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城联动路径助推海洋经济发展
[摘要]2015年9月,宁波―舟山港集团正式成立,标志着宁波港体制改革和统筹规划的正式实施。新体制对港口与宁波城市间的“互利共生”关系带来了新的挑战。“十三五”时期,宁波应当以港城联动路径创新为核心,强化顶层设计,紧密区域合作,共同开发功能新空间、共同打造现代化港城形象、共同建设航运服务中心、共同提升要素配置功能、共同强化亚太开放门户,促进宁波都市圈建设与港口经济圈建设在空间拓展、功能提升、产业转型、社会融合等维度的协同发展,抢开局、补短板,扩平台、树品牌,优产业、育龙头,促改革、强保障,培育一批引领性、关键性的好项目,实现海洋经济跨域发展。
[关键词]港城联动;路径创新;区域合作;跨越发展
港口经济和城市建设发展紧密关联、互为依托。2015年9月,宁波―舟山港集团正式成立,标志着宁波港口体制的变革和统筹规划的实施,对港口与宁波城市间的“互利共生”关系带来了新的挑战。一方面,宁波舟山港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海洋港口发展委员会、浙江省海洋港口投资运营集团相继挂牌,宁波城市对港口战略决策、人事安排、资本运营的影响力不断弱化;另一方面,全省海洋港口一体化和协同化发展的要求使得宁波港在甬经营内容和项目投资大幅减少,部分城市功能和产业因此由盛转衰,随之发生的税收转移也会大大影响城市财力。随着港口向城市的输送链收缩,城市向港口的输送链也会被动收缩,传统的港城合作关系由此产生“螺旋向下”的发展趋势。针对这种局面,“十三五”时期,宁波应当以港城联动路径创新为核心,强化顶层设计,紧密区域合作,共同开发功能新空间、共同打造现代化港城形象、共同建设航运服务中心、共同提升要素配置功能、共同强化亚太开放门户,促进宁波都市圈建设与港口经济圈建设在空间拓展、功能提升、产业转型、社会融合等维度的协同发展,培育一批引领性、关键性的好项目,实现海洋经济跨域发展。
一、抢开局、补短板
(一)加快研究确定宁波都市圈和港口经济圈联动发展的实施方案
方案要明确目标要求、具体任务和保障措施。建立宁波-舟山-台州联席会议机制,就整体方案、年度项目、突发事件处置等进行定期不定期沟通交流。
(二)加快推进绿色高效的港口集疏运网络建设
一是继续大力支持宁波―舟山港建设,稳步推进大榭、穿山等港区深水码头和专业化码头建设,持续加强航道建设和养护,提升港口作业效率。二是改善海铁联运软硬件条件,进一步拓展内陆“无水港”和开辟铁路货运专线,争取宁波在提升国家铁路网地位、创建国家海铁联运综合试验区、建立与“一带一路”国家铁路货运通道上有突破。三是优化升级公海联运,一方面加大“门到门”物流服务培育力度,积极引入“乐高”型组合分箱等新产品和服务培育,打造现代物流企业总部基地;另一方面规范过境物流,扩大城市中心区绕行范围。四是大力推进物联网建设,发展智慧物流。
二、扩平台、树品牌
(一)合作共建大宗商品交易平台
积极推进宁波、舟山大宗商品交易机构和宁波舟山港集团的战略合作,打造统一品牌(如东海大宗商品交易所),共建共享大宗商品期货交割仓库和储备基地,建设液体化工、铁矿石、有色金属、塑料、化纤原料、粮油等全国性大宗商品交易市场群,探索发展煤炭、天然气、钢铁等区域性大宗能源类商品交易市场群。加快推动政策同步,构建国际一流的仓储物流标准体系、信息报价体系和资金清算与仓单结算体系。加快完善大宗商品价格形成机制,增强价格指数在亚太乃至全球市场中的影响力。
(二)合作共建航运交易平台
将宁波航交所打造成为与上海航交所错位发展的国家级航交所。做大国际航运交易电子商务平台,拓展国际船舶与船用设备等交易以及船舶租赁、船舶、船舶管理等服务,充分整合服务链和供应链;做强国际航运市场信息平台和价格功能,深化与波罗的海等国外航交所和国际智库的战略合作,深化海上丝路指数开发,探索研发新的航运指数衍生产品,争取将这些指数产品纳入国家物流平台;做实航运信息大数据平台,为航运企业提供政府公告、供需分析、人力资源、运价、航班、船舶、航道、货物状态等信息服务。
(三)合作共建航运服务标准化基地
