信贷方面实行优惠减免政策,对产教融合的头部企业给予相应财政补贴等优惠,明确企v业参与职业教育的具体任务、权利与责任,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与共享等,理顺校企合作各相关主体的利益关系与述求,调动各产业、行业、学校及企业等各主体的积极性,积极参与职业教育的人才培养、协同育人,促进校企合作产教深度融合。
3.2创建校企合作长效机制
由于校企合作双方的目标利益、社会责任的不一致,导致校企合作时的短视行为,许多企业仅停留在与学校签订合作框架协议,在劳动力短缺时,就来合作,把学生当作廉价的劳动力使用,更多的是靠着学校与企业高层主管的关系进行出场的友情赞助,学生到企业进行跟岗实习、顶岗实习的这种深度合作凤毛麟角,校企合作缺乏长效机制,校企双方无法深度融入对方的生产教学管理,校企合作两张皮的现象普遍。要一改这种现象,理顺各主体间关系,兼顾各方利益,明确各主体间的利益分配,权责利相统一,充分发挥行业、企业、政府等多主体协同育人作用,政府发挥政策的优惠与扶持作用,行业企业制定标准,起到参与、引领性作用,学校要对接行业企业的技能证书,进行“1+X证书”考证,推进课证融通,做好专业技能人才的培养,满足行业企业需求,构建校企合作的长效机制,更好地为地方社会经济发展、产业升级服务。
3.3主动对接行业企业需求
高职院校能就是以服务地方社会经济的发展为已任,在现实中校方培养人才不能满足企业需求,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联系不紧密,毕业生无法适应社会经济产业的转型升级、结构调整,企业与高职院校合作的积极性不高等,高职院校无法满足企业的需求。所以,高职院校应加强企业的需求调研,专业围着产业转,专业设置对接社会经济产业链,为企业提供所需的产业人才。课程围绕岗位转,课程的设置要对接企业职业岗位。课堂围绕车间转,课程对接企业车间,使培养出来的学生能够立马满足企业需求,与企业是零距离对接,学生毕业即就业。所以学校要全方位强化与企业合作,对接企业需求,与企业共同制订专业人才方案,共同构建专业课程体系,共同打造课程内容,对接行业企业的新技术、新标准,共建实习实训基地,为企业提供专业的人才、技术服务,解决企业生产技术困境,满足企业的需求。
3.4创新校企人才合作模式
目前校企合作形式主要有订单班、冠名班、委托培训、工学交替式、项目驱动式、顶岗实习式、产学研结合式、“2+1”结合式、“2+0.5+0.5”等,这些人才培养模式大多是留于形式,是“骚子跳蚤一头热”,学校一直想能够与企业进行深度的融合,企业到是一直无所谓,碍于面子在消极应付,校企始终处于浅层次的合作,究其原因,是校企双方的目标差异,无法实现协同育人。所以要统筹协调学校与企业的利益,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创新校企人才培养的合作模式,运用学徒制、1+X证书等形式进行合作育人,实现校企双赢,调动企业的主观能动性,与企业合作共建实践实训基地,为学生提供认知专业知识技能、跟岗实习、顶岗实习等环节的实践场所,实现真正的双主体育人。
3.5打通校企人员流动通道
校企合作人才培养的关键是要有理论知识、有实践技能的“双师型”好教师。实际上高职院校教师专业理论知识强、动手实践技能弱,与此对应的是企业的师傅动手实践技能强,专业理论知识弱,如果校企合作,则校企间人员的优劣势正好形成互补。所以要联合校企共同进行人才的培养,破除校企间人员流通的障碍,通过教师到企业挂职锻炼,以企业为主体对其进行绩效考核,明确奖惩考核,提高教师的专业技能水平,提升教师的职业素养。让企业的能工巧匠、大师到学校开设“大师工作室”,为学生提供行业企业标准的专业技能指导,通过校企的人员流动对接,为学生提供了实践能力与理论知识都很强的“双师型”师资,为培养高素质的专业技术技能型人才提供了强大的师资保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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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何钢 单位: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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