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经济模式促进区域绿色发展探讨
摘要:区域绿色发展必须要以经济运行为核心动力,以生态效益为目的。通过运用共享经济的运行模式,整合碎片化资源,降低交易费用,减少生态资源的浪费,以经济运行的内生动力提升区域生态效率,保障区域高质量发展。在未来发展中,必须明确共享经济下的区域绿色发展理念,建立合理的地方性规制渠道,明确区域监督主体。
关键词:共享经济;区域绿色发展;碎片化资源;交易费用
1共享经济成为区域绿色发展新动力的原因
共享经济作为依托大数据和移动互联网的新型经济模式,能够整合碎片化资源、降低交易费用、减少生态资源的重新开发。这些属性,使得共享经济模式成为新时期转化区域增长动力、实现区域绿色发展的有效手段。因此,共享经济逐渐成为区域绿色发展的新兴动力。
1.1共享经济整合碎片化资源
以大数据和移动互联网技术为依托,共享经济通过数字化平台的应用,巧妙地将产品的使用权与所有权进行了分离。对于传统商品的交易而言,使用权与所有权往往紧密相连,交易伴随着使用权与所有权的同时转移。共享经济的发展,使得使用权与所有权分离,通过共享平台的交易,往往是交易了使用权而非所有权。这种交易性质的变更,使得原本的碎片化资源得到了巧妙的整合,将传统市场中无法交易的碎片化资源通过数字化平台转化为可交易资源。从资源配置角度来看,私有产权制度并不是碎片化资源配置的最有效方式,其并没有充分地挖掘资源本身的使用价值。在传统的经济交易中,由于交易手段、交易方式、信息获取等诸多限制,导致相当数量的碎片化资源无法通过传统交易发挥其自身所拥有的使用价值。随着互联网与移动互联网技术的大力发展,成熟的碎片化资源交易平台得以建立,碎片化资源的信息获取成本、交易成本急剧降低,并通过相应的技术平台广泛应用。
1.2共享经济降低了交易费用
共享经济的实质是交易成本的最小化。共享经济的产生,本质上是为了降低交易费用。而区域高质量发展的显著特征,就是交易费用的显著降低。共享经济通过交易方式、交易市场、交易媒介的转变,极大地节省交易费用,尤其是信息匹配费用与信息获取费用。交易费用的降低,使企业的边界逐渐缩小和模糊,产消者之间的关系、企业之间的关系被重新定义,提升了存量环境资源的开发和使用效率,降低了资源损耗率,提升了交易的“绿色性”,同时为区域经济的运行注入了活力。1.2.1交易成本降低使公共资源利用效率提高共享经济提高了公共资源利用效率,也印证了埃莉诺•奥斯特罗姆的研究结论:政府与私有化之间并不是非此即彼的离散型管理模式,还存在着中间环节与中间地带,这种连续型的合作管理模式使得公共资源的开发管与理方法具有了多样性,合作管理下的地方社群模式在多数情况下比市场与政府两个极端的管理具有更高的效率。共享经济模式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地方社群合作管理的交易成本,使得这种连续型的管理模式相较于国家管理和私有化市场运作而言更加有效、管理成本更加低廉,从而提高了公共资源的管理效率,而环境资源正是属于公共资源的范式。这种效率的提高,使得共享经济本身的绿色性凸显。1.2.2交易成本降低使供需匹配更加优化共享经济通过移动互联网平台实行供需的匹配,突破了传统市场的时间和空间限制,将价格机制的自动调节功能发挥到了极致。价格机制是市场经济交易的核心,通过价格机制为不同商品进行价值衡量,并推动了非人格化交易的广泛施行。共享经济的发展,使得价格机制的潜在效益被充分挖掘,用户越多,市场越庞大,交易匹配的可能性也越大,交易成本将越低廉。庞大市场的充分挖掘促进了经济的增长和社会福利的提高,同时降低了共享产品的平均价格。例如,在同一时段,Airbnb的短租价格比传统酒店的价格平均低20%。
1.3盘活市场存量资源,减少自然资源的开发
共享经济促进区域绿色发展的方式,很大程度上归功于对市场上众多存量资源的盘活,进而从源头上减少了自然资源的开发。在共享经济兴起之前,传统交易市场上的商品流通过程往往伴随着使用权与所有权的同时转移。这一形式导致使用权与所有权的拥有者才能开发与利用产品的价值属性,使用效率普遍偏低。随着共享经济模式在区域经济中的推广,商品在短时期内只进行使用权的转让,而不涉及所有权的转移。使用权与所有权的巧妙分离,使得商品可以在某些时间段仅仅交易使用权而不发生所有权的转移,极大地提升了存量商品使用价值的开发效率,盘活了基数巨大的存量资源,降低了对新产品的生产需求,进而减少了对自然资源的开发与消耗。
2共享经济促进区域绿色发展的理论模式
共享经济促进区域绿色发展的实质,在于运用经济运行的普遍规律提升生态建设的效率,是区域经济建设与生态文明建设的微观融合通道。
2.1共享经济提升区域绿色发展的理论过程
