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及农村经济的发展
[摘要]随着经济的发展以及城市化的进步,城乡之间的差距逐渐拉大,甚至出现两极化现象。城市经济繁荣发展,而农村经济则发展缓慢且落后,因此需要发展农村经济,缩小城乡差距。基于此,本文将列举农村土地制度的内容、特点,分析其制约经济发展的原因,并提出促进经济发展的策略。
[关键词]农村;土地制度;经济发展
农村改革中,土地制度的改革是重要的内容之一,而土地制度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变迁发生了多次的调整。农村土地制度立足于当前农村土地的实际情况,兼顾公平与效率的重大原则,落实农村土地制度的改革,保障农民的基本权益,从而促进农村的经济发展,缩小城乡之间的差距。
1农村土地制度的内容及特点
1.1农村土地制度的内容
农村土地制度,主要包括耕地用途管制、耕地使用、产权归属等多个层面,其核心层面为产权制度。土地的使用制度,是关于使用土地的具体条文,规定了使用土地的形式、条件以及程序等,明确了农村土地的权属问题。在农村,取得土地的使用权说明使用者能够在不改变土地使用形式的前提下,获得经济收入。无论处于哪种社会形式,只要存在农村的使用权与所有权,就必然会限制土地的使用形式及权利,如果将土地的使用权与所有权分开,就会使土地分属于不同的主体,因此必须建立相应的制度加以约束,明确双方的责任与权利。此时,国家就要发挥引导、制约、调节、保护以及公正的责任,确保土地的使用能够依法进行。
1.2农村土地制度的特点
农村土地制度除了具有约束性之外,还拥有自身的特点。(1)基础性。无论哪一种社会的形式、制度,都无法改变土地的基础属性,这种属性包含了土地制度在内,因此土地制度是其他制度制定、颁布与实施的基础。(2)关联性。农村土地制度的实施效果,直接影响着农业、粮食的发展与生产,我国正处于城镇化、工业化以及现代化发展的重要时期,恰当、合理的土地制度能够促进社会的进步与发展。(3)系统性。农村的土地制度包含了使用权、产权等内容的整体,统筹各项内容形成最终的制度,因此该制度具有系统性。
2农村土地制度制约经济发展
2.1产权不明确
就我国的土地法而言,其规定了农村土地属于村民小组、村集体、乡集体,但实际上这些概念相对模糊。根据具体的实施情况,政府仍然掌握着土地的实质权利,部分基层政府在未征得土地使用者意见的情况下,就私自将土地进行流转,导致大量违规征地、用地的现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农村、郊区的土地,除了按照法律规定属于国家的部分,其余属于集体,从而导致基层政府成为土地的直接管理者,增加了滥用职权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农民的实际权益。通常情况下,农民的土地使用权限为三十年,因此不能进行继承或者交易,一旦使用权限“到期”,政府就很有可能收回土地的承包权,这就影响农民的积极性。部分乡镇企业通过低廉的价格获得土地的使用权,使人们对土地使用的观念发生偏差,认为使用土地的成本较低,由于这种观念的产生,就会出现浪费土地资源的现象。
2.2市场体系不健全
就当前的现状来看,农村中集体管理土地的环节较为薄弱,由于法律在土地流转方面的规定相对抽象,导致地方部门无法将其落实在日常管理中,当村民就土地发生纠纷时,也无法根据法律进行妥善地处理。农民之间土地发生流转常常发生操作不当的现象,一旦发生这样的现象,就会引发扯皮的现象,使得农民之间无法妥善处理。另外,在流转的过程中,没有对价位进行统一的规定,导致转出方提出的价钱不合理,转入方尽量将价格压低。对于农村的土地而言,没有系统的管理制度,对土地进行随意的开发,扰乱市场秩序。还有部分农民不想进行农业耕作,也不愿将其对外承包,导致土地出现闲置与浪费的现象,从而影响农村的经济发展。
2.3未形成规模经济
实行改革开放时,农村的土地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很大程度上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但同时发生了小规模分散经营土地的现象。在农村,分散经营土地会导致市场竞争力下降,阻碍农业现代化发展的脚步,随着市场竞争力的增强,我国尚未形成规模的农村经济,导致无法降低农业的生产成本,无法提高产品的生产率。基于这样的情况,基层政府可以转移农村的剩余劳动力,增加农民致富的渠道,提高农村经济的经营效果,促进经济向现代化、规模化的方向发展。
