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政策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论文
一、农业政策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功能分析
(一)农业政策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输血功能
农业政策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主要体现在拓宽政策性银行信贷服务上,这特别表现在农业基础建设的资金输入方面。在我国农业是基础性产业,具有弱质性。政府通过开发性的政策性金融对其国民经济的基础性产业和战略性产业给予多元的、维稳的、强大的直接信贷扶植,在政策性金融的带动下充分发挥其发展主体的生产经营主动性和创造性,给农业的可持续发展“输氧造血”。政策性金融发挥着主体或主导性功能,而不仅是补充商业性金融的不足或纠正某些偏差。
(二)农业政策性金融支持农业经济的先导功能
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对处于成长前期、发展前途不明的农业重点方向先行投资,表明了政府的宏观部署和扶持意向,从而提振商业性金融机构的投资信心。农发行坚持以农为本,恪守业务边界,服务“三农”是农发行的根本职能。农发行通过不脱农多惠农,心无旁骛发挥“领头羊”的强农作用,促进国家农业政策的顺利实施,提高整个农村的投资效益。
(三)农业政策性金融对区域、梯度整合的调节功能
农业政策性金融承担政府赋予的城乡区域调控职能,根据生产力的梯度分布,把区域信贷政策和产业倾斜政策结合起来,从而有效调动经济资源,推进实体经济发展。政策性融资活动对农业、中小企业、某些基础性产业以及边远落后的地区和行业领域的正常发展,特别是对产业结构调整、地区均衡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农发行坚持市场化和政策扶持相结合,以市场化为导向,以政策扶持为支撑,绝不干不沾农的事。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在有效防范金融风险和保证社会效益的前提下,通过加强引导金融资源向贫困地区倾斜,坚持优惠支农、让利于农。
(四)农业政策性金融对市场经济的补缺功能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主要承担无利或者微利的涉农领域中长期资金信贷业务,主要是补充完善商业性金融机构的功能。处理好政策性和银行一般性的关系表现在两方面:一方面,对技术、市场风险较高的领域进行政策性引导和补充性投资,对商业效益差、资金回收期过长的项目及低收益的基础设施补充投资;另一方面,按银行规律办事是农发行在推动改革进程中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证,加快发展中国农业产业发展基金、现代种业发展基金和租赁业务。
(五)农业政策性金融对金融危机的稳定功能
商业性金融对经济信号往往有正向反馈,越是经济过热越会出现泡沫,经济越不景气越会收缩。这种正反馈机制会加大经济运行的振荡,严重将加剧形成金融危机。农发行广泛筹集支农资金,完善政府主导、实体承贷、财政资金和政策性信贷资金合力支农的运营模式,积极探索在传统农区依托城镇化辐射带动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的方式,研究支撑农村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的课题。对破解二元经济结构难题,政策性金融机构可以发挥支持和引导社会资金的作用。另外政策性金融机构一般具有负反馈机制。随着中国金融市场国际化程度加深,经济体不稳定性提高了,也需要政策性金融机构引导境外资金回流“三农”建设,起着稳定金融系统的作用。
(六)农业政策性金融对国家利益的强化功能
依托国家政策行使职能,政策性金融机构具有明显的非盈利性。经过多年发展,有的政策性金融机构通过股份制改造提高市场化程度。政府作为主要的股东或所有者,在政策性银行出现亏损的时候有责任和义务为其注入资金保证其健康运转。实际上政策性银行要加强顶层设计,支持粮食优质化发展,保证重要农产品供给;紧紧围绕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确保饭碗牢牢端在中国人自己手上,中国人的饭碗中主要装中国粮。农发行不仅要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办精品银行“、百年老店”,最终的经营目标是国家利益的最大化。
二、完善农业政策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路径
金融发展的根基是实体经济,实体经济发展的保障则是金融市场。既要防止出现经济过热的通货膨胀,更要防止经济过度虚拟化。因此,农业政策性金融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的路径应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坚持“两轮驱动”业务发展战略,优化内生性增长
通过对发达国家经济发展的路径研究,经济发展是一个内生的增长过程,一国的长期经济增长是由一系列内生变量决定的,内生变量对经济发展起着根本作用,且这些变量存在政策敏感性。因此,我国的宏观调控必须制定科学合理的农业政策,积极引导农业产业化经营,在经济结构调整的过程中不断寻找新的增长动力。与此同时,国家应从长期战略的角度制定支持经济内生性增长的配套政策,使金融资源更多地投向粮棉油生产、加工和流通环节为重点,推动现代农业发展和产业结构升级。遵循“政策引导、择优扶持,科学高效、精细管理,严控风险、持续发展”的原则,积极做好对贫困地区特色农业、农副产品加工、旅游、民族文化产业等特色优势产业的金融支持,不断完善承接产业转移和新兴产业发展的配套金融服务,促进新农村建设和水利设施为重点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中长期信贷业务的发展。
(二)加快发展信贷资产证券化,优化负债结构
