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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经济法课程混合式教学实践探析 

中华智刊网 中华智刊网日期:2020-06-08 15:14:00人气:367

摘要:在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快速发展的新时代,教育信息化呈现出一些新的发展趋势,特别是“互联网+教育”已经成为重要的发展方向,这也对高职经济法课程教学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如何适应形势发展需要,大力推动高职经济法课程信息化教学改革和创新至关重要。因而,应当在高职经济法课程教学中大力实施混合式教学。本文对此进行了研究和探讨,在分析高职经济法课程混合式教学的积极作用基础上,重点分析了存在的制约因素,最后就如何科学、有效、系统应用混合式教学提出优化策略。

关键词:高职教育;经济法课程;混合式教学;应用策略

一、引言

随着我国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化,教育信息化越来越受到重视,特别是在“互联网+教育”快速发展的时代背景下,混合式教学已经成为教育领域的重要方式和模式。从高职经济法课程教学的整体情况来看,尽管在应用信息技术、网络技术方面有了一定的进步,而且也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但在实施混合式教学方面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直接导致高职经济法课程混合式教学体系不够完善。对此,教师在开展高职经济法课程的过程中,一定要深刻认识到混合式教学的运用价值,并坚持问题导向和系统思维,着眼于解决高职经济法课程混合式教学存在的问题,运用科学的方法和策略,大力推动混合式教学在高职经济法课程中的应用取得新的更大的成效,最大限度提升高职经济法课程质量和水平。

二、高职经济法课程混合式教学的价值

混合式教学模式,旨在以先进的电子信息技术和网络平台为依托,通过与教育教学之间的对接与融合来增强教学效果。作为一种具有很强融合性的教学方法,混合式教学具有多元化的特点,能够将“线上”教学与“线下”教学进行有效结合,进而发挥方方面面的积极作用,大力推动教学改革和创新。因而,应当深刻认识到高职经济法课程混合式教学的重要价值,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大力推动混合式教学步入良性发展轨道。将混合式教学应用于高职经济法课程当中,对于推动高职经济法课程理念创新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这其中至关重要的就是混合式教学能够更好地发挥教师、学生两个主体的作用,既体现了以人为本,同时也能够推动以教师为中心向以学生为中心转变,而且还能够更有效地落实“核心素质观”,使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得到充分调动,这对于推动高职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与创新具有十分重要的支撑作用;将混合式教学应用于高职经济法课程当中,还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和完善高职经济法课程教学体系,特别是能够使“教师教”与“学生学”进行有效结合,不断强化学生投入,如通过对线上课程体系进行科学设计,并且制作成“微课”,可以使学生通过“微课”进行自主学习与互动探究,这对于培养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强化学生之间的团结合作同样具有重要意义。总之,将混合式教学应用于高职经济法课程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价值,不仅能够使教学模式发生深刻变化,而且也能够促进高职经济法课程教学体系的进一步完善,更能够使“两个主体”的作用有效发挥。

三、高职经济法课程混合式教学存在的问题

作为一种创新性、科学性和有效性的教学方法,混合式教学在推动高职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与创新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支撑作用。从当前高职经济法课程应用混合式教学的整体情况来看,尽管已经得到了高度重视,而且也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但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混合式教学的有效性,需要引起重视。深入分析高职经济法课程混合式教学存在的问题,突出表现为:有的教师在实施混合式教学方面缺乏科学性,至关重要的就是不注重对混合式教学进行科学设计,而且在“线上”与“线下”相结合方面不够到位,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没有得到充分调动,如不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在强化学生主观能动性方面相对比较薄弱,学生对经济法尽管有一定的理解,但由于缺乏有效的实践,同样无法取得实效;有的教师在实施混合式教学方面缺乏系统性,不注重对混合式教学进行系统安排,特别是没有将课前准备、课堂教学、课后延伸“三个阶段”进行系统整合,同时在运用多媒体技术、“微课”、对分课堂等综合性教学方法方面还缺乏实效性,直接导致混合式教学的综合作用尚未得到有效发挥;有的教师在实施混合式教学方面缺乏创新性,最根本的就是不注重打造多元化的应有载体,而且在培养学生自主学习、互动探究以及团结合作方面不够到位,如在线下学习方面不注重课堂答疑、课堂活动参与、回答问题次数、课间交流、课堂考勤,同样会制约高职经济法课程混合式教学的有效组织与实施,相关的运行机制仍然没有建立起来,教师与学生的互动也不够到位。