3改进土地制度促进经济发展
3.1转换土地所有权
转换土地的所有权,就是农民拥有承包权,国家拥有所有权,这样的产权体系能够对土地进行统一管理,并且可以有效地降低管理土地的成本。目前,社保制度在农村较为薄弱,而土地社保制度较强,因此有必要稳定农民的承包权,推动并维护农村经济的发展与社会的稳定。就当前的土地制度而言,对承包权的界定较为模糊,因此必须通过法律将使用权与承包权进行区分。建立、完善相关的法律之后,除政府征地之外,个人或者集体等用地就必须按照规定进行,一旦基层政府发生腐败,就会扰乱土地的使用顺序。通过上述措施,可以有效地防止土地的兼并现象,抑制农民失业问题,从而保障农民的基本收入,促进经济发展,缩小城乡差距。
3.2完善土地运营体制
完善农村土地的运营机制,可以有效地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首先,建立土地管理体系,明确规定土地的所有权问题,规范土地的流转、出让等问题,明确土地流转的义务与责任,为农村的土地的使用建立良好的法律环境。其次,健全土地商品化评估体系,我国的土地评估与分级制度还处于萌芽阶段,不利于土地市场的发展,因此要尽快地完善定价体系,保障土地评估与定级的工作能够顺利的进行。最后,建设土地市场中介,我国农村土地中介组织尚未完善,没有足够的资金作为支撑,导致土地运营常出现纠纷,阻碍土地的流转。对于上述的现象,应该加快建设中介组织,具体而言,就是鼓励一级市场将土地进行垄断,开放二、三级市场,促进农村土地在公开、公正、公平的环境中进行交易与流转。但是具体的实施需要政府的宏观控制,同时尽可能地遵循农民的意见,通过中介登录、土地的相关信息,保障农村土地能够有效的运营与招商。目前,农村出现很多闲置、浪费的土地,政府以及中介应该将其进行储备,做好交易、流转的准备的工作。在开展土地储备、交易与流转的工作时,需要加强监管力度,建立高素质、高水平的监管队伍,严厉打击非法交易行为。结合土地制度改革的方向与目标,统筹农村用地的制度管理,解决好农村土地的交易与流转问题,针对性地完善承包制度,循序渐进,健全相关制度。在开发、利用、交易土地时,切实地维护好农民的权益,从而激发农村土地资源的使用潜能,完善农村经营用地进入市场的相关制度。在政府的统筹之下,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从根本上缩小城乡差距。
3.3健全农村社保体系
上文提到,目前我国农村的社保制度较弱,而土地社保制度较强,这样的现象就会阻碍农村土地制度的创新。强大的土地社保制度,会让部分农民认为承包土地就是经济保障,在遇见更好的条件之前,不会放弃手中的土地。即使大部分的农民已经开始发展其他的致富途径,但是仍然将土地作为基本保障,同时建立医疗保险等保障来解决农民的基本问题。对于这样的现象,各个地区要结合自身的发展现状以及经济水平,建立符合农民需求的社保体系。以此为基础,在政府的调控之下,将没有经营能力农民手中的土地转让出来,进行合理的资源配置,提高土地的利用率,增加农产品的产出率,不仅保障了农民的基本生活,还有效地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4结语
综上所述,改革开放以后实行的土地制度,在很大程度上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但是随着社会进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已经无法适应现代化、城市化的需求,因此需要进行改革。在政府的宏观调控下,结合我国基本国情,制定符合现代需求与发展的土地制度,加强农村社保力度,在保障农民基本生活的基础上,改革土地制度,促进现代农村的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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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涛 四川省社会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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