在金融脱媒的大背景下,我国银行业需要更新理念,提升对大型企业综合服务能力,逐渐降低对信贷业务的依赖。面对资本市场发展和投资渠道丰富的全新经营环境,商业银行在利用传统网点吸收存款和继续发展传统信贷业务的同时,可以通过金融债券、资产证券化等金融创新手段满足大规模融资需求,优化资金来源结构,改变高度依靠存款支持业务发展的现状。农发行作为发起机构开展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是在存量信贷资产中按一定标准(包括贷款种类、贷款性质、单笔金额、利率、期限、资产质量及借款人评级等)筛选出一组合格贷款组成资产池信托给受托机构,由受托机构以资产支持证券的形式向各投资机构发行证券的结构性融资活动。改善资产负债结构,提高信贷资产周转率,回笼现金。提高政策性银行内部或行际之间调拨资金的流动性,挖掘内部资金潜力,减小利息负担。除此之外,还应该积极推广现代支付结算系统和产品,全面开展网银和银行卡业务,推广收购资金非现金结算。加快国际结算和保险等中间业务创新,发展扩大非利息收入。
(三)深化制度改革,完善组织机构
2014年9月24日,国务院第6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改革实施总体方案,这是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改革翻开里程碑式的一页,进一步深化改革体现了中央强农惠农富农的政策要求。要按照打造一流现代农业政策性银行的战略目标,适应农村改革发展的客观需要,履行农业政策性银行的基本职责。要坚持正确改革方向,准确把握业务范围,严格贷款投向和准入管理,恪守政策边界,依法合规经营,不断强化农发行的政策性职能定位。政策性银行要能有效运转,需要具备完善的组织机构体系。一是政策性银行本着精简、高效的原则设立或撤并分支机构。二是改变由政府指定行的做法,引入竞争、择优机制,通过竞标决定行,同时制定相应的规则,严格规定行的资格和条件以及授受双方的权利、责任等事项。既不能脱离国情照搬照抄国外政策性银行的运营模式,也不能消极等待,贻误大计。形成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和合作性金融协调配合、共同参与的金融扶贫开发新格局。进一步加大力度金融支持农业经济,是促进“四化同步”、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的重要内容,是履行党中央、国务院赋予农发行支农职责的应有之义。
(四)加大对农业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利用“有形之手”营造良好的金融服务环境
中小微企业是实体经济的细胞,国家应出台具体措施鼓励在注重信贷安全的前提下,建立向涉农中小微企业发放贷款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在保证贷款质量的同时,切实提高对中小微企业的贷款比例。农发行不断强化支农支小功能,2013年累放2847亿元支持小微企业,年末贷款余额6456亿元、占全部贷款的25%,支持小微企业1.3万户、占客户总数近一半。在现有业务范围内,农发行支持符合国家农业政策、有市场前景、技术含量高、经济效益好的农业中小微企业与履行政策性支农相结合。根据中小微企业的经营特点,及时完善授信制度,合理确定各级银行贷款审批权限,减少贷款审批环节,提高工作效率。同时,积极与国家林业局和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合作争取中小微企业发展的贷款贴息项目,进一步改善农发行对中小微企业的结算、融资担保、联合增信等金融服务。不仅要坚持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优选项目,独立审贷,加强管理,努力提高资金运用效率,坚持按银行信贷资金的运作规律办事,还需要实现讲求社会效益和农发行经营效益的有机统一,确保信贷资金安全和财务上的可持续。在规范政策性银行经营行为的同时,进一步发挥政策性、商业性和合作性金融的互补优势,助推农业经济发展。积极依托地方政府的资源条件和行政组织优势,深化政策配合、优势互补、良性互动,拓展政策性业务的范围和空间,应对市场“无形之手”失灵的问题。
(五)坚持办行根本导向,规范农业政策性银行经营行为
坚持政策导向是农发行的根本属性,要将执行政策作为农发行的生命线和安身立命的基石。按照中央要求和政策部署确定支农重点,并且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充分发挥农发行的政策优势,积极探索和改进服务方式,加大对贫困地区信贷支持力度。强化政策性职能,坚持政策性业务主体地位,审慎把握自营性业务发展,特别是政策性强、支农效果突出的主业要做强,辅业要做优,不能颠倒两者关系,犯历史性的、方向性的错误。要切实加强信贷资金特别是中长期贷款资金的用途管理,加强资金支付的真实性监测。确保资金真实流向“三农”,保障资产的安全。贫困地区发展滞后,信用环境和基础建设薄弱,承贷主体的经营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不足。必须注重防控风险,充分考虑地方政府偿债能力、承贷主体经营能力和分支机构管理能力,把握好实体经济信贷投放的力度和节奏,量力而行,稳步推进,确保地方政府能负担、农发行可承受,不能因强调支持而放松风险管控。农发行作为农业政策性金融的关键一环,实体经济的金融需求量大面广,各地情况又千差万别,必须突出支持重点,发挥农业政策性银行作用,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要因地制宜,结合各地经济状况和资源禀赋特点,选准信贷支持的切入点;要坚持开发性扶贫,重点支持具备一定开发条件的地区,通过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发展特色优势产业,促进农民增收。
作者:蒋沐钊 单位: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南宁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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