一是推动港口企业服务标准化,提高港口企业对外服务质量,打造港口企业服务品牌;二是推动相关领域技术标准化,包括岸线开发的标准化、江海通航船舶建造和检验的标准化等;三是探索与国际接轨的海事仲裁制度和综合管理执法模式,共建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分支机构和海事仲裁专家团;四是实施国际船舶登记制度试点;五是打造国际化的航运服务人才队伍,实施专项国际企业和人才引进计划,推进在甬高等院校与浙大海洋学院、浙江海洋大学、北大舟山海洋研究院、舟山海洋科学城等合作
三、优产业、育龙头
(一)加快培育千亿级港航物流产业集群和行业领军企业
一是快速做大航运产业规模,加大本土企业扶持力度,支持大型企业在宁波发展;二是重点培育行业领军企业,加快推动国际型、区域型优质服务机构向宁波集聚,推进现有优秀航运企业的兼并重组并牵头推动产业链发展;三是引导专业化企业发展,引入和培育一批物流供应链、船舶、无船承运人等服务商以及船舶融资、航运保险、航运资金汇兑与结算等功能性金融机构和航运咨询、航运税务、水运规划、工程设计、法律服务、安全评估等精细化、专业化服务企业;四是搭建“一站式”服务平台,建设集内外贸、仓储物流、金融、安全、法律等于一体的航运公共信息综合平台,“无缝”对接政府政务服务,深化大数据开发,适时推出航运信用体系等。
(二)协同发展绿色石化产业和绿色能源产业
深化宁波、舟山和宁波―舟山港的产业转型合作,从两个方面重点突破。1.建设全国石化产业基地标杆。深化甬舟国家石油储备基地合作,整合资源,做大储备规模;深化石化园区合作,优化提升宁波三大石化园区的产业结构,全面打造循环经济示范园区,积极参与舟山国际绿色石化园区建设;深化石化产业链合作,共同打造上下游一体、高附加值的绿色石化产业集群,共同推进新技术研发。2.建设国际能源贸易基地。扩大甬舟国际能源贸易合作,支持民营企业、宁波―舟山港与国际能源巨头合作,完善服务支撑;畅通能源运输海上渠道,完善辐射全球煤炭、LNG等输出基地以及服务长江经济带的江海联运中转运输系统。
(三)深化宁波都市圈的海洋开发与保护合作
一是合作开发建设国家海洋基地,重点推进深海科考、海工装备、港口大型机械、海洋机器人等新技术研发和市场化转化;二是协同推进海岸线整治和海洋生态修复,扩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培育海洋环保企业总部,加快海洋保护立法;三是有序发展港湾经济和海岛经济,打造特色海洋休闲服务圈,撬动海景地产、养老地产开发;四是加快发展海水淡化等关联产业,扩大海水加工产品在港口和临港工业的应用,寻找有效的商业推广模式。
四、促改革、强保障
(一)加快港城联动体制机制改革
一是在配合中争取有力支持,建立港口领域的省市密切合作关系,协同推进港航管理、投资建设、港口运营等领域体制机制创新;二是争取有利的税收体制机制,继续属地征收税收征管模式,探索港口间财税利益共享机制,共享港口一体化成果;三是加快推进市级部门职能整合,统筹优化散布在交通、海事、海关、发改等部门的港航服务功能,提升规划的一致性和部门工作的协同性,共同推进关键性项目;四是充分调动市场主体积极性,邀请一批国资国企和实力民企作为战略合作者,共同创新港城联动路径,参与重大项目建设运营,支持其海外有效投资,扩大宁波港口经济圈线性辐射,促进与世界顶尖企业机构在技术、产业、人才上的深度合作。
(二)积极争取关键性政策支持
一是谋划一批国家级、省级新型功能性平台,支撑鄞州、梅山、镇海、宁海等成为港城联动的主战场;二是争取宁波都市圈作为整体参与到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和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等建设中去,将鄞州区整体纳入舟山江海联运服务中心建设范围;三是争取以宁波―舟山港为龙头,建立海丝港口国际合作组织,形成亚太港口事务国际合作中心;四是争取宁波―舟山港海铁联运过境运输资质、长江沿岸港口与宁波―舟山港之间实施启运港退税政策、海铁联运国际班列启运港退税补贴政策等。
占慧杰 冯路 宁波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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