共享经济促进区域绿色发展的方式,在于运用市场化的调节机制,通过经济运行的内生动力,倒逼传统区域发展过程中低效、粗放的产业进行转型升级,通过技术升级逐步促进区域产业结构的调整,从而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在这一过程中,共享经济的特性显著降低了交易费用,盘活了相当数量的存量资源,提高了消费者在衣、食、住、行等各方面消费的绿色性,降低了环境资源的重新开发,从而提升了区域绿色发展的质量。
2.2共享经济提升区域绿色发展模型的经济学解释
共享经济是技术进步引致的经济模式创新。首先,共享经济模式的出现,在“一切商品皆可共享”的理念下,将迅速占领市场。市场瓜分的过程也将是共享经济爆发式增长的过程。伴随这一过程的,是共享经济模式对区域产业结构升级的迫切要求,将会逐步倒逼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升级,以适应共享经济的发展;第二,产业结构自发的调整,将会与现有的政策措施产生一定的摩擦。产业结构的调整升级,将会倒逼政府调整相应的微观经济政策,以规制与引导产业结构的合理配置。这一过程也被称为政府治理的“重塑”;第三,政府将会针对新型经济模式和产业,从顶层设计与微观制度两个层面,规制与引导共享经济的健康发展;第四,在规制共享经济发展的同时,政府面对新兴市场,将进行针对性的制度供给。通过政府的制度供给,规制市场,使市场交易平稳有序;第五,共享经济模式下的市场交易,将会进一步促进产业结构升级,保障产业结构与市场结构能够有效融合;第六,产业结构的调整与升级,最终将反作用于共享经济模式,提高共享经济模式与产业模式的匹配度。整个过程由图1中的①至⑥反映。在整个理论的循环过程中,共享经济的本质特征和属性决定了共享经济自身具有相应的绿色特性,通过移动信息化平台整合碎片化的环境资源、经济资源和政府资源,通过政府重塑和制度供给,减少市场运作本身的资源消耗,提高市场运作中存量资源的利用效率。市场效率的提高,使得市场中产消者的数量增加,降低了市场对能源开发的需求,扩大了市场运行中的绿色效应,从而提升整个区域经济动态运行的绿色性。
3共享经济绿色效应释放的困境
共享经济绿色效应的释放,不是自发进行的,需要政府的合理规制。共享企业虽然是技术创新引致的新兴企业群体,但是其本质上还是遵循传统企业的盈利特征,受到市场本身的逐利性引导。面对共享经济的新兴市场模式,政府如果不进行科学合理的政策规制,共享经济本身的绿色效应将无法释放,甚至成为阻碍区域绿色发展的“绊脚石”。当前,我国区域共享经济的发展,其绿色效应虽有所体现,但其绿色性的真正释放却存在三方面的困境:第一,共享经济的爆发式增长阻碍了区域绿色效应的释放;第二,地方政府缺乏对“共享产品”生产的科学引导;第三,区域制度供给相对缺失。由于存在三方面的困境,地方政府无法充分利用共享经济的内在绿色效应,减缓了绿色发展的步伐。
3.1共享经济的爆发式增长阻碍了区域绿色效应的释放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相关数据,2016年我国共享经济市场交易额约34520亿元,比2015年上涨了103%。其中生活服务、生产能力、交通出行、知识技能、房屋住宿、医疗分享等重点细分领域的交易规模已达到13660亿元,比2015年上涨96%。除发展速度较快外,共享经济为社会提供了大量的就业机会。据国家信息中心数据显示,2016年我国超过6亿人参与共享经济,参与服务提供的人数超过6000万人,其中平台员工数约为585万人。根据宏观数据,共享经济在我国呈现出了爆发式的增长。多数共享经济企业成立于2013年以后,并在2014年正式投入运营。而在短短的三年时间内,共享经济增长势头强劲,迅速占领相关市场,并对传统的消费市场形成有力冲击。然而,逐渐形成的寡头垄断局面,在区域共享经济发展中逐步凸显。爆发式的增长,以提高市场占有率为主要表现形式。以共享单车行业为例,共享单车行业在近几年呈现出爆发式甚至是野蛮式的扩张,导致不同企业的共享单车迅速挤占城市公共区域。其中,武汉市以摩拜单车、OFO小黄车和哈罗(Hello)单车为主要供给者。寡头垄断的共享单车市场格局,造成了大量单车资源的浪费,同时给城市治理带来了巨大的成本。这种爆发式的扩张,使得共享单车本应具备的绿色出行效应受到极大遏制,降低了城市出行的绿色性。
3.2地方政府缺乏对“共享产品”生产的科学引导