四、高职经济法课程混合式教学的优化策略

(一)强化混合式教学思路科学性

思路决定出路。要想使高职经济法课程混合式教学取得更好的成效,至关重要的就是要在强化混合式教学思路科学性方面狠下功夫,努力使混合式教学的应用能够发挥多元化功能与作用,进而提升高职经济法课程质量。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应当将混合式教学作为推动以教师为中心向以学生为中心转变的教学改革方法,着眼于更好地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对高职经济法课程混合式教学进行设计,特别是要正确处理好“线上”与“线下”的关系,并且要在强化管理体系建设方面加大力度,如利用“云班课”在线学习和管理功能、“腾讯会议直播”功能开展高职经济法课程线上教学,同时还要进一步强化相关管理工作。强化混合式教学思路科学性,也需要根据高职经济法课程的实际情况进行设计,除了要强化理论性之外,也要强化实践性,如通过“线上”进行经济法应用方面的案例教学,并引导学生进行交流与互动,在此基础上由学生撰写案例分析报告,这对于有效发挥混合式教学的积极作用具有很强的支撑性。

(二)突出混合式教学机制系统性

为了能够使混合式教学在高职经济法课程中的应用取得更好的成效,教师还需要对混合式教学机制进行系统安排,努力使其更具有效能性。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高校应当在这方面加大投入力度,如为了能够使“远程教学”得到有效落实,学校应当在“远程教育”软件和硬件建设方面给予保障,为教师开展“远程教学”创造有利条件。教师则需要进一步优化和完善混合式教学体系,构建课前、课上、课后“三位一体”的运行机制,课前要做好高职经济法课程自主学习、资料收集等相关准备工作;课上则需要调动学生的参与意识,使学生能够成为学习的主体;课后需要对高职经济法课程教学内容进行延伸与拓展,如针对学生对高职经济法课程教学内容的疑问给予解答,再如引导学生进行互动探究等等。突出混合式教学机制系统性,也需要在构建科学的混合式教学评价机制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应当采取“定量”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更加重视学生应用经济法的意识和能力,更加强调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建设。

(三)推动混合式教学模式创新性

创新是进步的灵魂。对于在高职经济法课程中科学、有效应用混合式教学来说,一定要在创新方面取得突破,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发挥混合式教学的积极作用,进而促进高职经济法课程质量的显著提升。这就需要教师一定要进一步强化混合式教学的融合性、互动性和拓展性,更加重视通过混合式教学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应当把培养学生自主学习与互动探究能力作为重点目标之一,如将“教学做一体化”与混合式教学进行结合,教师对于高职经济法课程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既可以制作成多媒体PPT课件,也可以制作成不超过10分钟的“微课”课件;在具体的使用方面,可以将其作为教学辅助工具,也可以将其交给学生在课后进行交流、互动、探究。推动混合式教学模式创新性,也需要大力加强对网络技术的应用,如引导学生通过QQ平台或者“微信平台”建立“高职经济法课程创客空间”,教师可以布置一定的任务,学生在“高职经济法课程创客空间”可以进行交流互动,教师则可以进行答疑解惑。

五、结语

综上所述,作为一种科学的教学方法,将混合式教学应用于高职经济法课程当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价值,既有利于推动高职经济法课程教学创新,同时也能够更有效地发挥教师、学生的主体作用,特别是对于培养学生自主学习、互动探究意识和能力具有很强的引导性。因而,高职经济法教师应当深刻认识到运用混合式教学的积极作用,着眼于提升高职经济法课程教学质量,积极探索科学有效实施混合式教学的路径,着眼于构建“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教学体系,重点在强化混合式教学思路科学性、突出混合式教学机制系统性、推动混合式教学模式创新性等诸多方面加大力度,推动混合式教学在高职经济法课程教学中的运用取得新的更大的成效。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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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李哲.高职“经济法”课程实践性教学解析[J].现代营销(信息版),2019(08):111.

张剑云 江苏省连云港工贸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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