在共享经济的快速发展过程中,无论是政府、消费者群体还是共享企业都更加注重共享经济模式对整个经济的促进作用,相对忽视其所特有的绿色性质,导致“共享产品”未获得相应的政策支持,共享企业缺乏绿色的引导机制,“共享产品”的绿色性逐渐减弱,进而影响绿色消费的长期实现。共享经济的发展面临着产业结构调整所带来的利益调整,面临着监管制度的调整和政府角色的重新定义,面临着消费者消费行为和消费习惯的巨大改变,面临着新的供给模式的建立和实施。顶层设计的重新制定、微观政策的重新安排、消费者消费习惯的建立、生产者“共享产品”的供给,都给区域发展带来了崭新的挑战。当前,地方政府还处在对共享产品的管控起步区,需要根据地方实际发展情况,对共享产品进行科学合理的政策引导。
3.3区域制度供给相对缺失
在区域共享经济高速发展的背景下,政策、制度的供给不足,不仅仅局限在目前舆论压力较大的网约车领域。短租行业、知识人力资源分享、私厨行业(食品安全监管)等共享经济全面渗透的行业,都存在着类似于网约车行业的规制障碍。在中央政府明确顶层设计和战略指导后,地方政府缺乏相应针对性较强的制度体系对共享经济进行引导和规制,并仍然沿用已有的传统规制模式,导致矛盾不断激化,从而阻碍共享经济绿色效应的释放,影响区域绿色发展。
4共享经济促进区域绿色发展的政策建议
共享经济是区域绿色发展的有效微观手段。保障共享经济的健康发展,能够提升共享经济本身具有的绿色效应,为区域高质量发展提供经济运行基础。
4.1明确共享经济下的区域绿色发展理念
共享经济能够作为促进区域绿色发展的有效手段。这一发展理念需要得到地方政府、产品生产者以及消费者的广泛认可,从而在理念上普及相应的激励措施,使得消费者以及生产者真正拥有通过共享经济的新型模式进行交易的意愿,认可共享经济模式的地位和其所具有的绿色性,从而为区域绿色发展提供经济运行动力。当前的共享经济发展正处于探索阶段,相关的顶层设计依然偏重于问题解决和事后修补,缺乏前瞻性、系统性和微观指导性。政府部门必须明确共享经济促进区域绿色发展的理念,加快完善共享经济的相关顶层设计,充分发挥共享经济的绿色效应,在顶层设计上明确共享经济对绿色消费的促进作用,制定符合绿色发展标准的共享经济发展纲要,从制度层面明确共享经济模式对区域绿色发展的促进作用,为共享经济促进区域绿色发展提供相应规范的制度支持和具体的参考方案。
4.2建立合理的地方性规制渠道
地方政府必须明确自身在共享经济发展中的定位,转变角色,从强制干预者逐步转变为引导者,从事后管束逐步转变为事前引导,并建立合理的规制渠道,完善规制方法,引导共享经济健康稳定发展,从而充分释放相应的绿色效应,保障绿色消费的有效实现。共享经济的爆发式增长,需要政府合理的引导和规制。引导在前,规制在后。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必须各自明确自身的角色定位,扮演好自身在共享经济发展中所应扮演的角色,建立合理的规制渠道与规制方法,平衡好共享经济与传统经济之间的政策尺度,充分研究政策倾斜度,科学、合理、高效地引领共享经济发展,使得共享经济平稳度过前期的爆发式增长阶段,从爆发式的注重“量”的增长转变为集约式的注重“质”的提升,从而为绿色消费的实现提供现实基础,在长期保障绿色消费通过共享经济的发展顺利实现。
4.3明确区域监督主体
共享经济有效促进区域绿色发展,必须明确监督主体,改变监督方式,从政府监督逐步转变到市场监督,充分发挥市场经济下的良性竞争作用,降低监督成本,提高监督效率。首先,共享经济平台应成为重要监督主体,平台不仅起到提供信息的作用,还起到信息披露和信息公开的作用,从而应承担起信息监督和交易监督的责任。平台首先需开通相应的监督渠道,允许各方参与者拥有平等的话语权和监督权,保障监督平台的公平和公正。作为平台的提供者,在拥有信息选择权的同时应该承担起相应的监督职责,保障各方交易具有绿色性和可持续性。其次,消费者群体与生产者群体,应该成为对方绿色行为的有效监督主体。消通过共享平台的与线上信息资源的公开,对相应的消费产品和生产者实行绿色监督,从而真正保障自身消费行为的绿色性。最后,媒体在信息公开的前提下应成为区域绿色发展的第三方监督者。绿色消费理念的引导不仅仅局限在参与经济交易的主体方,还应该扩散到没有利益博弈和利益冲突的第三方。而媒体,则是该第三方的典型代表。媒体利用线上平台和数据资源,对共享经济发展实行绿色监测,引导消费者与生产者在线上和线下进行绿色交易,从而为区域绿色发展提供微观基础。
参考文献
[1]埃莉诺•奥斯特罗姆.公共事务的治理之道:集体行动制度的演进[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12.
[2]埃莉诺•奥斯特罗姆.公共资源的未来:超越市场失灵和政府管制
作者:吕衍超 单位:中共武汉市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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